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密云首钢石灰石矿太子务生活区的石灰石矿退休公认兼房改购房人汪先永。首钢石灰石矿于2003年脱离首钢公司,划入密云县,归密云冶金矿山公司管理。
北京密云县委、县政府把密云县变成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俨然成为独立于北京市的“掸邦”汪先永。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简称北京市政府15号令)从1994年发布实施到2010年终止,北京市政府15号令在密云县从未实施过,遭到严密封杀。现在密云县境内知道北京市政府15号令的人数不超过百人。
密云县境内现在执行的是1997年密云县政府制定发布的《关于发放职工供暖补贴费用的通知》(简称密云县政府86号令,文件另附)汪先永。密云县政府的这份文件与北京市政府15号令相违背。北京市[2003]市政府57号令又对15号令做了再三重申。但是密云县政府拒不改正,到今为止,仍在执行他的密云县政府【1997】86号文件,各位领导从2009年9月开始,我们手捧北京市政府15号令和57号令到密云先信访办、县法制办、县供热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委等部门上访,但这些部门推来推去,都说只知道密云县有这个规定但年代久远,让找县委县政府。于是我们给密云县委书记汪先永、密云县长刘福志(2010年初进市党校学习)、密云县长王海臣、副县长王稳东写信反映问题,信发出去一年多了,早超出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但始终没有得到密云县委县政府方面的任何书面答复。我们不知道密云县政府对我们是不屑一顾还是心里有鬼不敢回答。我们依照信访条例正常上访,密云县政府却不依法行事。
北京市15号令第2条写的明白,此规定在北京市行政范围内适用,密云县作为北京市下辖16区县之一为何拒不执行北京市政府15号令汪先永。据了解,密云县政府现在执行的86号文件既未经北京市政府授权,也未向北京市政府备案。他违反了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则不能为”的行政法原则。根据北京市司法局个148法律热线解释,下级政府规章文件与上级政府规章文件不一致或相抵触,下级政府规章文件应当撤销。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密云县,北京市15号令却被密云县封杀,而应当予已撤销的密云县政府86号文件确一直在执行中。对于我们的质疑密云县政府却拒绝解释。我们写给各位市领导、写给市纪检委、市政法委反映问题的信件,转会密云县就没有了音信,真正是货到地头死。北京市15号令、57号令、北京市信访条例在密云县领导眼中,还不如卫生纸好用。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汪先永。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北京市政府根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授权,于2004年制定发布了《关于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政管字【2004】68号)。试问密云县政府的86号文件得到了谁的授权。据了解,北京市政府从未听说过密云县政府的所谓86号文件,密云县政府从未上报过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府也未授权密云县政府制定《关于发放职工供暖补贴费用的通知》。而密云县政府的86号文件取代的是谁那?他取代的是原密劳字【1996】48号文件是北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费的通知》。即长城以内每人每年120元,长城以外每人每年135元的供暖的补贴标准。而这密劳字[1996]48号文件针对的是那些居住平房并且没有实施锅炉集中供热的国有企、事业、机关人员。与北京市15号令57号令所说的人群是风马牛不相及。
我们只是向个领导讨一个说法汪先永,请市政府出具一份盖有北京市政府大印的正式答复,北京市政府15号令为何在密云县无效?密云县政府86号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北京密云县首钢石灰石矿太子务生活区
何德明 祝希山 贾本恒 李凤和
2010年12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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