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担负着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的职责,受理申诉,抗辩、抗诉的监督职责王坤山。仰慕您的领导理念、崇尚您的话精神,现恳切、坦诚向您诉冤。
草民王东海,上述的观点只是电视上,网上、报刊上、杂志上、书本上所见所闻王坤山。目前我国法律不断修正,日趋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具有独特的性质,是其他的监督所不能代替的。
一是国家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行使的王坤山。它源于国家最高权力,是国家监督权的组成部分。
二是专门性,法律监督权由人民检察院专门行使,独立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王坤山。
三是规范性,即法律监督的对象、范围、程序、手段等均由法律规定王坤山。
四是程序性,即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王坤山。
五是强制性,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法律效力,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王坤山。
通过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促使诉讼中的违法情况得到纠正,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清除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王坤山。非常迎合国情,深得民心、百姓如鱼得水!使含冤者们幸遇“包青天”!令人民群众喜出望外!
举报信
关于福建省泉州市被腐败分子占据一个神圣的岗位王坤山,就危及国家,祸害百姓,是国家的失败,是人民的悲哀;中国人民血与泪时时在呼喊!人在做!天地在看!
腐败枉法包屁掩盖、隐藏毁灭、伪造制假真人真事真案件用证据证明王坤山。
警察林艺坚违背良心执法王坤山,两审法院枉法腐败裁判,触犯刑法;持续包装13条违法证据14年刑民不终结!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办王坤山,泉州市检察院反渎局与抗申科,安溪县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举报
举报人:王东海、男、汉族,生于1959年12月11日身份证号码35052419591211351X,现住闽安溪县火车站员工房二幢101王坤山。联系方式:手机13502917631
被举报人: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办,泉州市检察院反渎局,抗申科,福建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举报王坤山。
举报目的,为请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信访办与泉州市检察院抗申科,安溪县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真实的事件案件立案侦察王坤山。
事实与理由及证据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刑事诉讼
法律的规定,担负着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贪污、渎职侵权犯罪的职责,受理申诉、抗辩、抗诉的监督职责王坤山。
依照《刑法》第397条之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以下有期徒刑王坤山。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王坤山,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王坤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9)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王坤山。
事实和理由和证据
执法者们腐败违法枉法真实案件王坤山。林艺坚这只衣冠禽兽、不仅是掩盖自职务犯罪、而继续勾结犯罪嫌疑人开脱罪状而勾结犯罪嫌疑人王坤山做伪造证流放在社会上违法份子的帮兄《凶》,比国民党土匪更凶残是暗杀无辜百姓的刽子手真人真案件,用证据证实真人真事案卷【公安一卷3页,10页,12页】。【公安二卷28页,3页,15页】。【检察卷4 页】。法院【庭审问卷31~35页,39页,40页,45~47页,62~68页,74页,76页,77页,94~96页,115,116页,119~121页,125页,来证明。
历史定格控告书,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是真人真事案件王坤山。
历史回放上诉状
一,福建省安溪县虎邱镇福井村10组王金元,在2002年就开始在九百级角落无证开采石矿以来,(大老板王大鹏)每天上班时闸上开,通上电源工作,每天下班拉下闸刀开关,关上电源,而其所使用的总长5至6百米的危险线是电改前使用过的废品线,于2004年9月1号下午2点,断落130米在公路上及道路上下茶园,2004年9月2日清晨6点,王金元本来打算接上断落电线,可一见有生意上门,竞然置线路安全于不顾,强行用电,致白清花在茶园里喷洒农药触电死亡王坤山。其证人王文标,王福法,王清德,王文地,林金兰,王东水,等及其他全九百级村民。
王金元石子场用的电是虎邱供电所批准提供,由林江川等二人安装其电表,虎邱供电所公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2004年7月14日安溪县委制定的157号文件批示精神,违背国工资源局2004年93号文件,对非煤矿山组织一次会面清理整顿,查封取缔责任停止开采的指示,于2004年8月2号把王金元石子场的电线剪断并进行停电一星期后,虎邱供电所黄平生又专门派林江川等二人,不顾事故隐患又把王金元石子场电源接通,因电线残损不堪,断落出人命,供电所负有不可,难逃其咎,现场证人证言,王福金,王阶进,王雄黄,及电话,文件,录像带等全九百级角落村民王坤山。
2004年9月2号上午,经报警110时间10:31分,120时间8:23分,派出所询问笔录110点(见公安一卷3、二卷15页),我妻刚死在12点左右,安溪县公安人员林艺坚,钟金灿三次来诱骗我到二楼后房里,他们说要先付给我一部份人民币给死者埋葬王坤山。然后趁我悲痛欲绝,六神无主,神志不清之际叫我签俱所谓的是‘’询问笔录问答"并非处理白清花的死亡结案手续,并且该问答是在二楼没人见后房里弹簧床垫上进行,该问答内容是林艺坚遂字念我写出来,叫我这里那里按指印。亡妻埋葬后2004年9月6日,王金棍及王阶进给我一张二万元借款条。王文地经手三万元现金管理埋葬开费。我9月7日上午到虎邱派出所要求看9月2日签字内容的合法手续,我的合法要求,却公然受到拒绝。2004年9月12号下午17点10分,虎邱派出所林艺坚公开宣布那份所谓“白清花死亡结案”的协议书。自从丧妻丧事未办完,雪上加霜严重灾难又开始,我为了给慘死在茶园里臀部烧裂一大洞白骨都已露出来,不明不白走向阴曹地府一个交代为了三个未完成学业的孩子,我食无甘味,寝无安席,到处取证上访,求律师才清楚这张协议的内容。于2004年11月15号给予侦查立案。即然有协议,为何不一份给我,又是死者母亲及全体房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所谓的“协议”及一张四万元欠条是借款人。以上绝无虚言,若有虚言,愿承担法责任,为了更加清楚事实真相,可向虎邱派出所(林艺坚,钟金灿)村干部(王坤山,王生泰,王金普)以及王福山他们了解,他们的行为可以从我全体房亲王炳贵,王文地,王东南,王东水,等及全体村民得到证实。
协议不是在自愿公平的形式上实行,而是在没有任何房亲参与的情况下实行的,是欺骗行为,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安溪公安人员为了掩盖过失案情,隐瞒真相,林艺坚,钟金灿,王生泰,王坤山为了自已自身利益,舞弊协议诱使我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表示,这样的行为给我及一家人精神造成经济损害,踏上一条无归期上访申诉,至此十几年“刑民”终结王坤山。
续二王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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