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了,马上死。
另外【关于北京摔童案的看法】
死刑重了,摔童应该判死缓。
韩磊典型就一傻逼!整天喝酒K歌逛排档,人畜无害也没事啊,偏偏脑残重庆摔童女孩:1崇尚暴力遇泼妇发飙却没讨到便宜,2近视不敢打人改砸东西却误摔女童。
。。彻底无语,脑子进水。
但他盗窃偷的是轿车(父母做生意有钱还偷,无语),打人打的是工作中的警察(执意要私下给父母打电话,无语),争执打的是泼妇官夫人(摔童乃脑残所致)。并无对平民的主观恶意侵犯!
综上,判死刑过重!但为防止其脑残继续伤及无辜危害社会,建议死缓或不得减刑的无期。
等他打也打不过,吵也吵不过三岁小孩的时候让他出来安度玩年吧。
另外,徐媛官夫人思想泼妇惯了,把女童车放马路上又横在韩汽车前,(这是“有本事你撞啊”的意思么?)。真要是为了被两个大人无故剥夺生命权利而死去的的孩子讨个公道,那徐媛未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问责也该判3年!。
欺凌36耳光女生家长致歉:没管好孩子。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我对于这种欺凌的视频,都采取回避的状态,因为太过残忍和虐心,每每我都会想到自己的女儿,每次我都不由自主地进行假设,如果是我女儿这样受到别人的欺凌会怎样?每一次的追问,我都无法采取原谅。我要让他们付出更重的代价,睚眦必报,并不仅仅具有贬义!
比方说,对待这种打人的垃圾孩子,就应该让他们付出代价!起码要一点不少地打回去,36个耳光,狠狠地抽他们的脸!
家长的所谓的道歉其实很苍白,只不过是承认自己教育的失误,没有管好孩子,这个其实不用他说,别人一看就知道,他确实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但假设家长并不道歉,或者死不认错,或者直接说挨打的孩子招惹了他们的孩子,学校和其他部门也毫无办法。
对于欺凌欺凌事件,我们的表现就是那么苍白!之所以,不断会出现欺凌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对于欺凌事件的处理太轻,对于打人者毫无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不能剥夺孩子的受教育的权利,前一阶段因为玩游戏不服从母亲的管教而将母亲杀死的12岁少年,过了几天竟然被放了出来,并且重返校园。更何况那些打学生的、打骂老师的校园事件呢?处理起来简直轻如鸿毛,我就能猜出这件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对打人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监护人提出警告。然后改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相信这样的处理结果,到底对这种欺凌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遏制的作用还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家长平时的疏于管理。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出面道歉的并不是当事人父母,而是打人者的爷爷,我估计父母都是在外地打工,根本没有时间管理孩子,孩子变得无法无边,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均很差,成绩落后,只能疯狂从逞强斗狠上疯狂刷存在感!这也是这些父母管理不上孩子的共同的特征吧。发生这样的事情,一般在郊区学校和城乡结合部等位置的学校较多,在区直的较少,如果父母每天接送孩子,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3.教育“唯成绩”论,造成的“乖孩子”现象。什么是好学生?我相信百分之百的老师会回答:听话的孩子,唯命是从的孩子。这已经是老师之间的共识,因为这样的孩子才容易出成绩,因为这样的孩子教起来更加省心,这样的孩子才能够显出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根本就不喜欢什么事情都要有主见,什么事情都要有自己的观点。长期以往,很多的孩子唯唯诺诺,唯命是从。他们面对事情的时候表现出懦弱,胆怯。老师也很少去教他们遇到这样的事情,要拼命打,要打回去。在这起事件中,挨打的孩子很乖巧,打她的那个孩子并不高大,而且有些瘦弱,但却丝毫没有还手,任由对方打骂。实在是让人痛心。
我感觉到36个耳光,应该打醒世人对于孩子的误读,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36个耳光,打在那些教育者的脸上,告诉世人没有惩戒,教育就没有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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