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这个男人真是命苦,找了这么一个老婆,自己出国辛苦挣钱,老婆却在家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南京富二代杀妻。我也真是佩服这个女人,老公出国4月份刚回国,4月7日就说自己怀孕了,真以为你老公是傻子啊,他只是不想失去这个家,所以对你的出轨成性都予以容忍了。说实在话,如果这个女人不起诉离婚,这个男人估计还会忍,离婚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食、色,性也。”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妇女的性饥渴问题确实也是一大社会问题,也是此事的导火索之一,假如这个男人不是常年外出,说不定也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人生哪有假设,再说不外出又怎么养家糊口,这是一对矛盾!
可惜出轨成性,不顾家庭,挣的钱全部被拿走了,现在竟然起诉离婚,无论对哪个男人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但是面对这种问题,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有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利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的人可能会暴打一顿,出口恶气;有的人,就如本案的男方,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真的不划算呀!我们不能让别人犯的错来惩罚自己,再说你还有儿子,你进去了,儿子怎么办,谁来照顾他,谁提供生活费和学费供其上学,世俗的眼光怎么看待他?
法官也说:
蒋某某的行为实在是极不明智。事实上,程某已经起诉离婚,蒋某某完全可以趁此在法庭上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通过法官做工作调解挽回婚姻,也不是没有可能。而他却在一只脚就要踏入法庭大门之时,选择了最最错误的解决方式,实在可惜。法律无情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即使程某有错,蒋某某也没有权力剥夺她的生命。考虑到蒋某某系主动投案,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取得了儿子的原谅,而且程某本身出轨在先,法院综合考量,判处其无期徒刑,还是量刑得当的。
希望蒋某某在监狱里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与儿子团圆。
在此也呼吁,希望大家都要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在面对婚姻和生活中的各种难题时,相信法律并依靠法律,而不是脑子发热,冲动行事,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许国利杀妻案系列今日曝光,但是还是有很多疑点,他把人藏哪里了
其实这个案件已经没有很多的疑点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警方通报上能写的都写的很清楚了,只是有些细节,尊重死者,顾全大局,没必要点破而已。
题主问藏哪了,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应该是毁得差不多了。如今凶手已被抓捕,作案手法极其残忍,令人闻风丧胆,行凶细节警方很大可能是不会公布的,如果您的好奇心真有那么重,可以搜一下网友的猜测帖子,分析得有理有据,真相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现在警方对许某某发起了批准逮捕,说明等待他的会是残酷的审判,该受的逃不掉,凶手将要伏法,死者理应安息,把人藏哪就不是我们网友该关心的事了。我们该做的就是长点心,凡事多留个心眼,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吧,希望每个人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南京男子掐死后妻儿跳楼,最后一通电话打给姐姐, 你怎么看
南京的男子掐死自己的妻儿后跳楼,跳楼之前给自己的姐姐打了一通电话。我觉得这个男人真的是让人觉得无语,自己活腻了的世界何必带着妻儿要承受着那么大的痛苦,然后离开这个人世这种手段,这种做法真的让人觉得太极端了。我觉得如果是生活中的一次盛宴,你可以带着你的妻儿。如果说是生活中的一次享受。你也可以带着你的妻儿,但是你选择的是带着你的亲人一起离开这个社会,离开这个世界,这种做法极端到底。让我们谁都不能忍受虎毒不食子,其实为什么要让年幼的孩子还没有尝到成长的快乐的时候,你就把它也抹杀在了萌芽之中,带着他一起奔赴另外一个世界,这个结果让人唏嘘。
我对于这种人,选择的这种方法离开这个世界感觉到不齿,希望大家都不要学习,这样的人都不要在繁杂的生活当中选择离开,应该有乐观的心态,应该有顽强的意志,好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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