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张远国是博罗县罗浮山风景区下屋塘村村民,因向古志强借入高利贷性质的债务而产生纠纷,2010年11月12日晚9时,古志强纠集放高利贷团伙开车至受害人家门口,然后闯入受害人张远国家里将受害人强行拉到车上,然后由放高利贷团伙成员高平开车至他家后面张远国。古志强为首的放高利贷团伙在对受害人索取债务的过程中对受害人进行暴力殴打,之后又逼受害人签下一张欠条,继续殴打受害人至不省人事,最后由高平开车把受害人送回国兴公司门外。13日天亮受害人苏醒后向长宁派出所报案,陈述自己被古志强一伙打伤要求立案,派出所叶副所长说要有验伤报告才能立案,无奈受害人只有回家,回家后因伤势过重,精神出现异常,胡言乱语,不穿衣服,到处乱走。
受害人家人急忙打了三次110报案,最后派出所来人将受害人带到了派出所再送往医院张远国。
1. 受害人报案派出所为何不受理张远国?
2. 受害人家属报案后张远国,派出所才受理,但为何一直没有及时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
3. 司法鉴定表明受害人精神病发与被殴打有直接关系张远国,那么,被殴打至精神病发究竟什么程度的伤害?
4. 派出所提供的司法鉴定和告知书都没有日期张远国,派出所究竟是否负现,是否有意对家属隐瞒什么?
5. 长宁派出所却发出以下告知书来了结本案(如图)
6. 2011年11月7日信访回执单张远国,信访回执竟然把古志强写成古国强,信访工作人员是否负责?(下图)
7. 受人害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张远国,派出所就将受害人送回家,不再继续治疗,为什么?而且,医院一直不准家属探访病人,为什么?
但更离谱的是三年以来长宁派出所也不为受害人立案张远国,因此受害人请求得到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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