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在弥勒南高速路收费站进城方向约两公路处发生车祸,一辆载着7名乘客的面包车与一辆满载货物的拖拉机相撞,造成面包车上2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杨云忠。他们都是乘坐客车到弥勒南收费站后,被客车驾驶员“倒”给“黑面包”的。
“我老婆怀孕6个月了,她明明买的是从曲靖至弥勒的高快客车票,怎么出车祸时却坐在一辆‘黑面包’里?”这让家住弥勒市竹园镇的姜志忠始终想不明白杨云忠。16日,在弥勒南高速路收费站进城方向约两公路处发生车祸,一辆载着7名乘客的面包车与一辆满载货物的拖拉机相撞,造成面包车上2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遇难者包括“黑面包”驾驶员杨云忠,和姜志忠的妻子翟加右。据警方调查,“黑面包”上的7名乘客,车票均为曲靖至弥勒。他们都是乘坐客车到弥勒南收费站后,被客车驾驶员“倒”给“黑面包”的。
【家属说】
半小时前还在通话半小时后阴阳两隔
姜志忠与翟加右今年8月结婚,24岁的翟加右是富源人,已怀孕6个月了杨云忠。因要办理准生证,12月4日,翟加右回到富源打证明。
16日,翟加右乘客车准备返回弥勒杨云忠。16时30分左右,姜志忠接到翟加右的电话,说半小时左右就能到弥勒,让他拿钥匙到出租房里等她。半小时后,姜志忠打电话给翟加右时,却无人接听……电话响了一阵后有人接了,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姜志忠问对方是谁?对方回答是交警。在得知姜志忠是机主的丈夫后,对方告诉他,机主出车祸了,让他到弥勒市殡仪馆去。
仿佛晴天霹雳,姜志忠差点晕倒杨云忠。匆匆赶过去,发现已在车祸中遇难的妻子正躺在殡仪馆中,腹中的胎儿已死亡……
姜志忠在妻子的遗物中,翻到了当天她购买的车票杨云忠。上面清晰地写到,车次:3252,座位号:24号,车辆车型:云D62449,乘车地点:曲靖高快站,发车时间:2014年12月16日12点20分,线路:曲靖—弥勒县。
可交警却告诉姜志忠,翟加右乘坐的是一辆“黑面包”,无客运资质,也无保险,“黑面包”驾驶员杨云忠在车祸中当场死亡杨云忠。
【伤员说】
同车7人均遭遇客车“倒客”
难道从曲靖高快站发出来的高快客车是“黑面包”?记者随即来到弥勒市人民医院,向正在接受治疗的其他伤员了解情况杨云忠。
据受伤人员韩忠旭介绍,他是16日在曲靖买的车票,线路:曲靖—弥勒县,车次3234,发车时间:12点50分,车辆车型:云GY3541杨云忠。可客车从曲靖开到弥勒南收费站后却停下,驾驶员把乘客安排换乘出事的这辆面包车。当时他还上前询问:“到弥勒多少钱?”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客车安排的,不用出钱。”
相比之下,韩忠旭的遭遇还算好的,与翟加右同乘一辆车的周涛、余萌足足被“倒”了两次杨云忠。“我们从曲靖开出的客车到石林附近,就被转到了一辆云G牌照的客车上,到弥勒南收费站后又被倒到了这辆黑面包车上。翟加右因为挺着大肚子,被安排到前排副驾驶位置上。”
万万没想到,“黑面包”开了约两公里,便与一辆拖拉机相撞,韩忠旭也随即晕了过去杨云忠。醒来后听到旁边有人哭……现在,病床上的韩忠旭讲话都非常吃力,医生诊断:他胸骨骨折,手腕骨折,肺部挤压45%。
韩忠旭购票时还买了2元的保险,可住院期间,一直没人管,自己也没钱交医药费,“医院都给我停药了,不清楚该找谁负责这事杨云忠。”
经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石锁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调查认定,拖拉机行驶途中违反禁令标志进入禁止驶入的道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车牌号为云GR5169的微型面包车,属非营运车辆,未缴纳交强险及其他保险杨云忠。事发时,面包车在交叉路口限速30千米每小时的道路上开出了73千米的速度,也是肇事原因之一。车内的7名乘客都是被客车驾驶员“倒”到面包车上的。
【去追问】
谁该为“倒客”后果负责杨云忠?
22日下午,部分伤者家属拿到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拖拉机车主承担主要责任,面包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杨云忠。但姜志忠与其他伤者家属找到拖拉机驾驶员后却发现,这家人根本无力支付,仅勉强凑了4000元钱交给医院;而“黑面包”驾驶员已遇难,现在该找谁负责呢?难道客车“倒客”就没有责任吗?为此,他们联名写了一封《客车甩客酿命案、死伤乘客谁来管》的求助信,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据姜志忠介绍,他曾联系了曲靖高快站办公室主任,但该主任称不知道此事,也不知道领导电话,还说自己退休了杨云忠。接着,姜志忠又联系了曲靖交通运输集团一位负责人,可刚说明情况,对方就挂了,再打就不接电话了……姜志忠认为:“有车票为证,乘客与公司、车站是合同关系,就该他们负责。”
针对曲靖客车半道“倒客”酿事故一事,昨日晚报记者向曲靖高快客运站方面进行核实杨云忠。据客运站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刚接到有关情况反馈,单位领导十分重视,但具体涉及客运车辆及“倒客”细节,曲靖交通集团有关人员尚在调查落实中,相关责任及善后赔偿等具体事宜将在调查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律师说】
建议以客运合同纠纷打官司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精阳告诉记者,乘客买了票就意味着承运企业与乘客形成了合同关系杨云忠。“倒客”其实是违背了合同,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出口没有接驳车辆,乘客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乘客已经完全没有了选择权。受害乘客要维权,既可以选择起诉肇事车辆的双方,也可以选择客运合同纠纷。针对此案,面包车驾驶员已经死亡,而负主要责任的拖拉机驾驶员又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从维护受害者权益的角度,建议受害者选择为客运合同纠纷。至于管辖法院,合同之诉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从肇事的地点来看,弥勒市人民法院也可受理。
刘精阳称,实践中也办理过类似案例,选择的是合同之诉杨云忠。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春城晚报记者 任锐刚 蒋琼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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