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原 陈绍基受贿案一审在重庆开庭2010年06月25日 20:23新华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新华网重庆6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 陈绍基受贿案陈子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 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陈子翊。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陈绍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陈子翊。媒体记者、数十名群众及陈绍基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陈子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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