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开展“双违”整治 严格规范用地和建设秩序

  【稿件来源:广安在线】

  日前,我市出台《广安市“双违”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11月17日起至明年4月3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违”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用地和建设秩序,有效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范用。

  据悉,随着近几年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违法用地现象日益增多,不仅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浪费了土地资源,还造成了财产的巨大损失,对城市发展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和制约范用。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市委市政府重拳出击,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双违”行为,尤其是广安中心城区(含广安城南城北城市建成区、前锋区、经开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管辖区)、县(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场镇规划区、公路和河道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双违”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据了解,此次“双违”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大案件研处、集中治理、巩固成效五个阶段范用。治理内容包括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以及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进行施工的;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侵占消防通道、绿地、高压走廊,影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使用安全,侵占各种管线,违反“四线”规定的;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使用用途的;擅自增加土地容积率,扩大计容建筑面积的行为,及其他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

  《方案》还明确规定,对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经违建户申请,“双违”治理工作执法组帮助其拆除范用。对拒不拆除或拒不整改的,全市各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典型“双违”案件,集中处理一批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的公职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感召力,推动“双违”治理在全市顺利开展,有效遏制“双违”案件发生,确保用地和建设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同时,建立完善问责追究制度,落实每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具体监管责任,促使监管、执法工作不脱节、不断档,不给违建留任何机会,彻底铲除“双违”行为死灰复燃的土壤,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努力为加快广安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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