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绍搜法官郑国芳局长等失职包庇罪的控告书
原告:刘文杰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刘宅巷19号.手机号:13706616225
被告:(1)林绍搜 性别:男 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在执行原告诉吴建丹及丈夫陈志海民事诉讼一案中担任执行官.
(2)郑国芳 性别:男 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执行原告诉吴建丹.陈志海民事诉讼案中包庇罪.
事实与理由
一. 事由
原告诉吴建丹,陈志海一案,于2014年9月30日判决,于2015年2月初开始执行. 从2015年2月初到2016年12月之前,其中2016年一年中原告及朋友一直请求林绍搜法官抓紧查清陈志海在广州购买的摊位. 提供有地址,有门号. 林绍搜法官说给他联系广州法院. 但原告问过林绍搜一次又一次说广州法院有没有信息,林绍搜总是说没有音讯,只说广州法院在忙,一直拖延至今.另2016年一年中,吴建丹.陈志海上”老赖榜”一事,原告有给林绍搜法官已经讲了千百遍,如果有上”老赖榜”,请通告一下原告人,一直到2017.3月初之前都没有得到回音.请问林绍搜法官: 这是难题吗?
二. 案由
被告:吴建丹, 女 1982年9月7日出生,汉族,家住文成县百丈漈二源村,身份证号码:330328198209071842. 从2017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八)被告:吴建丹儿子一起被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林绍搜经办人,从南田带回文成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事.原告:从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2月4日(正月初八)辛辛苦苦等候了十几天才发现被告吴建丹在南田洗车场洗车.才通知了林绍搜法官,都说在忙啊,100个理由.求了好多好话.文成至南田10多公里,花了一个多小时法院警车才开来抓.在南田洗车场被告吴建丹开了一辆宝马在洗车.同时还带了她自己的儿子和她哥哥的女儿,其中她哥哥的大女儿有十几岁,另一个小的也有十来岁.被告的儿子也有9岁,读一年级.总共连被告4个人一起.当时林绍搜法官来到现场时,原告也讲过及原告朋友季成多也通过电话给林绍搜法官说不要带被告的儿子上警车.只能带被告吴建丹上车.儿子没有罪.当时被告在洗车场拖延了1个多小时.电话也打了好长时间给家里.后来被告哥哥及嫂子也来到现场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带走.留下被告的儿子8-9岁读一年级的儿子跟着被告吴建丹上警车.这么好的机会,你林绍搜法官为什么不采取任务措施警告被告人不要把儿子带上车,连一句话都没有劝告.自己和同事二人先坐在警车上,被告和儿子后一起上了警车.林绍搜这种执法行为于执行局副庭长合格吗?这是在执法吗?明明是在包庇坏人.完全有能力的儿子一点都没有哭,一点都没有惊慌.法官先生你为什么不把被告儿子交给被告的哥及嫂子他们带走,他们都是被告家里亲人.原告在场,林绍搜法官及同行二人在场.被告及儿子在场,被告哥哥及嫂子在场,一点反抗的动向都没有.一句话都没有说,就给被告人一个良好的机会.后来原告说我也坐警车一起到文成法院吧!林绍搜法官说不要了.这冷冷静静的一幕.警车到了文成法院执行局.下午大约2点多了.林绍搜法官大概下午3点多打了第一个电话给原告说经济方面没有希望了,拘留的事是不是替换被告人的丈夫陈志海.当然,陈志海也是执行局执行的经济犯.你林绍搜法官怎么说得出口.在演什么戏?当时原告就说那不行.如果被告吴建丹和被告丈夫陈志海叫来两人都一起拘留.接着林绍搜法官就说再商量一下.过后,下午大概5点多林绍搜法官又打了第二个电话给原告讲没有办法.只强调儿子没人领的借口.当时你林绍搜法官为什么不叫原告想一想办法,出点主意.办法是很多很多的.独自作主张包庇坏人.到了这个关键时候,就说没有办法!你林绍搜法官为什么在南田洗车场吴建丹有亲人好几个人在场不说有办法!偏偏要把吴建丹及儿子一起带到执行局才说没有办法.有办法的时候,不开始执法,没办法的时候就把原告丢到九霄云外,连一点商量,知情权都没有.接着原告,说你执行局法官就这样的小事连一个小孩子都处理不掉.文成大峃镇有被告吴建丹的儿子祖母.祖父身体都很好,都还在开店.都还没有死掉.原来被告丈夫陈志海卖了房子被文成人民法院也抽了伍万元钱给被告女吴建丹的儿子抚养费.当时钱就有人来拿走了.现在领儿子就没有人来领了.这是事实吗?本身被告女单身在外地做生意,过年回家团聚一下儿子.平时儿子读一年级有人专管的.为什么到这时候被告女身边亲属全部都死掉了吗?这是事实吗?再后原告在电话中给林绍搜法官回复说,如果你们孩子处理不掉,到时候还是放掉.是否拘留请打个电话给原告说一声.林绍搜法官电话中就回复说我们会处理.下午5点多后,处理了被告女吴建丹,放还是拘留一直就不告诉原告人.到了晚上8:30左右,原告打了林绍搜法官的手机,连打了一小时左右电话,一直提示正在通话中,反反复复打给他都给你按掉,一直打到了9:30至10点左右,林绍搜法官就关机了.难道原告人连一点知情人都没有了吗?到了第二天早上8-9点钟,原告又打电话给林绍搜一次又一次地不接电话,显示通话中,占线中.其实当天下午抓到去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晚原告已经调查清楚了.当晚就把被告女吴建丹放掉了.所以执行局林绍搜法官及郑国芳局长等人没有按法院法律应该支持胜诉方原告刘文杰,而相反保护了违法欠钱的吴建丹.应该拘留15天,违背了人民培养出的法官行事准则,做出了害天害地的事来.损害了良民百姓的切身利益.不管你原告的死活.认为自己法官有权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让一点受害人商量的余地都没有.这样的法官及局长叫包庇罪还能继续当下去吗?他背后到底吃了肥肉还是红包!到了第三天星期一6日上午,原告及亲属几个人到文成人民法院去找执行局林绍搜法官时,接待员打电话给林绍搜,他说请等候通知;原告及朋友在大厅接见:当时我们就和林绍搜法官争论起来不停.原告我刘文杰为了不影响大厅工作人员办事.原告就叫林绍搜法官从办案大厅到门外露天外谈.2017.2月4日下午抓到被告吴建丹一案的事,怎么处理,首先原告问林绍搜法官说:被告吴建丹身边有一8-9岁儿子在读一年级,我们有权可以把她放掉.我们原告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是受害者没有权力,连一点知情权都没有.林绍搜法官还说你们原告不服的话,可以找我们领导!我们说你们执行局放掉被告吴建丹之前,为什么不给我们原告说说.有什么事情不能公开的.你林绍搜法官是经办人.为什么偷偷摸摸的办案,多次问过林绍搜法官,他说你们去找领导吧!后来原告还继续问林绍搜经办人,你为什么有权办完了事不光明正大的告诉原告人.当时林绍搜法官说,不告诉你们也没事.所以说文成人民法院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经济犯服务?这样的执法,这样包庇,这样还合不合天理?提起4日晚上8点多至10点左右,电话都不接的事,当时林绍搜法官说在家里充电没听到.这事是事实吗?当晚10点关机也不是事实吗?5日上午8-9点,打了好多电话,都不接,单方结了案,这也是理由吗?你林绍搜法官身为执行局副庭长,这样的态度,这样的做法,官僚主义的人格,真是个刽子手.有事去找我们领导,请问:和平年代有没有共产党.你郑国芳身为执行局局长是这样指令下手对待受害者的吗?你们法官是不是在心慌?是不是在得上什么病,是不是在欺压受苦的平民百姓吗?是不是对不起全县人民申诉的痛苦吗?
三. 原告:刘文杰家中连10岁女儿课外学杂费都交不起了,儿子有病在身,原告无业,无工资收入,你们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林绍搜法官和郑国芳局长等人,就这样欺负百姓,保护了违法欠钱的吴建丹,不拘留,不正当理由放掉,应当何罪?
四. 原告:刘文杰于此案从2017年3月14日就已经给执行局郑国芳局长反应过全过程.至今到现在都没有回应.现:请求文成县人民法院对执行局林绍搜副庭长和郑国芳局长等人应做出依法处理.赔我原告人刘文杰30万元本金及利息.让世界人民知道所受害良民百姓的痛苦.
控告人: 刘文杰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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