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横穿马路被我开车撞死了横穿马路碾压身亡,我需要付刑事责任吗?

横穿马路碾压身亡:路人横穿马路被我开车撞死了,我需要付刑事责任吗

很大概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横穿马路碾压身亡。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横穿马路碾压身亡,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路人已经死亡了,因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问题是交警队这一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车方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车方肇事者肯定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了横穿马路碾压身亡;如果车方同责、次责或无责,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般情况下横穿马路碾压身亡,路人横穿马路被撞死,交警会判定车辆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需要随时观察注意路面情况,遇到行人积极避让,避免事故发生。

如果有中间隔离带,路人攀爬穿越隔离带被撞死,则车方责任会减小,一般是同等责任。

如果是有隔离的快速路、高速路,一般情况这些道路禁止行人进入,这种情况下路人被撞死就会判路人有较大的过错,多数情况会判机动车次责或无责。

总之,横穿马路被撞死,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行认真分析。

附录: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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