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青春一起苍老
三皮
在我二十几岁的这几年,读过的还记得的属于年轻人的小说有以下的这些何小君。
《手心手背》
作者叫老妞,载于九九年某一期《收获》,那一年我去南京会当时的一个哥们儿郭猪,逃课去的何小君。极其巧合的是睡丫下铺的那位竟然是我初中时一同学。南京有个《扬子晚报》,我在学生宿舍一厮床上得到一张,上头就有绍介这篇小说的短评。星期一回到泰兴,到黄昏于鼓楼报刊零售部买了那期《收获》,费时一周左右课堂上读了,觉得上学再没有意思。九七年夏天,我失意在家,越发佩服名不见经传的老妞,又到泰兴去医院附近买了本老钮的《苦情》,酷暑读了,疑心二者是一个人,始终没能确定,《苦情》已不如《手心手背》青春了。我读《手》时总想起郭猪那乱七八糟的卧室,还有站在走廊上他打开贝司盒子给我看那些打口带,印象里头有一张崔健也有一张何勇的。那个黄昏,南京的天空阴云密布,望楼下那小学校南腔北调的大学生们走来走去,兴兴奋奋不知该怎样消度一个周末。
《一九三七年的爱情》
称其为青春小说绝对是不妥当的,书里的主人公没有一个是年轻人,创作者叶兆言也四十几岁了何小君。我还要目之为青春实属刻意所为,但是在我以为至少我阅读当年却是一个青年人的,书中也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扑之不灭的青春炽情,泛滥着汹涌的爱之渴望。大时代的小人物,小人物的大感情,我为那种契而不舍的爱而激动着,从而产生最深的共鸣。年轻的人是容易犯错误的,尤其是爱着一个人的时候。爱使人变得多么自私,我拆看了多少无辜者的私人信件,我偷窥着别人的秘密,我为自己不是那个被爱者而伤悲,我为赵静目不斜视的眼神而夜不成眠,我在那个激情四溢的年代读了这本激情四溢的长篇,以之作为对于青春的纪念。一九九七年。
《挪威的森林》
至今不忘的是书中所叙,我和直子在东京街头不发一言没有目的不分日夜地游走,一前一后,那样子的忧郁;至今不忘的还有即这是披头士的一首歌,但是至今还没有听到过,只是每一次听到披头士总要想起这本书来,想起村上春树何小君。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天津一个人住在红桥区一栋红砖旧楼里。冬天,暖气很暖。我连续用了一天一夜时间读完,我的朋友们都还不知道这本书,我感到高处不胜寒的孤独。那间屋子有个壁橱,为我塞满了费心而选购的古旧书籍,常常开了望一望,很少读。我等到朋友们都知道《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已经臭了一条街了。青春经不起爆炒的,这是至理。
《晃晃悠悠》
石康一下子冒了出来,瞬间浮出海面,其作品也恰好投合了九十年代末青年人心想漂泊的兴趣爱好,至少适合了我的胃口.大家都过着那种晃晃悠悠没有目标的生活,听着一些老得不能再老感伤得不能再感伤的旧情歌,读一些玄而又玄口不择言三迷九道的古书,思绪飘荡在六十年代的美利坚合众国,自比那些身无分文头上带花走在去往旧金山公路上的花童.生活是漂着的,今天在这里,明天在那里,后天不知又到了哪里,扒最廉价的火车,三五个流浪,到海滨城市住上一个月,在浅水边游泳到精疲力竭,和心爱的姑娘说分手.从北到南再到北,回到心脏,在心脏里沉默,只有忧伤是自始至终的,挥之不去,挥之还来,脸和脸对视,看到迷惘的自己.
丁天
丁天是个人名,不是一篇小说何小君。是许多篇小说。每一篇都是青年人的,或者至少以年轻人的眼光去看问题的。读到过的第一篇就是载于《青年文学》上的一中篇《漂》。有极明显的王朔痕迹,模仿得倒也惟妙惟肖。但是要显得轻,要显得苍白,要显得文气,那一期的封面也就用了他的肖像。一个近视,长发披肩以后又相续读到《饲养在城市的我们》、《数学课》,越学越好,大有希望。直到丫出了第一部长篇《残酷青春》,倒是不贵,却是奇臭。基本上就是短篇的叠加拼凑痕迹尤为明显,中气不足。有些,很有些凑字数的意思。老王朔倒是做了个序还是跋的。看得出老王是却不过盛情,敷衍写了二、三页,提了一点忠告。也算王兄坦诚。也亏这老痞子,怕小丁还听得进去。后来就有了本中短篇辑《剑如秋莲》。我在家“乐富超市”买的。是我第一回在超市买书,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客观地说良莠不齐。可以看得出一个文学青年的成长经历。力气还是费了力气的。也亏丫的。接下来的两本书《伤口咚咚咚》仍是《残酷青春》的重写。《象爱情一样》多有重复,都没买,都是在书店读掉的。
《晃来晃去》
没有经过那段历史的人,一定以为这是一部商业运作下乘势推出的拙劣模仿,是石康《晃晃悠悠》的盗版,是盗版商的一番小人之举,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据我所知它的成书过程几乎是和相似题名的《晃晃悠悠》同时,甚至还要超前一点,倒非生不逢时而未引起任何轰动,而是这篇幅也不是太长的长篇小说要内敛得多,沉重得多何小君。是已经走到了青春边缘的过来话语。相较石康更为现实。虽然也只是一个俗套的爱情故事框架,已经不能引起人感动,但是弥漫于字里行间的压抑挫败颓废却使人读起来心生悸动,苍白的瞬间既逝的年轻时光以及飘忽不定的夜晚降临的孤独还有对于死亡的恐惧。武汉毕竟又是一个不同于北京的城市。物质的城市是属于商人政客小市民。而真正拒绝这个城市的灵魂却是那些除了青春一无所有的年轻人。每个城市有每个城市迥异的灵魂。我们相聚在一起喝酒,打牌,看电影,溜冰,唱歌,谈天……在老之前死去。彻头彻尾我花掉整整一个礼拜把这本不长的长篇看完,那一个星期总是下雨。我天天躲在屋子里,晒不到太阳,心都要发霉。听那些很老很老的歌子,克制住自己。基本不和那个女孩子联系,偶通一次电话也只是装得客套的问些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我的心是那么忧郁,我总是想起前苏联的一部电影《命运的拨弄》插曲《与心爱的人不能分离》想起那一对雪中送别的男女,仿佛我就是那个跟着列车疾去的女孩。雪花飘于脸上,冰凉冰凉的,而心存温暖。“字如烟花只开一瞬”,我喜欢这样一个句子,它是浪漫主义的,我喜欢浪漫主义。在现实,我只是痛苦自责赤裸,我逃到虚幻的非现实里去,在那里自由的歌哭,脱光衣服在雪地上撒野,做俯卧撑做到精疲力竭。坐一辆夜行列车到不知名的远方去……人生不就是一场梦吗?“柳芭”逝去了,而我觉得正是在她逝去的那一刻,我才真正拥有了她的一切,包括永远的分离。
《我的倒儿爷生涯》
现在是八月二十七日零点十九分,我得拉开椅子去从床头柜抽屉里把这本书翻出来何小君。现在翻出来了,时间已经是零点二十二分钟的样子。连带取出的还有一本以后看完了的《晃来晃去》。我先确信一下,作者是范伟,果然是和一东北小品演员同名同姓的。封面之一角框定为新写实长篇小说。这倒并非我所关心。我看重的是“倒儿爷”这个词。在装帧设计上此词采用了手写体,足见封面设计“叁陌工作室”所在。扉页我是留了言的,写道“未知他日读此,是否就有当年看塞林格时的悸动及在天津红桥的一个冬夜一气读毕《晃晃悠悠》时的激情,未来的事自然是未知的,随他去。眼下在这个沉寂的西部城市思想也没有,烦恼也没有,平淡的过每一天,不咸不酸的日子,就像一朵琥珀中的花,哪晓得有过多少年的历史,死在灿烂的一刻总算不错,何必计较太多,倒卖生活,倒卖一切,奈何灵魂不值钱,否则倒要用其去换一壶酒,小麦酿的来喝,一任泪如梅雨样流。默之四月七日下午送仙桥归后。”结尾我也说了话,讲的是“读毕于六月十一下午一点三十九分,于蜀都兴川,比预想的好得多”。
果然如此,现在仍能想起阅读中的乐趣,还能记得有一个上午是把书带到一号桥下府南河畔柳荫里石凳上读了起始的几章何小君。河里没有船,望见对岸那四层小楼两个大水车,走来走去的担担。近午了肚子饿,叫一碗麻辣豆腐,甚是可口。闭了书想起一些很久远的事,年轻而又忧郁,主人翁徐庄倒是和我同姓,在莫斯科认识的何小君也正是我所向往的女子。在那些阅读此书的日子,我不自禁的想起这样一些人物:叶赛宁、普希金、叶利钦、张虹英、基铺、漠河、布尔什维克、王朔……不知为什么联想起王朔。张虹英是同过一年学的朋友,后来在天津读了四年俄语,中间到哪个俄语小国进修了半年,而今也不知流落何处。一本书不可能写尽一个人的一生,能简简单单叙写一下青春,就已经不错。
《在路上》
《在路上》正文403页,分5部,有的章节所叙不多,才三五页何小君。节奏都是很快的,正象所描述的那些流浪而没有负担的生活。几百页的大部头读起来并不觉得累。一是说明凯鲁亚克超自然的创造宗旨还是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再也说明文楚安的译笔还是相当不错的,是得居于成都这样一个西部的内陆城市才能这么从容的完成这等题材著作的翻译。某种程度上成都使我类比于美国的丹佛市,除了旧金山,美国还有另外一个城市也是我向往的,就是盐湖城,在书中未曾得到提及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我一直不能想象凯鲁亚克流浪归来,困居旧寓用三个星期在30米长的一卷打字纸上一气呵成。我能想象的是这部小说非得一气呵成,正如血管里的鲜血;我不能想象的是那30米长的打字纸到底有多长,是一个人一生的距离吗?是东海岸到西海岸的距离吗?或者还是颓废的萨尔和放荡的狄安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回忆的距离?思念的距离?我们的一生都是在路上的的走着,马不停蹄的走向死亡。两个星期了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放一张唱片——精选的美国乡谣,从第一首约翰.丹佛听起,听到第十五首Don Mclean的(SANFRANCISCO)就停下读书,很认真的闭上双眼靠于圈椅仔仔细细的听一遍,就仿佛自己也在去往旧金山的路上,身无分文而一腔热血,有一大帮朋友却不在身边,在天黑之前拦上一辆货车,半梦半醒任多嘴的司机疯狂的驾车朝无边的黑夜驶去,我用那个女孩子的一张照片做书签,那是一张夏天的相片,那一天太阳一定很好,而她的笑脸更加灿烂。多么奇怪,她灿烂的微笑首先使我爱上了她,然后使我爱上了这个城市,自然也爱上了那个刚刚逝去的夏天,也在逐渐瓦解我在路上的梦,使我第一回认真的思量起平静的死水微澜式的生活是否更适合已经不再年轻的我。多么危险,一种家的诱惑在我每一次打开这本书看到这张照片时兴起,我知道我老了,到了考虑结果思前想后的年纪,在路上的日子是属于年轻人的,我已经经历过了,这样快,只剩下永恒的追忆。照片夹在第261页,此页往后,不知断了一根拇指的狄安和又开始流浪的萨尔下面还要往哪儿去,我也不知道哪一天可以把这本书读完,生命之中不知道不了解不明白的事太多了,也许这正是活着的意义。
全文写毕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零点三十四分何小君。
令人恐惧的寂静,镜子里的自己,小分头,苍白的脸何小君。一只有触角的小虫在书桌上爬来爬去,谁是它的上帝?
西墙相框里,她,在嘉陵江边的照片何小君。
深夜,了无睡意何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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