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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最新消息:对李亚鹏传出新恋情,你怎么看

李亚鹏有新恋情,应该是好事李亚鹏最新消息。毕竟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殊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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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不易李亚鹏最新消息,且行且珍惜71年出生的李亚鹏,已经快奔五了。这个年龄段,如果能找到真爱,真的是上天恩赐了。

李亚鹏的婚姻并不是一帆风顺李亚鹏最新消息,最起码在娱乐圈中这些年的风言风语随处可见。

2005年李亚鹏最新消息,李亚鹏与王菲在经历了了诸多考验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2006年5月27日,女儿李嫣的出生,让李亚鹏走上另一种境界。最起码在这个时候,李亚鹏是幸福的,超级幸福的那种。

有妻子,有女儿,事业有成,再加上顺风顺水,好不惬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八年后,李亚鹏与妻子王菲正式离婚,结束了婚姻生涯。

在之后,李亚鹏先后曝光出五段姻缘,或真或假,就这么一直传播着。

而这次,李亚鹏传出的新恋情,看情况应该是实锤了。祝福他们二位,也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姻不顺,但坚持做慈善尽管李亚鹏在婚姻上经历诸多坎坷,在事业上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里的事业,是慈善事业。

2014年,李亚鹏正式退出娱乐圈,全心全意做慈善,在业内获得一致好评。

只不过,李亚鹏专注做慈善事业,却不是在2014年,而是在2000年。

这个世纪初,李亚鹏就担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会主任、义工。在2007年的时候,李亚鹏还获得了第五届慈善大奖。

如果这段婚姻属实,真心祝愿他们。毕竟,好人总会有好报的。

我先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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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鹏的中书控股公司欠债4000万拒不还款,一审二审均败诉,债权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查封、扣押李亚鹏名下存款、其兄李亚炜名下两套房产,但由于未达到足额条件,李亚鹏极可能被列入“老赖”和限制高消费名单。李亚鹏之兄李亚炜已被法院列入限高名单。

  五年前,我就实名举报同一家公司涉嫌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以虚假材料向北京市民政局骗取“书院中国基金会”的注册,导致基金会极可能成为洗钱、圈钱、转移资产的工具。根据判决书,李亚鹏自称该公司没有任何营利,还欠债4000万。

  李亚鹏宣称本案“尚在高院申诉司法程序之中”,太不懂法了!除非特殊情况,申诉并不影响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

  作为李亚鹏的宿敌,我想诚恳奉劝:一个人最难的是认清自己,李亚鹏你实在不合适经商,就不要再勉强自己了!

以下为详细回答:

  李亚鹏又双叒叕投资失败了!这次是因投资房地产失败,欠债4000万元拒不还款,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而此次债务纠纷的起因,和本人周筱赟2013年的实名举报的是同一家公司。现在五年过去了,我也从媒体转型,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专注于税务犯罪辩护。让人不禁感慨万千。

我和李亚鹏没有私仇,而是公敌

  本人周筱赟是李亚鹏最痛恨的人之一,因为李亚鹏一直把菲姐和李亚鹏离婚归咎于我。其实他们离婚,和我曾实名举报李亚鹏涉嫌骗取菲姐闺蜜和朋友的钱并无直接关系。我曾通过获得的财务报表和捐赠清单作出财务大数据分析,发现李亚鹏涉嫌侵吞嫣然天使基金5500万元捐赠、诈捐100万元。参见我的文章《揭秘李亚鹏第五季:李亚鹏涉嫌诈捐100万并侵吞刘嘉玲伊能静等5500万捐赠》。

  我和李亚鹏没有私仇,而是公敌。这次李亚鹏陷入的是债务纠纷,而非涉嫌侵吞善款那样的刑事犯罪。李亚鹏曾经写公开信给我,说想和我成为好朋友,被我拒绝。但我这次想诚恳的对李亚鹏说:一个人最难的是认清自己,李亚鹏你实在不合适经商,就不要再勉强自己了!

  李亚鹏演金庸剧被网友吐槽演技,把郭靖演了一个傻子;做慈善被我揭露涉嫌借公益敛财,国外组织在中国救助一例唇腭裂儿童的平均成本为5000元,而嫣然天使基金为9.9万元,嫣然天使晚宴则涉嫌侵吞刘嘉玲、伊能静等明星的捐赠物资和现金5500多万元;做生意则是做一行亏一行,开互联网公司倒闭,开影视公司没收视率,开酒吧因涉黄被查封;这回是欠债4000多万元不还,被法院扣押了存款、房产。

李亚鹏涉嫌借公益开发房地产

  这次发生债务纠纷的,是李亚鹏实际控制的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早在2013年12月,我就实名举报李亚鹏以虚假材料向北京市民政局骗取“书院中国基金会”的注册,并以“书院中国基金会”的简称成立“中书控股”等商业公司,借公益之名开发酒店和房地产,导致基金会极可能成为洗钱、圈钱、转移资产的工具。但是,此后民政部门对该基金会并未依法取缔,而仅是处以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背后到底是谁在保护他呢?

  2012年1月,李亚鹏和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泰和友联公司出资6000万元,和李亚鹏合作开发云南丽江地产项目。李亚鹏承诺在2015年7月前支付投资收益400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李亚鹏自称投资35亿元(也有说50亿)的项目,在2015年4月就被李亚鹏以2亿元转卖给上市公司“阳光100”。上述4000万元,拖延三年也未支付。目前,加上三年未还款的利息及法院逾期执行的逾期罚金,执行标的已经约为4750万元。本案一审、二审,作为被告的李亚鹏均败诉。

李亚鹏极可能被列入“老赖”和“限高”名单

  “老赖”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俗称,即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亚鹏目前是被列入“执行人”,但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极可能被列入。

  李亚鹏拖欠债务4000万元,且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我所知,此前泰和友联公司的律师介入,保全了李亚鹏账户内存款1000万元,由法院发还(所以请个尽职专业的律师多么重要!)。法院并未在北京查到李亚鹏名下房产,在案查封的两套房产(每套约160平方米)属于李亚鹏之兄李亚炜所有,还未进入评估程序,但初步判断并不够执行债权,也就是说这两套房产价值不到3750万元,没有达到最高人民法院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例外条款中的“足额”条件。

  所以,如果李亚鹏继续拒绝还款,很大可能就将被列入“老赖”名单。

  一旦李亚鹏被列入“老赖”名单,将对李亚鹏的信誉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办理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泰和友联公司已经向法院提交“限制被执行人李亚鹏高消费令申请书”,法院批准后,李亚鹏将被禁乘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宾馆、子女禁上国际学校等。事实上,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2018)京0105执7240号,李亚鹏之兄李亚炜已经因本案被列入限高名单,李亚鹏还会远吗?

为什么我说李亚鹏是法盲

  李亚鹏的经纪人称,目前该案件处在北京高院的申诉司法程序中,这意味着该案仍处在进一步办理中。李亚鹏本人也在朋友圈回应,称“乃商业纠纷,尚在高院申诉司法程序之中,何谈‘失信’”。

  我只能说,李亚鹏你真是法盲啊!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申诉是在二审之外的救济制度,申诉并不影响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李亚鹏不能以案件正在申诉为由,拒绝履行。

  除非上级法院裁定再审,才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由于申诉程序非常漫长,再审后予以改判时通常已履行完毕。此时可依法申请法院执行回转,责令原申请人返回已取得的财产及孳息。

  不过,我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可能性不大。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3民终3815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李的上诉理由是,上述承诺存在胁迫情形,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我作为法律工作者,证据意识是最为重要的。李亚鹏一方提出协议签订存在胁迫,却提不出任何证据,法院当然不予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亚鹏提出的另一抗辩理由是,公司并没有营利,股东不能在公司没有利润的情形下按照协议拿走4000万元。但李亚鹏既然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协议就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完全合法有效。公司没有营利,如果这不是李亚鹏说谎,那么无疑再次证明李亚鹏缺乏经营能力,实在不是做生意的料。

李亚鹏连260元公告费都要拖欠

  我注意到本案判决书中还有一个小细节,但都被媒体忽视了:李亚鹏为什么连260元公告费都要拖欠!

  李亚鹏不服一审裁定提出上诉,法院向下落不明的中书控股公司股东李一兵(李亚鹏实际控制的中书公司股东竟然下落不明,李亚鹏知道他去哪了吗?)送达上诉状,这笔公告费用260元本应由李亚鹏先行垫付,但泰和友联公司替李亚鹏垫付了该笔费用。泰和友联公司的诉讼请求中,除了向李亚鹏主张返还4000万元及利息外,还要求返还260元公告费。

  李亚鹏,你真的混得这么惨了吗?我帮你先把260元公告费还了,可好?

周筱赟写于2018年11月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