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问题说明了这样的爱、不是真爱灵与欲,真爱的人永远不会变成陌生人。人与人的缘分都是命中注定的,注定了相遇、注定了分离,谁都说了不算,所以你只能接受、面对、处理、放下、忘记,清除脑海中所有的记忆,还原自己的清静。
人生短短几十年,如果总在纠结已经失去的、不爱你的人,是多么无聊的事啊!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灵与欲。可是面对已经不爱你的人,哭也没人心疼你,也挽回不了你们的感情,所以你还是别折磨自己了。
对的人爱你的人、早晚会和你相遇,所以你现在要好好心疼自己、别把你自己弄丢了灵与欲。生活不只有爱情,还有许多难忘的友情、和永远陪伴你的亲情。希望你尽快从困苦中走出来,别为不值得的人伤心难过,相反你要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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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的感觉真好灵与欲,能感觉到对方的体温和心跳。
相爱的两个人,总是想常常黏在一起,最好是把对方变成“纸叠人”,随身带着,有空了就唤出来陪伴。不想有一刻的分离。
相爱的两个人拥抱,是轻松踏实、是依恋、是激情……是灵与欲的结合。
恋着ta身上的味道和气息,恋着ta的一切,相爱的人拥抱,这种感觉是永恒的。
拥抱的感觉真好,没有背对着背,只会心连着心。拥抱你好像是拥有了一切,你在,负了天下又何妨?
在悲伤难过时,恋人的拥抱更是一种力量,给你坚强,让你有信心去迎韧风雨。
很多时候累了、痛了,有一个温暖的拥抱就是上天对自己的奖赏。这辈子,有你的拥抱真好!
首先,这个观点要修正一下,不是男的都同情潘金莲,不是女的都厌恶潘金莲。男的女的,都有同情她的,同样也都有厌恶她的。
同情潘金莲的,主要是同情她为“情”所困,而不是同情她可以任意“偷情”,甚至不惜杀夫。厌恶潘金莲的,主要是厌恶她偷情到不惜杀害亲夫。
潘金莲其实就是一个悲剧人物,在她的身上有封建时代妇女无声的“呐喊”和“反抗”,不甘于妇女婚姻的“低贱”,她也有自己情感追求,她也想追求更美好的感情生活,虽然这种追求的代价是惨痛的。这才是值得人们同情的地方。
“情”这个字又有几人能勘破?困在情中的人是疯狂和迷失的,潘金莲就是典型的例子。千百年来,被“情”所困的人们,走向极端的比比皆是。这其实既让人痛恨,又让人同情。
男女两个人谈恋爱,要多久才能发生性关系呢?兵无常态,水无常形。这个话题是没有定论,没有衡量标准的,也不可能有固定的,统一的答案的。必须因人而异,根据感情发展的进度来界定。
如果是双方一见钟情,一见倾心,对上了眼,来了电。无所顾忌,忘乎所以,急不可耐,一刻都忍不住,就可以省略很多恋爱环节,提速加热,一步到位。在性冲动之下,第一次见面的当天立马就可以直奔主题,达成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的梦想,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付给对方,上床发生性关系。
如果恋爱双方都是慢热型的,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的,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走,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就需要时间来预热了。通过深入的交往与了解来培养感情,所谓日久生情嘛。在感情成熟稳固的基础上再发生性关系。这就叫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走到这一步,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关键是要看你有没有那个耐心?他们的想法就是:心急吃不得热豆腐。
如果在恋爱的过程中,在理智的控制下,通过彼此进一步的交往,认识和了解,发觉彼此并不合适,不是自己要找的对象,双方都没有再坚持下去的愿望,中途和平分手。然后重新去寻觅自己的意中人。想要让他们发生性关系,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了。
在恋人之间,情投意合,你情我愿,两情相悦,有爱才会有性。爱是发生性关系的前提条件,如果不爱对方,没有感觉,没有激情冲动,双方会发生性关系吗?
即使是在恋爱关系中,如果是在女人不情愿的情况下,男人偏偏要不管不顾,一厢情愿,霸王硬上弓,违背女人的主观意志,强行行事。如果对簿公堂,已经涉嫌强奸犯罪,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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