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女登梯:唐代李全交所设酷刑之一古代刑具展。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二:“盬察御史 李全 交素以罗织酷虐为业,台中号为‘人头罗刹’……两手捧枷,累砖於上,号为仙人献果;立高木之上,枷柄向后拗之,名玉女登梯。”
古代刑具古代刑具展,令人闻之森冷,望而生畏,甚至被视为不祥之物。不知是命运使然抑或一念之差,我与这不讨人喜欢又毫无魅力可言的东西纠缠了几十年,作为传统法律文化的劣性遗产,古代刑具的收藏、研究与整理非常冷僻寂寞。在冷遇和不理解中起步,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让人们通过古代刑具的实物来了解人类社会是如何从野蛮走向文明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史前阶段直至清末数千年间形成的历史产物,有精华也有糟粕,也含有许多消极因素古代刑具展。但大多都又侧重于重大的历史事件或重要的历史人物。对那些目前尚未引起充分注意的部分,如法律思想史、古代刑具史等也应适当予以关注。
中国古代刑具始自远古,直抵近代,虽然在历史进程中常有一些罪恶作为副产品相伴而生,但其剥夺、惩罚、改造、威慑等功能谁也无法否认古代刑具展。在儒学“礼治”、“崇德”柔情面纱的影响下,古代刑具被视为血腥与残暴的化身,甚至被归之为传统法律文化的劣性遗产,令人不屑一顾声名狼藉。
殊不知古代刑具展,中国古代刑具伴随着“法”从遥远的旷占鸿蒙直到1949年揭开古国历史崭新的一页,这之前都深深影响着整个中国法制思想观念。
以黄土高原的黄土地和黄河流域的莽原为摇篮的中华民族,在上古时期创造出“灋”字,去追求公平和效率原则,去寻找一种约束机制。“灋”字是我国上古时的“法”字,由三部分组成:
首先是“氵”(水),水的含义最初不是象征性的,而纯粹是功能性的,是把犯罪者置于水中随流漂去,这在当时是无异于死刑的严酷惩罚,水在这里体现刑具的功能;
其次是“廌”,据传是个貌似牛、羊、鹿、熊的独角兽,“廌”,以犀利的像刑具一样强有力的独角将不平者“触而去之”;
再次是“去”,古文的去字由两部分组成,前者为矢,后者为弓,弓矢是原始人重要的生产工具和武器,将罪大者经神明的廌裁判明白后,用弓矢刑具射杀,剥夺其生命。
上古的先民们是从功能或用途上去理解法、认识法,给法下定义或概念的,并未把法当作判断是非善恶的原则或标准,法并非是形而上,而是形而下的东西。也就是说,法是“器”而不是“道”,是刑具或刑罚。
外国
古罗马朝廷的刑具有十字架、扯皮铁链等。
十字架是将受刑者固定在十字架上,再用五个大型铁钉钉如受刑者的喉颈部、手腕部、脚腕部,使受刑者大动脉血液流干而死。
扯皮铁链则是在鞭打囚犯的同时扯下囚犯的大块皮肉,极为残酷
鱼香肉丝没有鱼,宁古塔也没有塔!
如果要说清朝人最怕去的一个地方,一定就是“ 宁古塔”了,那里是人间地狱、九死一生!
对于“ 宁古塔”,不了解的人只听名字会想当然的以为其真身是一座塔,就好比一座监狱,大不了就是将人关到塔里面去。而真实情况却不是的,宁古塔可没有塔,名字的由来据说乃是因为努尔哈赤六个孩子曾居于这里,故名为“宁古塔”,宁古塔位于东北边疆地区,大抵就是现如今黑龙江一代,地处荒凉。
古时皇权专治,正所谓帝皇一怒,血流千里,治理国家,往往需要法律,古时候死刑可以说是比较惨的刑法了,当然比车裂,凌迟等刑法就稍好一些了,然而出了死刑以外,有一种惩罚,往往让人谈之色变,那就是“流放”。
既然是流放,那么就不会让你去什么好地方享福了,一般就是把人往最为偏僻荒芜的地方赶!比如唐宋时期,一般就是流放岭南,因为那里是最落后的地方,开发程度很低。当年苏轼因为“乌台诗案”就曾经被贬岭南,还留下了“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诗句。也就是苏轼这样豪放豁达的人能这么想,要是换柳永来,恐怕又是另外一番心境了。
然而到了清朝,岭南这些地方都被开发了,看看当时的广州多有钱,所以自然不会再把那里当作流放之地了,于是“ 宁古塔”就成了新选择。
首先第一个原因,那里是真的苦啊,绝对的苦寒之地,相对于现在的环境,古时宁古塔的周边地区可谓是惨不忍睹,野兽夜吃人,沼泽遍布,流放至此的人无不夙日忧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曾有言黄泉一路,而到过宁古塔,十路黄泉也无惧了,相对于现在的夏日度假好去处,古时的宁古塔却充满了萧瑟与凄寒,因各种原因流放到宁古塔的人们,面对的只有成为奴隶,充军,或者被卖掉换取军需等几种途径,所以多数的人即使愿意面对死刑,也不愿意流放宁古塔。
不过古时候流放宁古塔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过多的流放之人滞留在宁古塔地区,经过不断的努力使其周边环境不断改善,以至后来成了现在夏日度阴的好去处。这也是为何清朝朝廷会把犯人流放至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帮助当地建设咯,毕竟苦寒之地,也只有让犯人来!
然而,流放宁古塔对于那些志在报国的文人士客的人来说就是身心的双重折磨了,一句“发往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流放至此,便意味着几乎不能再有任何机会一展抱负了。所以,古时的宁古塔可以成为压在人们心头的一座重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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