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鹄与谢秉佑两人相识于乐昌监狱,而且谢秉佑是林鹄的同乡,林鹄比谢秉佑大3岁,非常巧的是两人都是犯抢劫罪被关进的监狱,一样的经历,相同的人生观,把两人聚在了一块陈尊佑。

2011年的某一天陈尊佑,林鹄从狱中提早释放,当年2002年是被判处无期的,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林鹄只坐了十年的牢。谢秉佑入狱的时间早于林鹄,因而于07年就被释放,但两人一直有着联系。从狱中出来后,谢秉佑找到林鹄,两人谋划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将最终目标选定在了深圳,两人都想快速捞钱,他们把目光放在了夜总会夜场小姐身上,因为夜场坐台女比较好骗,而且她们身上也一定有不少的钞票,打劫她们不仅可以满足性行为的欲望,也可以得到财物,何乐而不为,加上坐台女居无定所,就算失踪,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林鹄与谢秉佑商量过后,决定将计划付诸实施,两人将作案用的菜刀,手铐,砧板,旅行箱带到酒店里,开好房以后,用提前准备好的手机给孔姓夜店女打电话,因林鹄出价高,夜场女不免有所心动,于是,就上当了陈尊佑。

等到坐台女一到,林鹄与谢秉佑立刻将她控制,并叫她不要出声,将她身上财物洗劫,之后,两人轮流将她强奸,林鹄与谢秉佑丧心病狂的用毛巾捂死她杀人灭口,把尸体解剖装进旅行箱带出去,这还不算,把分解后的尸体烧煮,将煮熟的尸体残肢抛弃在了周边的一条水沟中陈尊佑。第一次的作案,竟然没被发现,两人胆子愈发大了起来。为了方便作案,还租了房子,增设了作案工具,之后又杀了一名姓陈的夜场女。从林鹄和谢秉佑被抓获,先后对6名年轻女性下手。

在审理现场陈尊佑,他俩人不仅没有认识错误,反而很是嚣张。接受查问时,林鹄、谢秉佑都表情冷漠,其中林鹄竟然屡次冷笑,当司法人员询问杀人过程时,他只是简单用“吃饭,做爱,杀人,碎尸,抢劫”来回答整个过程。俩人9月12号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林鹄与谢秉佑相识于监狱厨房,专门宰杀牛羊。有说法称有两位被害女性没找到残骸,无法和家人比对DNA,故而不确定是遭杀害,仅认定他俩杀了三人。

唐朝陈玄佑的《离魂记》,大意如此:

衡州张镒之女倩娘,自幼与表兄王宙情深意浓。镒竟不察而许之他人,宙乃悲恸情别,临别上船,才行数里,却见倩娘跣足而至,宙惊喜若狂,乃携之入蜀,五年而生二子。后因倩娘思家,乃回衡州,却见家中有一倩娘久病闺中。方骇怪间,两倩娘合而为一,方知共处五年,竟是魂魄来依。

  不好意思,我只搜到导读:如下(你可一上网查嘛)

《离魂记》

唐代传奇。作者陈玄□,代宗大历时人,生平事迹不详。《离魂记》写张倩娘与表兄王宙从小相爱,倩娘父张镒也常说将来当以倩娘嫁王宙。但二人成年后,张镒竟以倩娘另许他人。倩娘因此抑郁成病,王宙也托故赴长安,与倩娘诀别。
  不料倩娘半夜追来船上,乃一起出走蜀地,同居五年,生有二子。后倩娘思念父母,与王宙回家探望。王宙一人先至张镒家说明倩娘私奔事,始知倩娘一直卧病在家,出奔的是倩娘离魂。两个倩娘相会,即合为一体。本篇以离奇怪诞的情节,反映了当时青年男女要求婚姻自由的愿望,歌颂了他们反抗封建礼教的斗争,具有典型意义。
  篇末写到倩娘的离魂与肉体相合时,巧妙缀上“其衣裳皆重”这样一个细节,给人以似幻似真的感觉。离魂以求爱情婚姻故事,始见于南朝刘义庆《幽明录·庞阿》。唐代颇有敷衍为传奇作品的,《太平广记》另收有《灵怪录·郑生》、《独异记·韦隐》,都叙述唐人离魂故事,但描写较本篇更为简略。
  元代郑光祖《倩女离魂》杂剧,即根据本篇故事演绎而成。

在《因为爱情有奇迹》这部电视剧中,林天佑最后和吴美姿在一起了。

陈尊佑:历史上,林鹄和谢秉佑为何被称为“烹尸恶魔”

美姿当上了林氏集团的董事长,天佑的妈妈希望二人能够复婚,美姿表示愿意和天佑复婚并且买回了林家的老房子还邀请林家人回到老房子住.齐霁从昏迷中醒来,他的状态恢复的特别好,大家都很开心,齐霁的爸爸表示齐霁出院后就给齐霁和媛媛举办婚礼,但是医生告诉齐霁及家人,齐霁以后很有可能站不起来,大家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了.

齐霁还没有完全康复,艰难地做着康复治疗,安琪媛接到梁正文的电话,说梁家面条出现质量问题,等到安琪媛赶过去的时候,等待她的竟是一场婚礼的惊喜,在众人的祝福之下,安琪媛终于和坐着轮椅的齐霁完婚,齐霁勇敢地站起身来,给了众人一个最大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