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广东省潮州市枫溪杯德居委居民叫余晓虹,我有一件人命关天的事,恳求你们为我申冤,申张正义余晓虹。
事于发生2009年11月5日晚约22点,被告人陈谢昱伙同蔡奕钊、陈佳彬、苏锡校、陈佳柱、陈佳绪、邱少强(在逃)、邱思锐(在逃)在枫溪长美长福南路,聚众持械故意用锄头、钢管、大铁锤等工具殴打我弟余伟斌,并砸坏我弟摩托车,我弟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前,陈谢昱跟蔡培发有发生过口角,陈谢昱怀恨在心,而我弟刚好那天晚上与蔡培发在一起导致惨遭横祸)余晓虹。
我弟的惨死,给我本来就不圆满的家庭造成了更大的灾难余晓虹。我八岁那年母亲就抛下我们姐弟俩离家出走(那年我弟刚好6岁),最终父母离异。我弟的死使我父亲自此精神受到更大的伤害,整天精神恍惚,不理家事。我原和年迈祖母相依为命,靠亲戚伯父姑妈等接济,艰难度日,苦苦支撑,好不容易熬到了今天却遭遇此横祸,,我弟的惨死更使我家人肝肠寸断,年迈的祖母整天以泪洗脸,终日思念成疾于今年元月含恨而终。我是一个孤苦无缓的弱女子,欲哭无泪,日夜无法睡眠痛苦万分…….
现事隔半年,犹如大石下海,至今陈犯谢昱其父拿了一万多元,尚不足丧葬费用,没有赔偿诚意及说法余晓虹。首犯陈谢昱虽未成年人,但其聚众持械故意伤害致死。情节极其严重,对社会影响极大,其手段残忍恶劣。至少应宽判无期徒刑及赔偿金钱……像这样人命关天情节严重的事件,理应由市检察院来自受理,不应该由基层法院审理,但现在此案件的起诉权已下放,明显有徇私舞弊嫌疑,将案件从轻处理迹象,这样处理即对我死去的弟弟不公平,也难以服人心,现在家庭剩下我父女相依为命,求助无路,特此写信向你们求援。
我恳求社会善良的人,有正义感领导干部同志为我身单力薄的弱女子伸冤,弘扬正义余晓虹。我期盼包公再世,为民除害的领导干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