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1312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批准成立的江利达。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利达”)以截止200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9,249,329。
49 元中的149,240,000江利达。00元,按1:1的比例折合为本公司的股份总额149,240,000。00股,其余9,329。49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由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富士能佐野株式会社、明汇国际有限公司、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将南阳利达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号文核准,于2007年11月14、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99,240,000江利达。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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