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络上关于《反虐待动物法》,许多的专家倡议将禁吃猫肉狗肉,并提出如果销售或者使用,将处于15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等处罚宋大妈。其中赢得了不少人的赞同,认为猫和狗都是人的朋友,要保护它们的权利,云云。
立法征求大家的意见是很好的,而且网络上能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本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非常支持以上意见发表人的权利,如同低碳倡导者脱裤子一样,无可厚非宋大妈。但是就意见之本身,本人认为纯属宋大妈给赵大叔的评语,没事吃饱了撑着型。下面陈述本人意见,如果你是上述动物权利的保护者,权当本人放屁就是。
意见一:立法要结合国情,这是最基本的立法原则,不要说什么走向世界的空话,中国的立法技术和社会发展水平远远没有达到你所期望的那个境界,不要说中国特色就不好,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圆,看到国外有什么东西,就外国外国怎么样,人家非洲土著还不穿裤子呢,人家那就传统风俗习惯,小样你整出去也就是一裸奔宋大妈。比如吃饺子就是一个中国特色,你不能因为外国不吃饺子,你就让中国老百姓过年吃面包吧!如果你真的有倾向,你真的要暗自庆幸你没有生在抗日战争时期,不然你肯定是汉奸一个。
说正题吧,中国自古就有吃狗肉的传统,这是一个传统,比如少林武僧喝酒吃狗肉,这个你真要立法了,他们可就有点郁闷了宋大妈。例如我国的西南地区,每到冬至这天,是必须要吃狗肉的,对他们来说,猪肉狗肉牛肉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如果盲目的立法不考虑到这些因为,是不合适的。
意见二:立法遵循公平原则,既然狗和猫是人类的朋友,所以大家要立法进行保护,那么遵循该原则,推而光之,伊斯兰兄弟会说猪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是不能吃的,也要立法;有信印度教的朋友那也不好了,他们认为牛是神的使者,比朋友高贵多了,养鸟的说,因为有了鸟,所以天空才如此美丽,所以所有鸟都不能下酒了,干脆鸡鸭鹅也是鸟的同宗,也一同不要吃了宋大妈。当然说了一堆的废话,只是要说明,如果仅从这个层次来说话,是说不过去的。
意见三:这个有点抄袭的因素了,号召不吃的是大多的养宠物的,但是大多的宠物养育爱好者领养的第一要务是:为了让你的宠物不要搞出私生子什么的纠纷,就把你的宠物变成太监宋大妈。虽然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相信如果是你,你也不愿意让别人把自己阉了吧,从此以后,没有了狗生猫生的乐趣,狗将不狗,猫也不猫了。
虽然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但上述基本上没有用到什么法律专业知识,只是就此臭屁一下,关于立法的初衷,我想应该是这样的,针对近来的虐猫等等事件,修改立法的原因无外乎于此,作为一个人,要有爱护之心,即使是动物也不能任意的践踏,要死也给来个痛快的,所以呢,大家不要因为修改就提出这么不切合实际的东东,不是针对形式,只是针对内容宋大妈。以上种种,如有不同意见,尽情留言就是,再不过,偷偷扔两个红包也没有关系,反正马上过年了,我不怕红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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