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站政府工程管理混乱及中站法院执行不作为的情况说明

何海华:执行难,难于上青天

  本人杨素祥,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现住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任景村任家庄590号、江苏省泰州市福利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从事楼梯扶手、阳台栏杆等配套工程的生产销售安装等业务何海华。

  反映问题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政府工程管理混乱

  2013年6月我通过网络和何国平认识,何国平称在焦作市人脉比较广,现拿下了焦作市中站区和美小区里面的楼梯扶手、室内栏杆及塑钢窗等若干业务,工程总超千万元,和美小区是中站区的安置小区属于政府民生工程,我见这么大的政府工程应该没问题,于是于2013年6月17日和何国平签订了焦作市中站区阳台护栏飘窗护栏及楼梯扶手的制作安装工程合同,随后公司将材料发到焦作市中站区和美小区施工,但合同签订后何国平一直不能如约履行合同,同年10月,又与何国平及安装工荣红军(手机号15978796938)签订了安装补充合同,合同约定“何国平向我公司支付进场的材料款,安装费直接付给荣红军”何海华。补充合同签订后何国平还是使用种种借口不如约履行合同,同时谎称进场的材料被盗,被盗材料价值二十几万,因被盗材料价值巨大,我到中站刑警大队报案,一个姓杨的警官出的警(手机号18503902798),他找何国平谈过话,何国平就不在说材料被盗,支付了部分材料款,合同继续履行,2014年春节前,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直接拨了200多万打到何国平个人账户上,何国平支付了绝大部分欠款,同时还结余好多钱,邀请我过年去他家做客(何国平老家是常州市武进区的离我们那不远),说“过完年现在已经不差钱了,让我加紧供货早点完工”,我就抓紧给工地供材料,何国平在2014年4月27日支付了15万后就再没有支付过任何材料款却急着催促发货,我又连续发了两大车材料到工地,之后何国平就再没给过材料款,欠我公司约80万的材料款,我找何国平索要无果,又向中站区政府反映也没有用,最后上诉到法院。我现在反映中站区政府对政府工程管理混乱,上千万的工程直接交给一个无资质的流氓承建,钱都不通过各个项目的工程公司就直接打到何国平私人账户了,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

  反映问题二: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不作为

  1、 无理由阻扰推迟执行立案

  公司与何国平之间的纠纷打到焦作市中站区法院,2016年6月6日立案,2016年12月30日中站法院做出《2016》豫0803民初309号民事判决,何国平不服于2017年1月16日上诉,焦作中院2017年3月16日开庭,4月21日做出判决维持原判、并于5月开出判决生效证明,在判决生效后何国平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我到焦作中站法院执行局要求立案强制执行,但是中站执行局感觉有莫名阻力阻扰立案,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立案,每次都叫我等几天,每次去中站法院执行局要求立案,都会发现我前脚到了法院,何国平后脚也跟着出现在法院,(可查法院的登记记录)我家在江苏泰州,每次都要跑近千公里到焦作中站法院非常不方便,连续跑了几趟花费若干,最后实在没办法拖了,才于2017年7月27日给与强制执行的立案何海华。现要求中站法院执行局做出说明为何当初迟迟不立案的原因,我当初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何国平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我要求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有和过错,需要来回跑上几趟,给我造成不必要的时间、精力及经济损失,同时为何诉讼费不给立案?到底是什么原因,法院有没有过错,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2、 立案后执行不作为

  立案后我提供了何国平在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美小区的债权信息,同时何国平居住在焦作及常州的房产信息,但是法院没有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案件进展缓慢,2017年9月何国平在我立案2个月后还从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支付了9万到他老婆何海华的帐上,因案件进展缓慢,我又患有肝硬化、糖尿病、高血压、肩周炎及腰间盘突出等疾病,需静养不能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时还欠有外债,造成生活困难,无奈之下,于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1月22日先后两日来到北京最高院河南驻京信访中心投诉中站执行局执行不作为,当时我询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何国平在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美小区剩余的工程款够不够本案执行,什么时候能够执行完毕?河南驻京信访中心的王庭长说够本案执行,2018年元旦前就能执行完毕何海华。我当时身体不好,一直在医院里住院治疗,一直等不到执行的消息,于是在2017年12月25日带病去到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中站法院给了份“中站执行局2017年12月5日做出的执行裁定书,(2017)豫0803执336号,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何国平在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尚未支取的工程款收入850000万。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中站法院申斌院长说最近元旦事情特别多,让我过完元旦再来,我就回去医院继续治疗。过完元旦后,2018年元月10日我再次来到中站法院,承办警官说处理不了让我直接找院长,我又找申斌院长,申斌院长又说案件比较复杂,需要何国平出面对账才能拿到钱,然后就是他很忙,一直找不到人,于是2018年1月下旬再次来到北京最高院河南驻京信访中心,王庭长再次和中站法院沟通让我过去说协调好了先支取30万,剩余的过完年抓紧给你执行,我到了中站法院,法院让我在那里等,一直等到腊月28,法院执行局付局长去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的时候何国平也去了,然后何国平在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大吵大闹,于是再腊月28只拿到了15万元,付健局长说一过完年就抓紧执行,很快就会给你执行完毕。过完年了,左等没消息,右等没消息,2017年7月债主上门逼债,没办法带着老婆孩子来到北京最高院河南驻京信访中心,王庭长再次联系中站法院,中站法院说现在找不到何国平了,让我写份刑事自诉状,好上网追讨何国平,结合我的实际困难,又给执行了8万元,于是我就去中站法院写好刑事自诉状,他们说很快就会找到何国平,案子很快就会结案。到了10月中站法院又通知我说从新写个刑事自诉状,我又过去写了,然后继续回去等,现在又到了2019年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再次去到中站法院,见到承办警官,他让我去找申斌院长,申斌院长又让我去找贾局长,贾局长让我找承办警官李庭长,李庭长说何国平在集聚区没钱了,他们会组织人去何国平老家常州查房产,但是法院什么协查系统坏了,现在用不了,他们也没办法,于是我又再次来到北京最高院河南驻京信访中心,北京最高院河南驻京信访中心的王庭长说他也没有办法了,他们只起到一个传话的作用,至于下面怎么执行他们监管不了。

  我现在想问:

  第一:我反映的问题是不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有不实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何海华。

  我依法要求法院执行立案,强制执行,为何法院不依法受理,无故拖延了,我来来回回跑了几次,法院没有责任吗,法院都不依法办事,老百姓还怎么相信法院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何海华。

  第二:法院立案后承办人收到案件之日5日内启动查询,当事人提供具体财产线索且无法通过网络查询,一个月内启动线下查询核实何海华。我这起案件承办人有没有如此办理了?当时的查询核实笔录有吗?为何立案两个月了何国平还能在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取走9万元打到他老婆帐上了。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当时申请扣留提取的时候提供了哪些依据,法院需要经过核实方下裁定,核实的笔录在哪里,向哪个核实?裁定书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什么地方?

  第三:中站法院执行局的答复一变再变何海华,法院都不能履行承诺,还如何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第四:北京最高院河南驻京信访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负责传话的,没有其他实际作用,找他们也没用,那么我想请问国家设置这个部门的意义在哪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15号》文件指出一、关于办理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要求第3条---切实公开信访办理流程与处理结果,确保相关诉求依法、及时、公开得到处理:二、关于执行实施类信访案件的办理第6条执行实施类信访案件,指申请执行人申诉信访,反映法院消极执行,请求督促执行的案件何海华。执行实施类信访案件的办理,应当遵照执行到位有效化解的原则。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应当穷尽各类执行措施,尽快执行到位。上级部门明显要起到督办的作用,我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为什么不能公开我之前来了之后案件的督办、处理过程了及处理结果了?

  所以我希望中站法院能够依法抓紧办案,同时请书面答复我提出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何海华。

  法院不能依法办案何海华,老百姓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