博卡萨,全名让·贝德尔·博卡萨(1921年2月12日—1996年11月2日),又称博卡萨一世、萨拉赫丁·阿迈德·博卡萨,是非洲的著名独裁者博萨卡。
博卡萨出生在离中非首都班基80公里的博班基村的一个富有酋长家庭博萨卡。从小失去父母,由祖父养育长大。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代都是军人,属于军人世家。所以,博卡萨从小就崇拜军人,梦想有朝一日能在沙场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那时候的中非还是法国的殖民地。1939年博萨卡,18岁的博卡萨参军入伍,被编入自由法国军队步兵第二营。1944年,博卡萨以一个法属赤道非洲军士的军衔,随法国部队远涉重洋开进越南,参加印度支那战争。博卡萨参军以后很快就热爱上士兵生活,在战争中表现得“颇为勇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他已经晋升为上尉,并得到10多枚法国荣誉勋章和战争十字勋章。博卡萨的军事生涯为他提供了高升的良机。
1959年12月博萨卡,博卡萨以法国政府军事援助团的身份回到中非,第二年负责创建中非共和国国家军队。1962年,博卡萨依依惜别繁华的巴黎回到班吉以后,立即开始了组建中非共和国军队的工作。当时的中非总统戴维·达科是他的表兄弟,他的活动受到了达科的全力支持,因此建军工作进展得非常顺利。1963年,博卡萨被任命为军队第一任参谋长。虽说总统名义上是总司令,但实权却落在博卡萨手中。他自诩具有超人的智慧,权欲之心开始迅速膨胀起来。1966年元旦,达科总统怀疑博卡萨意图叛变,授意宪兵司令伊扎莫于新年晚宴杀害博卡萨,不料被遭博卡萨探听到消息,因此他提前发动政变推翻了达科政府,逮捕了达科,并于凌晨3点50分在国家广播电台宣布接管政权,自任总统。
博卡萨夺权后实行独裁统治,内外政策变化莫测,政府不断改组,总统权力日益扩大。1972年,博卡萨召开中非惟一的政党——“黑非洲社会进步运动”全国代表会议,用刺刀强迫大会代表将他定为终身主席。1974年又把自己晋升为元帅。他身兼数职,占据了国防博萨卡、农业等14个部长的高位。新的纸币和金属币上都印刻着这位赳赳武夫的尊容。博卡萨自任了8家中非各类公司企业的董事长,将全国最豪华的饭店、航空公司、棉花公司、咖啡公司和钻石公司全数独揽。
1976年12月4日,博卡萨正式登基称帝。他决定在自己登基一周年之际,像拿破仑在1804年所做的那样,亦搞一次盛大的加冕礼。为此,他不惜倾国库所有,为自己置备行皇帝加冕礼所需的各种器物。加冕仪式耗资3000万美元。这相当于中非帝国1977年收入的一半。中非本是一个人口约200万的小国,虽然钻石蕴藏极其丰富,但在博卡萨统治的后期,已几近财政破产的边缘。
博卡萨统治残暴,荒淫无度。最让人耸人听闻的两个传闻是:其一、博卡萨绝灭人性,偷食人肉。被打死的人不是被偷偷运到皇宫的花园里喂狮子和老虎,就是被送到冰库里冷冻起来,供博卡萨慢慢食用。其二、他的众多妻子后妃中,有一个来自台湾的林小姐。据说这位来自台湾情治部门的林女士,最终因为忍受不了博卡萨的摧残,在别人的帮助下逃回了台湾。
俗话说:失道寡助。博卡萨的专横残暴终于让自己众叛亲离。1979年9月20日,趁博卡萨出访利比亚之时,前总统戴维·达科在法国人的帮助下,发动政变,推翻了博卡萨政权。人们立刻涌上班吉街头,众人奋力推倒博卡萨铜像,用脚踩,吐唾沫,以泄心头之恨。博卡萨只好流亡到了巴黎。不过,他仍梦想着能回国东山再起。1986年10月22日,博卡萨带着自己最心爱的妻子和5个子女偷偷离开巴黎,飞往中非首都班吉,试图复辟。然而,他刚下飞机就被早已等候多时的中非军人们逮捕。
1987年6月12日,中非共和国刑事法院经过6个月庭审后,宣判博卡萨死刑。法庭共列举了暴君的14项罪状。主要有暗杀、谋杀、枪杀学生、藏尸、吃人肉和侵吞国家财产等。不过,当时的中非总统科林巴却将博卡萨的死刑改为终身监禁,并在5年后以“年迈多病”为由发布特赦令,免除了博卡萨的终身监禁,转而对其实施软禁。1996年11月3日,博卡萨因心脏病突发死在医院里,结束了自己不光彩的一生。
这是一道送分题嘛。肯定非神圣罗马帝国莫属啊。
没人会忘记公元800年,罗马教皇利奥三世那胆大妄为的一举。当时的大多数统治者都是如此,要在文明和权力结构中寻求安全感。中世纪早期对于欧洲来说就是黎明前的黑暗,那些身处权力和财富地位上的人不顾一切的想要保住自己的利益——即便是通过荒谬的、牵强附会的理由登上宗座也在所不惜。
教皇打算利用普通民众缺乏常识的漏洞,将“罗马皇帝”通过世袭权利合法化,使其成为凯撒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皇权过渡”。这个概念显然是荒谬的,因为查理曼大帝的祖先是阿尔诺夫和丕平部族,而奥托王朝的祖先则是法德蛮族的撒克逊人。不过,与之相关的所有人都能从世袭制度中受益。而罗马人也不在乎谁会登上宗座,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尽管皇帝本应拥有一统诸国的权力,但是政治的多元化导致任何中央集权决策的概念都毫无用处。因此,它最终演变成了一个由数百个自由的帝国城市、公爵领地、郡县、及其他地方所组成的权利下放的、选举君主制政体。这简直就是个大杂烩啊。
皇帝的权力十分有限,当各附庸诸侯、领主、主教等对皇帝表示完效忠和支持以后,他们就保留了自己的“特权地位”,实际上这些人在自己的领地上是享有独立自主权利的。把它和皇权过渡放到一起来看?我只能说这就是封建君主制啊。
在欧洲中部,这样奇葩的制度持续了800年!在这段时间里,尽管有充足的时间去寻求稳定统一,但是却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帝国。1806年,在拿破仑成立莱茵邦联以后,弗朗西斯二世终于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莱茵联邦是沿用了帝国架构的政治体系。最终在19世纪导致德国出现了各种问题,譬如普鲁士和奥地利的冲突问题。
这就是当你迎合一群顶着“贵族”头衔的人时所发生的事:他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高卢人和日耳曼人,而正是这些高卢人和日耳曼人曾在多年以前占领了罗马留下的这片土地。这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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