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7日22时左右,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工作人员易某某在严重醉酒情况下驾驶(皖C/A127警)号警车行至本县境内S307线 78公里左右位置时将正常行走的村民潘阳阳当场撞死潘阳阳。经怀远人民医院对易允祥的血液酒精含量测定,显示其属于醉酒后驾驶。在国家三令五申地治理酒驾的背景下, 易允祥身为法院工作人员,无视交通法规,醉酒驾驶警车。怀远县交警大队已作出对易允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但死者家属认为处罚太轻,表示强烈不满。
据了解,死者潘阳阳一直在上海打工,刚刚回到怀远老家准备结婚,婚期就是三天后,车祸时家里所有结婚的东西都置办完毕,潘阳阳在前往女方家途中被撞潘阳阳。可是如今,赌物思人,白发人送黑发人,令人感慨万千。
经记者调查易某某的驾驶证340300504476早在2009年12月21日因记满12分被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于《蚌埠市第二十四批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中潘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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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筹备自己即将于1月20日举行的婚礼,怀远小伙潘阳阳从上海返回了老家潘阳阳。1月17日晚,潘阳阳在女友家吃过晚饭后独自一人回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肇事车辆是当地法院的警车,肇事驾驶员属醉酒驾车。
□准新郎魂断回家路上
1月18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淮河西岸的怀远县城关镇建强村潘圩组,远远地就看到一幢刚刚建成的两层小楼——潘阳阳的新居潘阳阳。此时,46岁的潘少满正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之中。
潘少满说,阳阳自小就非常懂事,16岁时就到上海去打工潘阳阳。凭借勤学苦干,阳阳在上海一家休闲制品厂从普通工人升至车间副主管。为了准备1月20日的婚礼,阳阳向单位请了20天婚假,然后回到了怀远老家。17日晚,在给新房里添置了大彩电之后,他前往女友家商讨婚礼筹备事宜,没想到回家路上出了意外。
“按规矩,结婚前三天,新房子开始贴喜字,今天儿子就应该在家忙这个,可是现在一切都没有了……”潘少满还向记者透露,他后来得知撞倒儿子的是一辆警车,司机还喝了不少酒潘阳阳。
□事故现场仍可见血迹
据了解,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省道307线涡河二桥东段潘阳阳。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从第一撞击点路面上留下的血迹开始,前行20米可看到一根被撞倒在地的路灯杆,旁边的一根水泥栏杆也被齐根撞断。
杨大姐是该事故的目击者,她告诉记者,17日晚10时多,正在家看电视的她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嘭”的一声,然后又听到了“轰”的撞击声潘阳阳。出门一看,她发现路边躺着一个人,旁边的一根路灯杆也“不见了”。涡河二桥边停着一辆严重变形轿车,驾驶员还在车内发呆。
据杨大姐回忆潘阳阳,当时被撞的行人应当是在正常行走,小轿车撞倒他之后又冲出了20多米,先后撞倒了水泥护栏和路灯杆才停了下来,“幸亏有这两个东西挡着,不然车子可能就冲进前面的河里了!”
□法院称警车未办公务
肇事车辆是否为当地法院公务用车?昨天傍晚,怀远县人民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驾驶 (皖C/A127警)警车的驾驶员易某某是法院聘用的驾驶员,并不是法院的正式工作人员潘阳阳。事发当晚,易某某是否属于酒后驾车,该院目前还不知情。可以肯定的是,车辆当时并没有执行公务,肇事行为也属于易某某的个人行为。
事故发生后,怀远县人民法院对逝者深表同情潘阳阳。1月18日下午,法院负责人已专程赶到潘阳阳家进行了慰问。
□肇事司机系醉酒驾车
据怀远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王维胜中队长介绍,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发现被撞倒的年轻人已死亡潘阳阳。在对肇事车辆驾驶员易某某询问时,民警发现其有饮酒嫌疑,随即安排他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表明,易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远远超出80mg/100ml的醉酒认定标准。
王维胜告诉记者,目前可以初步判断,易某某的行为属于醉酒后驾车肇事潘阳阳。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先行对易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待事实查清后再行追究其刑事责任。(新安晚报 李勇)
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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