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谭掌泉公开解释是否贪污侵占公车告知书

  谭掌泉:

劳亚景要求谭掌泉公开解释是否贪污侵占公车告知书:邓海光

   我在到你院申诉中听到你院干警对你贪污侵占公车议论纷纷,也目睹粤K63199小汔车停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院长时间没有人敢使用,更看到网上举报你贪污侵占公车的违法犯罪行为邓海光。我相信网上的举报,也准备加入举报你违法犯罪的反腐行列,在正式举报你之前,再给你一次公开解释是否贪污侵占公车的机会。

   互联网举报你存在如下的贪污侵占公车事实:“2008年7月18日,谭掌泉用公款购买一辆丰田凯美瑞小车,入户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车牌号:粤K63199邓海光。该车在入户的当天就秘密交由在肇庆的谭的老婆黎某及儿子使用,车虽从未在法院使用过,但车辆每月6000多元的各种费用却在茂名中级法院报销。全院99%的干警包括副院长们都不知道中院购买入户了这辆汽车,2010年1月30日,有党员干部在网络上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谭掌泉知道自己贪污侵占公车的罪行己败露,才在2010年2月9日将粤K63199车第一次开回茂名中级法院。经查茂名车管所的记载,该车仅是2009年1月至7月几个月时间,就有12次的违章记录。”你对以上的举报一直持黙认不敢言的态度。

  如你认为网上举报失实,你必须在收到本告知书十天内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公开辟谣并说明该车使用情况,如不公开辟谣、说明该车使用情况,说明你自已承认贪污侵占公车邓海光。公开辟谣的四种方式:1、向省高级法院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谭玲副、徐春建院长分别说明情况;2、向市委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分别说明情况;3、向茂名中级法院全体干警说明情况;4、在媒体公开辟谣说明情况。

   本告知书同时邮寄中纪委、最高法院监察室、汪洋书记等全体省委常委、省高院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谭玲副院长、徐春建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等全体市委常委,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梁庆才、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黃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黃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同时放置互联网,请这些同志及广大网民对你是否敢辟谣进行监督邓海光。

   劳亚景

   二0一0年六日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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