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这样纸上谈兵确实不一定对吴宗宪被判刑,所以,还是建议题主你进监狱去试一试吧。
毕竟,自己的亲身感受,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好的答案吴宗宪被判刑。
呵呵呵,跟题主开玩笑了,千万不要介意哈吴宗宪被判刑。
一个人如果到了监狱里面,死活不干活,分配的什么任务都不做,什么活都坚决不干,那毫无疑问,面对的处罚肯定是很重的吴宗宪被判刑。
因为吴宗宪被判刑,监狱里面是有严格的纪律管理要求的,该干什么就必须要干什么,不能做什么就坚决不能做什么。既然到了监狱里,就肯定是要遵守监狱里的规定的,绝对不可能是由着自己的想法来的。
而且,一般来说,监狱里面都会详细记录下犯人的表现,并凭表现来进行奖励,让犯人提前出狱。
如果题主你真的像自己说的那样表现,估计你想提前出去是绝对没有可能的了,不加重处罚、延长刑期就不错了。
但是,归根结底,最好还是不要去以身试法、让自己进到监狱去受罪吧。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赌博的行为分三种,一种是娱乐行为,一种是违法行为,一种是犯罪行为
娱乐行为正常的棋牌室或者家庭娱乐等就是娱乐行为,既不违法也不犯罪,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就规定了“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违法行为这个是很常见的,因为赌博被拘留的。违法行为比较难定性,但也有一个范围,首先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是对于赌资较大的规定,每个地方可能有每个地方的规定,有些是200,有些是按照人头算总额不能超过多少。
另外就是赌博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关于赌博罪的规定,既“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有两个条件只要满足一个就构成赌博罪,一个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一个是以赌博为业的,以赌博为业通常是以赌博获得的收益作为日常的主要生活来源。
因赌博判刑的案例因为赌博而被判定的人也有,比如案号为(2019)粤0105刑初89号的案件,被告人黄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原因是以扑克牌赌“三公”大吃小方式进行赌博。
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败业,大家还是以娱乐为好,或者不要参与是最好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一个人因被冤枉强奸而坐牢,出狱后实施强奸,那他还用坐牢吗?提问的人没长大脑,一趟马,一趟河,桥归桥,路归路,你冤枉,可申诉,要求案子重审,强奸案,没确凿证据,是定不了案的,你说冤枉不好使,法律不会冤枉好人,更不会放过坏人,出狱后又去强奸,还是告你的人吗?就算是这回证明你就是个强奸犯,能坐牢吗?有可能二罪并罚,重刑加身,你用二次强奸,证明第一次也不冤枉,投机取巧没戏,人渣一个,连一点自尊都没有,拿没脸当官做,哈哈,夠臭的!
根据不公开宣判书显示:《陈情令》作者墨香铜臭是因为非法经营而判刑的。
专门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找了她是否有案件记录,结果还真找到了。2020年11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杨肠、袁依楣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案由为非法经营罪,案件详细因相关要求不予以公开。
公开信息显示,袁依楣为《天官赐福》《陈情令》等畅销书原著作者。另据消息透露,尽管袁依楣多部作品被改编成为时下非常受欢迎的热门电视剧,但由于不知足和主观原因,开始写yinhui作品非法获利而被网警查获。尽管具体情况未知,但对其有悖公序良俗的做法感到不齿。
从墨香铜臭非法经营这件事,我们应该看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内现在急需刊物分级制度。如果国内有明确分级制度,那么一些敏感领域的作者也不用冒着犯罪的危险去违规出版刊物了,这对于国内的文学市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事实告诉我们:每一个创作者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和或者更多收益而游走在道德法律边沿打擦边球。只能用心用情写作和创作,以优秀的作品吸引人、鼓舞人、感动人,因为质量至上是作品的灵魂。为袁依楣感到惋惜,其教训极其深刻,也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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