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的是,信仰并不能把它当做是一个褒义词,有信仰并不比没信仰好。打个比方,就像习惯一样,你说你有个习惯,就一定是好事吗?如果是坏习惯呢?信仰也如此,你有信仰不代表你就比没信仰的人高了一等,如果你有一个错误的信仰,你比没有信仰可怜且可悲的多了昆明火车站恐怖分子!

有信仰未必是好事,这点其实很好证明,因为例子很多,昆明火车站疯狂砍人的宗教极端分子他们也有信仰!招远案丧心病狂的邪教徒也是有信仰的!那些裹着炸药包跟异教徒同归于尽的“圣战士”也有信仰!为了夺回“圣城”一路烧杀抢掠的十字军也是有信仰的人!古今中外有信仰的人犯下的罪孽罄竹难书!

所以有信仰不一定是好事,一个错误的信仰,并不能正确指导你的人生道路,一个错误的信仰不仅让个人深受其害,一个错误信仰的传播还会阻碍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健康发展。

其次,我要说的是什么样的信仰是正确的或者错误的。要能称的上正确的信仰,那必须是符合客观为基础,积极为导向,和平为底线。而不符合这三点的信仰都不能称为正确的信仰,比如宗教信仰!特别说到宗教,因为世界上大部分所谓有信仰的人,其实就是宗教信仰,世界上各类宗教信徒占据人类总人口至少80%以上。而宗教就是一种不符合客观的信仰。所有宗教的根基都是不可能被证明也不可能发生的“神话故事”。根据皮尤统计机构针对美国犯罪率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有宗教信仰的人群,其犯罪率比无神论者群体高数倍!这点跟大部分宗教人士宣称的“有信仰的人才有底线,才不会犯罪”的错误观点背道而驰!

事实上不用专门统计我们也能看得出,中国作为无神论者比例最高的大国。跟其他国家对比可以得出结论,被宗教人士贬低为“没有信仰”的中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拿美国做对比的例子来看,作为主要发达国家里宗教人口比例最高的大国,美国的犯罪率不知道比中国高了多少倍!美国的暴力犯罪发生次数全球第一,美国因暴力犯罪死亡人数世界第一,美国在监狱服刑人员占人口比例世界第一!在中国,虽然经济还没有美国发达,但你半夜想随便逛逛街散散心那是很正常的行为。而在美国,你十一点后要是敢独自上街算我佩服你的勇气!不说美国,我们看看中国周边的亚洲地区,泛基督教人口比例最高的菲律宾毒贩遍地,菲律宾警方公布的去年犯罪案件超过2万起。佛教比例最高的泰国黑帮遍地,印度教徒占8成以上人口的南亚霸主,被国际戏称为“强奸之国”。更别提西边那些盛产恐怖分子的地方了!

总结起来,人不一定非要有信仰,有信仰的人更多是拖累人类文明进步的累赘。因为大多数人拥有的信仰——宗教,本身就是一种非客观的消极的、狭隘的信仰。所以,在人类的现阶段,没信仰比有信仰好!在没有广泛的、正确的信仰诞生以前,人还是尽量不要有信仰为佳!

昆山宝马案,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什么呢

最可能是有一个人法律问题变成了全国人民的法律盛宴。

昆明火车站恐怖分子:如何看待《赘婿》要有信仰的这一章

一、死者“昆山花臂男”究竟是什么人? 现在公开资料显示:该名死者真名叫刘海龙。他在那天如何能够做出那样的举动呢?原来他早有前科,请看下图

昆明火车站恐怖分子:如何看待《赘婿》要有信仰的这一章

你以为他仅仅是这样吗?这是网上他以往的犯罪经历。

(1)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3)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从中我们能得到的信息一是从2001年一直到2016年刘海龙一直不停的给公检法司打交道。

二是在他众多的记录中,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占了重头。

在案发后昆山市公安局表示,“花臂男”刘海龙,曾经在2018年3月荣获过“见义勇为”证书:

我们目前从视频上看,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砍刀系“花臂男违法携带并主动首先使用于暴力行为中;

(2)在“花臂男”的殴打,包括劈砍过程中,骑电动车的男子并未实施激烈的反抗,更多在进行躲避;

(3)砍刀脱手后,“花臂男”依然有迅速上前抢夺砍刀的行为;

(4)骑电动车的男子抢到砍刀后,向同样试图夺刀的“花臂男”实施劈砍;

(5)“花臂男”被砍伤试图逃遁后,骑电动车的男子继续上前对“花臂男”实施砍击。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案件将对我国的司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正当防卫的界定。整个案件在录像过程中一目了然,将来双方辩护的主要论点在于在防卫限度上,即当骑电动车的男子前两刀砍伤“花臂男”以后,在“花臂男”逃遁后对其实施的追砍,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也就是说,在骑车人最后追砍花臂男的过程中致命的几刀怎么算?如果是认为骑车人当时还有危险情节则无罪,如果认为骑车人已经超过了限度,则属于防卫过当则有罪。

二、对犯罪嫌疑人功过是否能够相抵,如何相抵? 立功表现,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是,这方面的界定也将因此事件引起公众的注意。

三、 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案件将是标志性的,将会对今后正当防卫以及类似案件的判决起到一个范例作用。

由于互联网的作用,本案已经迅速传递到了全国,可以说,一丝一毫都被全国人民监督着,我们丝毫不用担心的是在这个执法过程中,会有什么不公平的事情,也用不着众筹来帮其打官司,不知有多少律师想凭此一战成名。

相比之下,昆山方面的相关方面不太好过了,因为这将是中国法治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创造历史的所背负责任和压力确实太大了。

而我预测最有可能的是无罪释放,或者防卫过当判缓刑。

我希望这个案子还有点副作用,就是能够促进全国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但这仅仅是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