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啊朱宪国!谁能救我们?
我们是湖北省黄石市原东方钢铁有限公司学校的教师,2003年2月26日,我俩因小孩转学被公司原法人代表朱宪国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当时我们如此坚定的相信法律的正义力量,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经过了劳动仲裁法律程序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6年过去了, 那盖着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大印的劳动仲裁裁定书和法院强制执行公函竞成了一纸空文朱宪国。我们也曾经虔诚的相信过媒体的正义呼声,我们的不幸遭遇被大江商报和楚天都市报多次报道过,尤其令我们感动的是2003年9月19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组终于派来了刘志宏和郑忠营两位记者,两位记者不畏艰难曲折和邪恶势力对我们的不幸遭遇进行了一个星期的调查采访,两位记者在黄石调查采访期间遭到了朱宪国派出的打手的围攻,险遭不测。两位记者的采访报道在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黄金时间段多次进行了报道。我们也曾经满肚子热望相信政府会主持公道,一封封带着血泪、带着的泣求的信飞向北京、飞向省市相关部门,然而除了给我们带来在信访和政府相关部门呼来踢去以外,再剩下的只有不断增加的差旅费、邮资、打印费以及无穷无尽的烦忧。
朱宪国在位的时候,堂堂的政府部门一个个畏朱宪国如虎,口口声声的说是朱宪国不执行裁决,说朱宪国如何的有后台,如何的厉害,现在朱宪国走了,剩下政府解决问题了,没想到政府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朱宪国如出一辙朱宪国。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朱宪国在位大红大紫的时候,党报为他歌功颂德,政府部门为他的非法及犯罪行为保驾护航,甚至准备将他树为中共党的16大代表,幸亏有黄石十五冶公司状告朱宪国恶意殴打该公司催款人员,中共及时取销了朱宪国的代表资格,不然不知会闹出多少令世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朱宪国。
8年来,我们为了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不知跑过多少部门、写过多少申诉材料,流过多少伤心的眼泪,我们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乱,全家举债度日朱宪国。但我们始终坚信乌云是遮蔽不了阳光的,在普世价值观誉满神州的今天,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我们的事情按照法律裁定书执行为止!同时我们也热切的盼望好心人给我们以支持和帮助!
八年辛酸血泪维权诉求
——我们需要依法讲诚信、负责任的处理意见
我俩是湖北省黄石市原冶钢集团东方钢铁有限公司学校教师(目前,学校已经改制,学校教师被政府收编并得到妥善安置朱宪国。)。2003年2月26日,因我俩之女未就读东钢学校中学部,我俩被公司领导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因此失业,失去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失去了保障 。我们经过了劳动仲裁法律程序,经过了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由于原公司领导朱宪国的横蛮无理致使我俩的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我们想不通。我们认为恢复我俩的教师身份、恢复公职、安排工作、享受原东钢学校教师待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一、我俩被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由于我俩的过错,而是当时企业领导的违法行为造成朱宪国。2003年,东钢如日中天,公司没有下岗政策,学校末端淘汰的名单上没有我俩的名字。没有理由将我俩从教师队伍中排除。
二、早在学校改制前,仲裁裁决书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作为领导理应模范执行仲裁决定(或在15天内上诉),拒不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是错上加错朱宪国。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绝对不可以让我们承担,更不应该永远错下去。
三、从法律意义上说,我俩应算作原东钢学校在岗教师朱宪国。未上班不是我们的意愿,也非我们的错,我们应该享有且必须享有原东钢学校教师同等的权益。没有理由让我们成为改制的牺牲品。
四、2006年8月,原东钢学校教师被政府收编并得到妥善安置朱宪国。我们理应属于被收编安置的一分子,由于原东钢公司领导没有上报我俩的名字致使我俩的问题拖至今日未能解决。
五、如果政府想解决问题,就应该彻底干净地依照劳动仲裁的裁定解决,只有这样,才是有法律依据的,才是讲诚信、负责任的,才是有实际意义的,才是还我们公平和正义朱宪国。
六、原东钢公司领导朱宪国简单、粗暴、野蛮对待我们的方法是史无前例的,对我们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朱宪国。我们呼吁了六年,诉求了六年,六年来,我们未拿过 一分钱工资。我们不知找过多少部门,反映了多少次,碰过多少壁,流过多少泪。每次回到家后,我们就会因此病上十天半月的(被气病的),我们根本无法正常工作和学习。我们的不幸遭遇被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多次报道过(并将继续予以关注)。
总之,解决我俩的问题,恢复我俩的教师身份、恢复公职、安排工作、享受原东钢学校教师同等权益,这是一个不能改变的原则朱宪国。在这个原则的框架内,工作的性质和条件等都可以讨论。否则,我们不会接受,也无法接受没有真正意义上解决问题的方案。我们没有过分的要求,我们相信有良知的人都能支持我们。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工作,请不要无视我们的泣求。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于万忙之中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劳动仲裁的决定解决我俩的问题,我们不需要不负责任的随心所欲的一推了事的解决方案,望答复!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姓名: 陈素萍 姜素兰
出生年月: 1967年4月 1964年12月
参加工作时间: 1987年7月 1986年8月
原工作单位: 湖北省黄石市东方钢铁有限公司学校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 : 2003年2月26日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我俩之女未就读东钢学校中学部(2003年,东钢如日中天,无下岗政策,末端淘汰名单上没有我们的名字,不符合转岗条件朱宪国。东钢领导如是说。)
劳动仲裁裁决情况 2003年4月1日,裁决如下:1、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2、安排当事人适当的工作,拒不安排的按当事人的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直至安排工作为止朱宪国。
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03年5月7日,我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法院受理此案朱宪国。不知为何法院至今没有执行结果。
东钢学校改制情况 2003年8月31日,朱宪国为了报复老师向上级反映情况,一气之下以改制的名义把学校转让给一个叫占先志的人朱宪国。目前改制方案已被政府否定,教师被政府收编安置。
东钢学校教师被下陆区教委收编时间 2006年8月教师被政府收编安置朱宪国。我们的呼吁情况 2003年2月至现在,长达八年之久,不知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过多少次,2003年9月19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派出刘志宏记者到黄石进行了采访报道,不知相关部门对我们的泣求及媒体呼声是不屑一顾呢?还是麻木不仁?
朱宪国其人:原冶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住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石榴园社区3-25#
手机:18292589880
受害人:陈素萍、姜素兰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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