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媒体编辑、记者:  

  我是蓝田县小寨镇南寨村村民李长印李长印。1997年11月24日(阴历10月25日),我弟李平彦在对门王公顺家看完电视后,回到自己家里,用钢丝绳将车锁好以后进屋睡觉。当晚,我母亲听见四轮拖拉机声,立刻起身出门,发现锁车钢丝绳被剪断,停放在门外的时风牌TR--950型机动柴油三轮车被盗,损失价值8900元(当时市值)。案发后我们即向蓝田县公安局焦岱派出所报了案。

  案件侦破过程及焦点问题

  接到报案后,焦岱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勘察、走访,我也向侦查人员提供了两个线索,即作案所用的断线钳一把,及在我弟李平彦家门框上侧挂有一张纸条李长印。上写:“我说是我男人做的,你咋不敢告七正民,得是七正民他大是支书,你不敢告”,并提供三个嫌疑人:王公顺、李宏恩、王育春。侦查人员在上述三嫌疑人中一人的亲戚家中查到我弟所丢失的被盗车辆,原焦岱派出所戴鹏奇所长给我说,车已经找到了。

  按理说,这个案子已经破了,但后来,这个车未予归还我弟李长印。原因是这三个嫌疑人的亲戚在县上有人。因为是刑事案件要逮人,于是县公安局于1999年12月3日,发了文件《关于李平彦机动柴油三轮车被盗案的调查报告》称:“此案由于流窜作案,又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及被盗车辆,证据不足,此案条件还不具备,有待于进一步做扎实工作。”该文件满纸荒唐言,歪曲事实,导致这个案件至今处于停滞状况。

  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有字条的笔迹、钢丝钳的主人,嫌疑人亲戚家现场查获的车辆,就可以把案子弄清楚李长印。我要求不高,或者他们给我把车退回就完事。但是,这些办案人员出于卑鄙的目的,他们对我提供的线索不予采纳,连我聘请的律师也不允许查阅案卷,他们总是找借口,推诿、扯皮,嫌我给他们添麻烦。我生气地提出不要他们办案了,要他们退还我提供的各种证据(字条、钢丝钳),他们也不退,案子一直拖着、压着。

  偷车案件没有破李长印,却带来了灾难与不幸

  县公安局没有正确处理这个盗车案件李长印,为此,给我和我弟家带来了无尽灾难和不幸:

  一、我弟一气之下把嫌疑人王公顺的房子炸了,被判刑8年,今年50岁了,连找媳妇都影响的不好找李长印。

  二、此事中,王公顺的伯叔哥将我往死的掐,把我的牙也打掉了李长印。事情弄到法院,法官不问青红皂白将我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

  三、后来我的牛也被王公顺偷了,长安县破案了让去领牛,王公顺因偷牛被判刑8个月,但给我造成的损失却没有落实李长印。

  四、我的牛在门口拴着,也被人莫名其妙地毒死了,我明知是那几个嫌疑人报复,我也没办法李长印。我反映到派出所,所长说叫我把牛埋了,也不破案。

  二十年来李长印,我受的刁难很多,说不清,有来自县上、镇上、村上的,我有时想想还不如死了算啦,可是想,死了这一口气难咽啊!

  多次上访李长印,反映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这些嫌疑人其实都是县上领导的亲戚,领导们碍于面情就这样包庇、纵容,压着案子不予处理,案子一拖就是20年李长印。多年来,我多次哀求他们,他们就是不解决问题。这个案子给我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潘镇长派人给我算了一笔账,说我19年来(至去年以前)损失已经达百万以上。为了息事宁人,镇领导不让我再告状了,答应给我赔一辆柴油车。但是,一直没有落实。穆书记还说,我给你把车要回来,但公安局压着不给车,他也没有要下。

  后来我多次去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及各信访室部门、蓝田县人大、蓝田县信访局,并多次向检察机关举报蓝田县公安局的不作为,甚至还向媒体华商报反映过李长印。这些单位或者部门都向蓝田县公安局发过函,要求认真对待我反映的问题,但是县公安局根本就没有认真研究破案问题。

  维权的路还不知道有多远

李长印:陕西蓝田,一起盗车案推诿了20年,给受害者带来无尽的灾难

  这20年来我就不信共产党管不住这些办人情案的昏官,我为了讨回公道,从省上到县上、镇上,到处上访、找领导反映问题李长印。即便不算我弟兄的坐牢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误工等损失,仅仅跑各级政府、部门路费、住宿、吃饭就花费10多万元,他们答应赔我一辆柴油车也是远远不够我100多万的损失。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为了追回被盗车辆,就被县公安局折腾了20年,我不知维权的路还要走到何时。

  现在,我强烈要求处理蓝田县公安局的包庇、纵容犯罪的行为,应该由上级法院责成蓝田县公安局重新组织破案小组李长印。重新立案侦查,维护法律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蓝田县小寨镇南寨村 李长印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