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昆明关上“2·26”血案指认现场后李宗波,警察为他带上头套,在押赴刑场前对我开了最后一枪,我也有幸是唯一捕捉到这一瞬的在场人员

  劫匪李宗波,男,1970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住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区遵义东路41号李宗波。2004年10月9日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湖北省武汉中院判处死缓刑,同年12月17日起在湖北省汉西监狱服刑。服刑期间,经指纹比对后疑为昆明银行劫案真凶。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控:2003年2月26日上午,被告人李宗波携带枪支,骑自行车来到官渡广场附近寻找目标伺机抢劫李宗波。其发现公民吴艳红携包同周春贵、张三到中国建设银行官渡支行,便尾随三人进入该银行,当吴艳红在银行柜台前从包内拿出钱准备办理业务时,被告人李宗波即用手抢吴艳红的包,遭到吴的阻拦后,拿出手枪朝吴艳红胸部开了一枪,致吴艳红当场死亡,致周春贵以及在银行办理业务的陈建、李前川受伤。被告人李宗波抢劫未果后逃离现场。

  (转自蜂鸟网李宗波,摄影:右腿骨折过)

劫匪李宗波的最后一枪 (没想到临死还这么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