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少数民族在上海被骗巨额单媛媛!法院不公偏倒判决!
       我和妻子都是从新疆来沪工作生活的少数民族单媛媛。 我们赚的钱以及新疆家人的钱还有我们上海朋友的钱被曾经深信的朋友骗走不归还!我们希望人民的法院能帮助老百姓!可是徐汇区法院却给了我们不公平的判决!我诚恳的想请您告诉我们,我们的钱应该问谁追讨!?我想问法制社会公平何在?!我诚恳地想请您为我们老百姓还一个公平的宣判!
所以耽误您宝贵的时间恳请您耐心地看完整个事件单媛媛。
                 债务的起因
       我在上海从事电子产品的小买卖单媛媛。今年年初我认识了好几年的一个同行朋友张勐和我密切的联系起来,他得知我要买一辆小车用来拉货时告诉我他有个很厉害的朋友可以拿到七折价格的新车,他自己已经买到了愿意和朋友分享。果真春节一过完在张勐短信指示的4s店里我提到了车。我们当时很惊奇他朋友的能力,张勐告诉我们他朋友在中央有很硬的关系。
       接下来张勐让我们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来买车都有优惠,我们一是很信任张勐,二是优惠的确诱人单媛媛。在信任的基础上我身边三个朋友和在新疆老家的亲戚都陆陆续续给了我定车款,我全部通过银行打给了张勐希望他能帮我买到优惠价格的车,也提到过了车。
       在此期间张勐要求收取好处费说这是生意人的原则(有短信为证),并要求我也要这么做,但是我只收取了张勐自己要求的好处费数额打到了他的账户上单媛媛。偶尔几次被他知道我没有拿亲朋好友的好处费或者给他的好处费太低还说过我。
     之后张勐热心的邀请我一起买房买在一个小区里做邻居,说他朋友厉害的关系只需要三折的价钱(他所谓就是她们开发商的成本价,他这个朋友就是仁恒房产的关系户)单媛媛。我们实在没有能力买就委婉的推辞。之后的三天三夜里张勐全力的说服我们一定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他转述他朋友“都愿意垫钱给我,让我有多少钱先给多少钱”。我再次推辞没钱,张勐又传达他朋友的话:“愿意帮助垫所有的钱,等拿到房钥匙后再归还”。张勐不停地表达他的朋友有多善良多热心,让我一定要感激。就这样我退他进之中我就莫明其妙的“拥有”了这套“豪华房”的预订权,也拥有了260万的人情欠款。
     这期间我们几个亲友对张勐这个厉害的朋友充满好奇单媛媛,因为我们亲眼看见他这个朋友派员工陆陆续续送来了很多的礼物给张勐:
1价值数万的LV情侣皮包单媛媛,张勐夫妇在使用中;(2011年1月)
2肖邦牌的数十万的手表单媛媛,证明人:胡光 吴江 沈剑锋 杉可员工;
(2011年春节期间)
3有一次张勐让我陪他去4s店里提他朋友送给他的一辆价值30几万的别克商务车(到现在这辆车他的公司还在使用,多人可以证明)单媛媛。
4第二次是我们两口子一起陪他夫妇去提一个朋友(单媛媛)送他的价值20万的小车奔驰SMAT小车(落户是他妻子方莉名下,在延安西路的利星展卖店事后被他卖了十几万)单媛媛。2011年4月
5还有一次送了张勐喜欢的价值33万进口哈雷摩托车(有照片以及人证后来也被他事发后卖了)20113月初单媛媛。
6最后一次他这个厉害的朋友送他了一辆价值540万的法拉利(有当天我陪同去的视频照片以及录音做证,短信也表明光购置税就100多万!)单媛媛。
(这些都是汽车诈骗案的主谋杉可公司的单媛媛送的,公安为何不去落实和确认?就单凭张勐的虚假资料单媛媛。)
      我们当时都震惊了!我们对张勐的能力深信不疑!我们在张勐这里得到了优惠的友情价汽车单媛媛,还眼睁睁的看着他阔气的朋友送了近千万的礼物!张勐对我们说:我朋友送这么贵的东西给我,怎么会骗你们那些小钱呢?
      张勐还说要报答他朋友唯一的方法就是多买车,他朋友还是赚钱的!还有这样张勐在他朋友面前也很有面子单媛媛。特别说到我还欠着他朋友的买房钱,所以让我更要努力的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买些车,来报答张勐和他朋友的恩情。并且鼓动我卖了现有房产有多少钱就先给多少钱(有短信为证)。
      我对他这个朋友完全不认识也没有正式见过面,更不清楚张勐这个朋友是什么来头!对这个传奇人物的了解完全是听张勐说的!完全是通过张勐个人的转述和表现所知道的!但张勐从来都不让我们见他的朋友,说这种贵人脾气都很大,只有张勐和她最投缘单媛媛。每次他们见面都是避开我们的,包括他自己的老婆。这时我才知道他的朋友是个不到30岁的小姑娘,因为他每次在家我们打麻将时通电话时间很长并且是关起门,为此张勐的老婆还吃过醋当我面大吵过。
     并且我知道当时杉可公司(诈骗公司)在浦东金桥开办公司以及办理租房事宜都是张勐联系金桥物业疏通办理的,连装修都是张勐找其朋友帮助杉可公司设计施工的单媛媛。在案件事发前一周时间张勐告知我他要去香港一周处理基金相关事宜,不在上海,所以叫我将订车的款项直接打给小杨(杉可公司的员工)
      如果不是张勐的原因我怎么可能把几十万的巨款打进陌生人的账户?但凭着对张勐的信任以及看见他收的礼物我按照他的指示照做了单媛媛。
     直到今年5月19日衫可公司的诈骗案发,张勐才带着我赶到被砸的诈骗公司里,真正正式的见到了他这个神通广大的朋友单媛媛。
       截至到这时候我向张勐账户打入的钱款有2103557没有兑现到等值的物品单媛媛,按张勐要求打入他朋友账户的也有53万之多!
              欠条形成的过程
      我的亲朋好友自然很快知道了这件事情并且开始问我索要车款,有的亲朋好友甚至从新疆从湖南赶过来弄清事况单媛媛。无奈之下我先赔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安抚我的亲朋好友不要有过激行为,因为我们少数民族受到的文化教育很低。但是我的这点钱比起260多万只是杯水车薪,于是我想找到了张勐要求他承担我的损失。
      张勐一开始就答应赔偿我的损失,而且5月21号先还了我15万,然后的几天里人就失踪了单媛媛。张勐在案发时当着我的面向浦东经侦大队报了案,当我也要求进去报案时,张勐以我的打款是打进他的账户为由极力阻止了我的行为,说他把损失加起来一个人报案就够了。他失踪后我们几个亲戚一起没日没夜的找他,但上海这么大,我们一无所获!
     几天后(5月25日)张勐短信告知我会给我个交代,叫我在浦东经侦门口等我,他来后先上楼去交材料,下来后经过商量大家去了附近茶楼坐下来解决这件事情,张勐也叫来了我们的两个朋友陪伴单媛媛。当时包厢里只有我和张勐还有他叫来的两个朋友,我亲戚他们都在外面吃饭抽烟。
      我拿出了打给张勐车钱的银行记录和他核对,双方经过几个小时认真的勾勾画画后的确我打给张勐210多万的车还没有兑现单媛媛。这些记录清清楚楚的写着打款人:李涛,收款人:张勐。我们双方都确认没问题。我要求张勐还要承担打进他朋友账户上的53万车款,因为是他指定让我打的账户,但他拒绝了,说收款人不是他,法律上和他无关!为此我们还争论了很久。
      这时候我妻子赶来了,她也是整件事情的见证者单媛媛。张勐这时候表示他没有这么多钱,无力还钱,我们当时很气愤!据我们所知他在浦东一所高档小区里有复式楼一套,他开着价值100万以上的宝马X6车,还有别人送他的价值500万的法拉利,他的骗子朋友送他30多万的商务车至今还在使用。他的公司也在出事后假意转让给了他另个朋友以掩人耳目。甚至他在他家还炫耀过一根1千克的金条一个月买一回放在银行保险箱里。这个时候他却推卸责任说没这么多钱!
      我妻子当时很激动单媛媛,站起来指责张勐不讲道理,车钱是打给张勐你的,你的朋友我们根本不认识,我们凭什么会打款买车?全部都是因为张勐你保证过!你让我们打到别人账户上的钱不认不赔就算了,打进你张勐账户的钱难道也不认账吗?
      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后张勐最后的解决方案是没有办法全部还,写张欠条也是还款方式给我们单媛媛。但是我们的亲戚是希望张勐能立刻把钱还给我们,我们才能把钱还给他们,他们希望能早早拿到属于自己的钱早点回到新疆去。但张勐亲口答应五天内先还125万,剩下的每个月分期还给我们。欠条为证!
      写欠条的时候为了起到见证的作用,大家都进来了单媛媛。加上之前的五个人(张勐,张勐叫的两个朋友,我和妻子)共八个人。张勐要求我妻子起草欠条,他签名就可以了,起草后张勐看过表示无异议,我表示应该由欠债人亲笔写才正规,所以张勐又亲笔按照草稿写了两份,期间有字不会写还询问了我妻子。(有视频为证)最后我们请张勐带来的两个朋友签字做担保,他们不肯,一是张勐也欠了他们几十万,二是他们也清楚张勐可能会赖账。最后商量他们愿意做为证明人签了字。
     我们安抚了亲戚之后大家就散了,都希望着五天之内张勐能归还我们的车款单媛媛。第二天5月26日张勐通过别人的账户向我还款25万,并且注明“张勐还款”!当时我很欣慰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但是之后张勐再次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
      我们再次失望了!亲戚也熬不住上海昂贵的花费只得暂时回新疆了单媛媛,但是他们也明确的向我们表示一定会再来上海要债的!
      我和妻子继续苦苦找寻张勐的下落,也想到了报案,无奈下我们只有依靠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单媛媛。我们只希望他归还我们的钱!!!提出上诉至徐家汇法院,事实清楚,欠条真实意识表示明确,前后也都有还款履行,可是法院最终驳回!?
    判决书上对“原告诉称”的质疑
1:判决书上写着:“本人许多需购车的朋友逐将购车款交于本人单媛媛,由本人通过张勐转交给衫可公司购车!”
我认为这严重的扭曲我的真实意思单媛媛!!
两次开庭审理中我一再强调我根本就不认识他的朋友!更加不知道张勐的朋友开什么衫可公司!买车的事情是张勐说他有朋友是汽车厂商可以帮忙!而不是所说的公司生意性质!后来经调查张勐帮我买前面几辆车的时候张勐的朋友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司!直到后来听张勐自己说他朋友要开公司张勐不但帮忙租场地而且还介绍熟人去做员工单媛媛。我所有打给他的钱款包括打给他指定朋友账户的钱完全是因为我认识的是张勐,我相信的是张勐,至于他的朋友是谁是做什么的和我毫无关系。从头到尾在打钱买车这件事情上我只认识张勐!如果我买车直接认识认可的是衫可公司,那么我为什么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不直接向诈骗公司购车??那么我还有什么必要“通过张勐转交”呢??我还有什么必要按张勐的要求支付给他索要的好处费将近20多万呢??难道张勐是衫可公司的合伙人吗??
2:判决书上写:“本人与张勐经过协商约定,对未提到车辆的购车人所付的车款,作为张勐对本人所欠债务单媛媛。”(标注2)
我认为这严重的扭曲了事实的性质单媛媛!
5月25日我和张勐的确是协商之下写的欠条,因为我李涛打款给张勐是事实,他没有向我兑现我等值的物品也是事实!这些是张勐本人也认可的!我的钱的来源经过调查是合法的!至于是我的亲戚给我的还是我的朋友给我的应该和本案无关!而绝非判决书上表述“未提到车辆的购车人所付的车款,作为张勐对本人所欠债务单媛媛。”             
银行记录上清楚的显示打款人:李涛,收款人:张勐!这些钱只要合法,从我李涛账户上打给张勐的就是我李涛本人的钱!根本就不应该把案外的我的亲朋好友的关系扯出来单媛媛。所谓的“未提到车辆的购车人”就是指我李涛本人!我的亲朋好友只认我!没有人认识张勐,正如我只认张勐!根本就不认识张勐的朋友还有所谓的衫可公司。
事实证明:对未提到车辆的车款单媛媛,就张勐对本人所欠债务!///
  被告诉称中是如何去歪曲事实我已经不屑去反驳了单媛媛!
两次开庭审理张勐作为被告人都没有出席过单媛媛。两次都不出席法庭还照样能打赢官司!我虽然不精通法律,但我不认为他这种情况属于尊重法律!
张勐自写完欠条还完25万之后就一直否认他在整个事件中操控我们买车的事实单媛媛,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赖账不想赔钱!
3法院说我们当时欠条是有存在“言语威胁”,实属荒唐,说我们说过“不处理的话就带你去新疆”?我们当时情绪当然激动了,可是根本就没有言语上的威胁以及限制人生自由单媛媛。
A茶楼是公共场所当天也是张勐主动约我来解决方案(短信以及证人当庭都证实了单媛媛,法院不理会?)
B如何叫做言语威胁?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向真主发誓没有说过要带他去新疆的话,是他的证人的伪证!证人当时都不在现场门口听见的法院就采纳?还有难道新疆就是地狱?去不得就算去新疆就算威胁?这是地域歧视单媛媛。我们夫妻一个是退伍军人一个是钢琴老师并都是有文化的党员!!
C我们的起诉书明明是起诉债权债务的民事诉讼!法院不知为何判非所请,我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是依据《欠条》享有的债权,是被上诉人不履行《欠条》约定的还款义务而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单媛媛。
D为何判决说我和杉可之间是委托购车合同单媛媛!!?还有公理吗?想也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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