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何益华,曾用名何忠造(被人篡改为阳益华、阳益花、杨益华都是同一人)男,汉族,1959年1月28日生胡先荣。籍贯地湖南永州市道县桥头镇汉冲陵村第6组。现居住道县道江镇小康一路69号。全家5人,妻子谭银娥,现年49岁,无业妇女,3个儿女均20多岁,外出打工。
自1987年10月,村乡丈量土地时,因我被逼外出茶陵打工不在家,把我家土地登记在一个什么“何清造”名下开始,逐步把我篡改添加成5个名字,伪造7个身份证号码和6个户籍号以上,注销我及我的家人原始户籍和身份证胡先荣。还公然把给我的身份证号码“432923195901288119”用给了同镇平地尾村蒋永顺,用我母亲死了8年的身份证“迁移”到寿雁镇落户!他们除盗用他人名字干违法犯罪谋私外,造成我家房屋、田土、山林、宅基地及空坪隙地等不动产不在我的真实姓名之下,部分已被人侵占。妻子的户口1990年在道县失踪,儿女何姓被篡改为阳姓。篡改了身份证儿女不能正常入学,高考超上线不能录职,参军体检合格不能招收入伍……使我今后无不动产权属,儿女没有准确的户籍,更没有不动产继承权。不声不响的“合法”到了他人名下。贪腐手段何其阴险毒辣!
2001年寿雁镇搞开发卖地皮,镇政府委派办公室主任吴昌平、吴兴旺(当地村支书)收我两个门面2万元,只给一个门面宅基地,我问缘由就将我打成七级伤残,二级残疾胡先荣。官匪勾结,法院竟以“轻微伤”民事判付9440.5元,实给9000.00元,我交了1000元起诉费,判凶手吴兴旺800元至今未付给我。刑事审判指定原告和被告都是一个叫张波的律师代理审判驳我的起诉,13年来一直头晕震额,内伤持续蔓延,并发十多种疾病。视听逐年猛减,步履艰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靠36岁的妻子护理度日!夫妇搀扶乘车爬县、市省中央诉求得到了上级的关心与批示。
原市委张硕辅书记、原县委唐湘林书记都有明确指示答复,但都被县委书记胡先荣阳奉阴违造假应付胡先荣。敢于担当的镇长黄浩被压抑调离。县委等四单位决定给我2万元的救助款,实际只给了一万元,被逼无奈,我夫妇逐级上访,在车上抓回拘留5次共30多天,遭拳打脚踢,两次重伤由北京派出所护送协和医院救治。回家继续治疗,光这一次医药费就二万多元,不仅未解决分文,还预罚我四千元上访费。使我负债50多万元,又放火烧我房子,逼我上访不在家,破门入室盗窃,损失惨重,无数个日日夜夜饿着乞讨,露宿街头,且多次有自杀念头!我们曾向武汉某律师事务所求助一份报告,本来要两百元劳酬,但看在我们掏出袋里的钱尽是5角、1元的,知道是乞讨来的后,却没收我的钱了,还你50,他100,凑了250元给我们!党的恩情、好领导的恩情,刻骨铭心,永不忘记!我多门手艺、多种经营能力、丁壮猛汉的男子、摆脱贫困开始富裕的家庭,被胡先荣等官匪勾结的黑恶势力,搅成家破人残的特困户!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请求:
1、彻底查清我家6人被捏造、篡改的姓名、户籍与身份证到底有多少?盗用后干了些什么?确定我们的原始姓名、籍贯住址胡先荣。在报社登报、电视台播放确认,除此以外的所有假件,声明作废。此前此后的以假件所发生的政务、事务等一切交往,与何益华一家无关;对损坏何益华一家人的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权、姓名权、健康权等。
2、将何益华一家在祖籍湖南永州道县桥头汉冲陵村的不动产房屋、田土、山林、宅基地及空坪隙地 被侵占的一律返还,连同现存的一起登记在何益华一家的户籍上,确定其权属胡先荣。何益华一家在寿雁镇向镇政府所购其开发区的两个门面房屋基地180平方米,要放线确定登记在何益华一家户籍上。同样,何益华在道江镇小康一路69号房屋,登记在何益华一家户籍上。一家人所有一切证件历史存根政府信息公开复印给何益华,吴昌平伪造的证件需做文书鉴定。
3、何益华在与寿雁镇政府委派管理开发的镇办公室主任吴昌平及村支书吴兴旺收我购房屋基地款中,被吴兴旺打成七级伤残、二级残疾,现内伤严重,妻子多种疾病缠身,上访被截访抓捕中打伤、关押、拘留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伤和名誉损失及以后的生活医疗保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予以赔偿胡先荣。并按《行诉法》撤销原拘留决定,恢复名誉。
恳请上级以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改革的目的;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幸福安康胡先荣。支持我的诉求,还我公道!
此致
敬礼胡先荣!
受害申请人:何益华 谭银娥再呈
2017年1月12日
电话:17744461931 1587461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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