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申诉、抗诉相互扯皮张凌燕,官司冤枉怎么办?
2013年临淄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张坤增诉陈秀华、张爱军、陈柏成、李玉洁、淄博柏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审判长朱新桂、审判员张凌燕与高利贷张坤增相互勾结、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明显偏袒一方张凌燕。致使本人上诉、再审均维持原判,抗诉不予处理。
1、随意变更开庭时间,随意撤去其他被告,原告不到就不开庭张凌燕。材料分别为2013年1月4日开庭传票,传票中明确原告不到按撤诉处理,原告不到,为什么不做撤诉处理,在淄博再审刘明提供的录音中,原告承认忘记开通时间,因为原告不到就不开庭,并且法官亲自通知张坤增,法官执行法院规定了吗?法官有义务联系被告开庭吗?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还是高利贷的法官啊。2013年4月22日开庭传票,不开庭原因,由律师李敦国作证,因为张凌燕、拟将审判责任推给临淄民一付庭长杨新强法官,杨因为了解法院内部规定,不予开庭,原告依然未到,2013年5月10日直接开庭,随意撤出陈柏成、李玉洁、淄博柏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公示,也不通知被告,为什么?此2法官明显勾结高利贷,在走法律边缘,法官徇私枉法到了什么程度?临淄法院民一庭2014年1月4日涉及陈柏成拟开庭共3起卷宗,为什么至今唯有张坤增所诉开庭并裁定,为什么宋孟研所诉虽然公示后,2013年9月开庭后至今未判?为什么李广军所诉一直不能公示至陈柏成第一次被判之后才公示,至今也未判.充分印证临淄区法院有规定先刑事后民事,因为陈柏成当时羁押未判,所有涉及陈柏成的案子不予立案,立案的不予裁定,即使公示的也不予裁决.朱新桂、张凌燕2法官为什么这样做,难道还不能证明与高利贷者勾结吗?
2、严重违反法官行为规范,法庭之上为高利贷者辩护,处处维护高利贷者权益,明显偏袒一方张凌燕。请详见开庭笔录,请详查录像。
3、严重违法,胆大妄为将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从本人上诉材料中抽去,(有笔录为证),污蔑本人未提供申请(见中院裁决书)张凌燕。请详查临淄卷宗,为什么资料中抽取38页。构成徇私舞弊。
4、随意查封资产不予相告,严重超额查封,将本人名下300余平方米(2套房合计)房产查封,同时将单位股金折合人民币45万元,查封,将夫妻全部工资封死,不留生活费.(对本人提交的财产保全异议不予回复)张凌燕。查封我夫妻工资收入2年多来,致使我夫妻靠借债度日,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本人去找张凌燕法官理会,她竟说房产不知道多少钱,请问法官是不是凡人,法官住房不是自己还钱买的吗,请问打官司就是将人逼死不成吗?
5、不以事实为依据,枉法裁判张凌燕。明知款我没有借,也没有用,并且更换了合同。就是不予认可,对借款事实不做调查,只是高利贷张坤增愿意怎么判就怎么判.
6、上诉、申请再审至淄博中级法院,中院法官,官官相护,不再认真处理张凌燕。害怕承担责任,只是维持原判。
7、抗诉至检察院,淄博检察院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充分证明,合同更换,真实借款人不是我们张凌燕。但不抗诉,让我们去省高院再申诉。
8、去省高院信访申诉,不予处理,要求找检察院,找检察院要求找法院张凌燕。相互推诿不予处理。
资料所在临淄区人民法院(2013)临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民一终字第497号民事判决、(2014)淄民审字25号裁决书及双方提供的资料及庭审笔录张凌燕。及淄博检察院调出的部分新证据。
希望广大有识之士为小民指条明路张凌燕。。。。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