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新县集体串通罗映红,为完成政治任务任务,不惜冤枉清廉干部获刑三年半

  广东省清新县浸潭镇国土所所长黎金池,当地人民群众公认的清官,好官,而今因三打两建被陷害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罪和受贿罪,一审被获刑三年半,现在各大网站均有报道罗映红。

  黎金池,简历,广东清新县人士,户籍深圳福田区,96年始在清新县桃源镇镇政府工作,工作十多年,从基层人士一直做到出事前的浸潭镇镇政府国土所所长罗映红。工资从几百元到现在的3千多元工资,黎金池两夫妇都是政府公务员,家庭收入可达到6000多元。年收入达8-10元不等,有工作岗位奖金,每年每月不同。育有一子,上小学六年级。

  黎金池家庭的财产情况:

  有两处房产和一商铺罗映红,

  第一处房产为2005年购入,当时购入价为7百多元每平,位于清新县黄坑镇,总价14多万元,首付2成,首付钱来源为弟弟在深圳退伍和父亲病故后的退回来的养老金.供楼款使用的是公绩金罗映红。

  第二处房产,也在黄坑镇,购入价值为63万元,首付50%款来源为母亲于2010年于深圳换房后的差价余款40多万元罗映红。夫妻俩个的公绩金供楼.

  商铺:购入价19万元,夫妻俩多年积蓄付的30首付,出租收入供铺罗映红。

  夫妻俩平时吃在单位,故家庭每月开支不足2000元罗映红。

  在当地浸潭镇留存黎金池本人说过的话:本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罗映红。

  黎金池曾多次(连续十三次)被评为优秀干部,多次(连续四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评为先进工作者,得过两次个人三等功,在当地干部群众中有较好的个人声誉,工作是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肯定罗映红。

  出事后,发现工作日记52本(从2004年至2012年)罗映红。

  事情的经过:

  2012年3月始,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第一阶段为三打,到8月25日止,第二阶段是两建,清新县在第一阶段初期的任务额不达标,抓贪腐没有案例,更没有典型案例,被省通报批评罗映红。

  2012年7月4日,被告人黎金池被清新县检察院叫去协助调查,一去就不返罗映红。矿山被偷采。

  2012年7月9日,检察院出通知书给家家属拘留通知书,检察院以协助调查为由,对被告人黎金池5日5夜不间断不休息情况下进行询问罗映红。

  2012年7月19日,新县检察院出逮捕通知书,以玩忽职守和受贿罪为由逮捕罗映红。

  2012年8月29日,检察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控告被告人黎金池开放审理罗映红。

  2012年9月29日,离中秋国庆的最后一天,被告人被判两罪成立,获刑3年半罗映红。上诉期从30号算起10天内提出,即中秋国庆的假期都不能顺延。

  2012年10月9日,被告人提出上诉,至此上诉未出结果罗映红。

  案件提要

  一、矿山的损失与被告本人的关系

  1、矿山开采时间

  ①九十年代就开始开采

  ②主犯聂继东承包开采情况罗映红,2007年8月至2011年10月

  ③三个矿有探矿证,以探代采,属于无证开采罗映红。

  2、损失402.90万铁矿石,储量为20145吨测定标准罗映红。(省地质局的测定报告)

  3、聂继东、吴立红、邓灿等人的定罪标准罗映红。

  吴立红、邓灿有判决书、聂继东(主犯)另案处理,听说已交了三百多万免于处理罗映红。吴立红听说要交二百多万才不用处罚,交不起,只好坐牢。

  4、管理矿山的职能部门

  县资国土资产局罗映红,镇府主管部门,镇国土所全体成员,国土所是协助政府对非法开采矿的巡查,制止工作,是执行者,不是决策者,(镇政府对检查矿藏的公报)

  5、被告在国土所的任职时间

  ①2007年3月-2009年6月 任国土所所长(县人才办、人事局)

  ②2009年7月 任镇计生办主任的时间 (2009年18号文)

  ③2010年8月-2012年7月9日 任国土所所长 (县人才办、人事局)

  ④2009年6月-2011年6月 (陈劲松任命镇规划办公室主任)(浸委[2011]31号文)

  疑点①人事任职虽然记录2010年8月任国土所所长,但与陈劲松任职有交叉现象罗映红。是否2011年6月起才开始管理国土的工作。(查工作记录)

  ②在任计生办工作时,郑金盛送礼办矿山的事,不合情理,故郑金盛有作假口供的问题罗映红。

  6、聂继东等开采矿山过程

  ①2007年8月-2011年10月

  ②2010年全年停工(生产车出现事故)口供有说因事故有人死亡的事③2011年开工

  ④2011年12月要犯被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捕

  疑点:这么多年职能部门都不采取措施,任由开采,肯定有不正当的关系罗映红。

  7、职能部门查处田心村的过程(案件记录)

  ①2011年8月罗映红,县国土局执法队到田心村检查,因打电话引起了失误,致使挖矿者,有准备逃避一次检查(由陈劲松与罗顺源带队)

  ②2011年10月罗映红,县国土局执法队到田心村检查(执行队副队长罗顺源与被告本人共同检查)扣了钩机,政府罚5万元后,归还钩机,(邓灿证言)

  ③2011年底罗映红,矿山检查,扣了钩机,政府罚了5万元后,归还钩机(吴立红证言)

  ④2011年12月29日(2012年春节前),田心村的矿山要犯被清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捕罗映红。 (桃源三村委村委会)

  疑点:1、政府对偷采矿者,扣了钩机,罚了款,就归还钩机,这种反复简单的处理方式,这就壮胆了控矿者以小博大的心理和行为罗映红。

  2、因一次工作失误,使挖矿者逃避了一次处罚,参照以后几次罚款标准,也是5万元罚金,这与造成国家重大损失,不切实际罗映红。

反贪腐冤案,现代版窦娥“广东1国土所所长通风报信获刑三年半":罗映红

  3、国土所巡查矿山的情况,每月有十次左右,在自己国土所的巡查中,几年来,偶尔因偷懒行为,打过一、二次电话,以打电话代替巡查工作是存在的事实罗映红。

  4、国土局八月份的一次检查,打电话询问挖矿者,(开庭前已申请证人对证,开庭时,法庭法官说对质者因工作忙不便对质为由,不肯出庭对质罗映红。)

  5、八月份的一次打电话给偷挖矿者,和自己单位打电话代替检查时一种工作的失职行为,而不是故意的通风报信罗映红。

  二、郑金盛供言行贿时间,吴立红讲述的郑金盛行贿报帐时间罗映红。

  1、2009年中秋节前1500元 (中秋节2009年10月3日)

  2、2009年春节前2000元 (春节2010年2月13日)

  3、2011年中秋节 3000元 (中秋节2011年9月12日)

  疑点:1、2009年中秋节、春节前送礼,被告本人不在国土所任职,送礼给一个从事计生工作的人员去解决国土所矿山的事,不合情理罗映红。

  2、2011年中秋节,中秋节是2011年9月12日,2011年八月份去检查矿山,被告本人若有通风报信的动机,则收礼后再通风报信,没有可能先通风报信再收礼罗映红。

  根据上面的提要罗映红,可以看出,此案疑点重重,证人证言存在多处不实.

  一、关于口供问题:

  黎金池的口供:2012.7.9.13时30分至16时05分

  邝任军罗映红,谭镜华问黎金池笔录 共12页笔录

  地点:检察院讯问室

  我因涉嫌玩忽职守事情被查的罗映红。

  交侍了工作职责,对查处三村田心说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去做,没有对现场人员清场,没有扣押机械、没收矿产,没对矿产评估作价,没有发现这次采矿是否达到构成刑事责任,所以没有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只是责令停工停产和扣押一台钩机罗映红。

  问:后期有无完善相关工作罗映红?

  答:无,认为已扣押矿山钩机应该可以起到振慑作用罗映红。

  问:你们有没有按相关规定去处理罗映红?

  答:我们见没有机械和工人,就向主管汇报了情况罗映红。

  2012年7月9日13:30至14:05分

  问:后来三村蕉洞铁矿场及田心铁矿场有没有继续无证开采了罗映红?

  答:当时我们国土所派了到这两个矿场复查时,三村蕉洞铁矿处于停工状态,而三村田心铁矿就有开采情况,但发现现场没有开采的工人和机械,我就将情况向龙介洪副镇长汇报,由我打电话给郑金盛讲,刚刚先扣了钩机,还不怕死,这么快又来无证开采,他讲知道了,不会开采了,后来我们又去巡查时,再次发现田心铁矿场有新开采的情况,但现场并没有开采机械和工人,我就将情况再次向龙介洪副镇长汇报,他要求我再次督促矿山停工,我就向郑金盛提出不准开采,大概过了不久,清新县公安局侦察大队派人将田心矿场查处、取缔了,当时,我国土所是没有参与查处的罗映红。

  问:你们镇政府对所扣的构机是如何处理的罗映红?

  答:政府对矿山的老板进行了3--5万元的罚款,应该是以复耕复绿费的名义收取的,但具体是如何收取的,我不是太清楚,因为不是由国土所办理的,是由政府财政所收钱的罗映红。

  问:对所扣的构机按规定是该如何处置罗映红?

  答:应该是由执法处罚权的单位来处理的,具体是那个部门我不是很清楚罗映红。

  问:你们浸谭政府有没有权利处理罗映红?

  答:应该没有罗映红。

  问:为何你们要这样处理罗映红?

  答:是镇政府决定这样处理的,具体是谁决定的,我不太清楚,当时龙介洪副镇长问过我是怎样处理的,我只是说过其他乡镇都是罚款处理,将钩机退还给矿山的老板,后来他告诉我,对于所扣的钩机,镇政府决定了要求他交10万元罚款罗映红。

  问:你有没有关照过他罗映红?

  答:有的罗映红。我记得在2011年7、8月份收到国土局执法监察队的情况反映,有群众多次投诉反映三村田心偷采铁矿情况,我向分管领导反映了相关情况,要求到实地巡查,但当时没有安排好,就没有去巡查,我就向村委会和相关老板了解情况。一方面,想到之前郑金盛给我送过钱,大家是朋友,作为关心下他,另一方面,因为三村有多次被偷采的情况,怕被县局责问国土所巡查的工作不力,于是我就打电话给郑金盛讲,问他三村田心铁矿有没有偷采的情况,现在有群众投诉到县局,如果有的赶快停工,因为县局迟些会派人来查处,到是查到会封矿和扣机械的,让他注意的,他讲知道了,并没有多讲什么。过了不久,县局执法队罗顺源科长就带队到三村查处非法开采的情况,当时我由于有其它工作,就由国土所副所长陈劲松陪同县局执法队去三村查处的,查处回来后,陈劲松向我回报讲,田心的矿山有偷采的迹象,但现场没发现机械和工人,而三村蕉洞铁矿和渔汕大岗顶铁矿就没有发现有偷采的现象。到了10月份,县国土局执法队再次收到了群众的举报,罗顺源再次带来查,于是我向分管副镇长龙介洪汇报了情况,龙镇长就吩咐我陪同县局执法队的人同去三村田心查处,当时我们到达桃源三村蕉洞铁矿时,就发现确有工人用挖机在挖铁矿,并在现场拍照采证,经询问工人,该矿场是桃源人罗裔灿开采的,属无证开采,于是我就打电话向龙介洪副镇长汇报了,并要求派出所派了支援,桃源派出所所长曹石灵带人到了现场的。接着我又打电话通知了桃源片区的罗志平党委,注意事件的动态,防止发生群众闹事的事件,同时要求工人与老板罗裔灿联系,执法队决定要将现场的一台钩机扣走,经协商后由政府派车来拖走,后来,经请示龙介洪副镇长,派车到桃源将钩机运到了桃源办事处。接着,又到附近的田心铁矿查处,到田心铁矿时发现都有部分挖出来的原铁矿,矿口附近有两台钩机、工人在工棚,执法员到现场进行拍照采证,并询问工人老板是何人?工人讲是郑金盛,于是我向龙副镇长和罗志平汇报后,决定要扣现场的钩机,我就与郑金盛电话联系讲明我们要扣钩机,郑金盛就提出一台是坏的,可否不扣,我就叫他与龙介洪副镇长沟通,过了一阵,龙镇长在电话与我讲,既然现场有一台钩机是坏的,扣好的一台就可以了,当时我们装钩机的时候,大岗顶矿山的黄建兰和田心矿山的讲普通话的老板(比较高)的来到,拉我到傍边,叫我关照下,问我可否不扣钩机,我讲这矿山是属于无证开采的,不可以不扣钩机,我记得当时讲普通话高的那个老板,拿了2000元人民币到我裤袋,让我多多关照,我没有讲什么就收下了,接着,执法队就扣了好的钩机运回桃源办事处。另外,这次查处之前,我就向三村蕉洞罗裔灿老板通风报信过,约在2011年7、8月份,我打电话问他矿山有没有开采现象,有群众多次投诉到县局,如果有的,快点停工,县局迟些会派人来查处,到时查处到会封矿和扣机械的,让他注意。

  讲家庭、本人情况、、、、、、

  备注:有符号“□”的是对你不利的罗映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说话?想想

  郑金盛的口供:2012年7月9日0:25至1:30分

  问郑金盛的笔录共3页,说到有送钱给黎的事,黎打电话的问题罗映红。

  2012年7月9日11:05分至11:50分

  问郑金盛的笔录共4页,说到有送钱的事罗映红。

  、、、、、、从黎金池这里打开一个缺口,以方便帮助聂继东协调采矿遇到各方面的问题罗映红。于是就送钱给他,希望他在查无证开采的给予关照,事实上他也给了我关照。

  问:是怎样关照你的罗映红?

  答:2011年8月一天(不记得具体),黎金池有打电话给我,问我田心矿有无偷采情况,如有,要以马上停工,因为县局迟点会派人来检查,到时查到会封矿和扣押机械,让我注意罗映红。接电话后,马上通知三村田心矿山管理人员邓灿,让他马上停工。结果当天县局确去了检查,由于他通风报信,让矿山逃避检查,减少了损失。

  问:除了这一次罗映红,黎金池还有没有在检查矿山前打电话向你通风报信?

  答:有的罗映红。在08年到2011年期间,他到桃源检查矿山前都会打电话通知我,向我通风报信。有时他身边有人,不方便通知时,他就会在电话讲他准备到桃源下乡,其实意思就是他准备到桃源查矿山,这样我就明白他的意思,就可以通知矿山做好逃避检查的各项措施了。

  问:他一共向你通风报信过多少次罗映红?

  答:大概3次,具体次数记不清了罗映红。

  问:以上是否事实罗映红?

  答:是事实罗映红。

  本人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罗映红。7月9日签名。

  2012年7月2日09:20分至11:30分

  问郑金盛的口供共5页笔录罗映红。

  没有说到上诉人的事罗映红。

  问:你的基本情况罗映红?

  答:母亲,梁伍妹,父亲,郑介金,在清新县档案局工作,弟,郑师海,31岁,三坑派出所副所长,弟媳吴悦丽,三坑政府计生办,女儿郑心玲,10岁,儿子郑俊谦,5岁,读第一幼儿园,中班罗映红。外父罗佛水,外母黎凤娇。本人2012年在浸潭经销海大集团猪饲料。

  问:你有没有入股或投资情况罗映红?

  答:没有罗映红。

  问:你有什么物业罗映红?

  答:浸潭有一间房子,没房产证的,120平方米,中山路明霞花园A栋401号120平方米,金额6.5万元,产权人是郑介金罗映红。2004年康怡新城C栋D梯801号132平方米,总金额16.8万元,产权人是我和罗映红,现已转让,转让金额40.8万元。2009年买了玄真路20号G栋301号156平方米,总金额是34万元,产权人是我和罗映红。有一辆二手车是本田奥德赛粤RL9770,16.8万元。

  问:海大集团在清远有没有固定办公地方罗映红?

  答:没有罗映红。总公司在番禺。

  问:平时哪些猪场送货多罗映红?

  答:大陂头村的兄弟开的猪场多,都是姓郑的,其他猪场很少罗映红。、、、、、、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7月2日签名。

  龙介洪的口供:2012年7月6日11:32分至13:49分共5页笔录罗映红。

  家庭基本情况,办公电话是5633108,家庭电话是5630387罗映红。

  问:对两个违规矿点是如何查处的罗映红?

  答:当时我在处理移民新村的事,无参与行动,而是由黎金池陪同执法队去的罗映红。这次查处共扣押了两台钩机,后按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两个场主去财政缴了矿山安全整治宣传经费,每台钩机缴了5万元,两台共10万元。缴交费后,便将扣押的钩机还给了场主,并要求其不能复工,国土所进行不定期巡查。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在府前路富康花园E栋B梯502号,浸潭粮所开发小区那间是无房产证的,存款有13万元罗映红。

  2012年7月6日18:59至22:02分共6页笔录罗映红。

  问:你有什么向我们反映的罗映红?

  答:我要反映的是在2011年6月以来,查处非法采矿场的情况罗映红。

  问:将情况详细讲清罗映红?

  答:好的,我是2011年6月任浸潭镇副镇长的,分管国土村建城监环卫工作,约在2011年10月底一天,县局执法队罗顺源科长打电话给我,说有群众举报在浸潭三村田心、蕉洞两个地方存在非法采铁矿情况,并说他现在带队去这两地方进行查处,让我安排人员配合他们查处工作罗映红。因当时去移民村没空,就打电话给黎金池让他陪罗顺源去查田心、蕉洞两个矿场,并打电话给郑小云汇报了此事。黎金池去到后,打电话向我汇报,说这两矿场都存在无证非法开采情况,两个矿场都有钩机在场,并问我怎样处理。我就说县执法队的人在场,你和罗科长商量一下看看他们要怎样处理,并说如果要警力协助,我打电话通知桃源派出所提供协助。黎金池就说应该要警力协助才行。、、、、、、

  问:这个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复绿宣传经费是否是罚款罗映红?

  答:不是,只是口头上称为罚款,实际上这个矿山宣传经费是缴交经费,而不是罚款的类别罗映红。、、、、、、

  2012年7月7日17:19分至18:42分共4页笔录罗映红。

  问:黎金池巡查后是否有向你汇报罗映红?

  答:因为我分咐过他们,如果巡查发现非法采矿的情况才要向我汇报,如果无发现就不用向我汇报了,所以如果巡查之后他们无向我汇报,就是没有存在非法采矿的情况了罗映红。

  问:后来田心、蕉洞矿在拿回钩机后罗映红,有没有继续无证开采?

  答:不知道,但后来听说在2012年年前田心矿场因非法开采被县公安经侦大队查处了,当时这事政府很多人都知道的罗映红。放屁,谁知道?

  问:在退还钩机后有没有到两个矿场检查过罗映红?

  答:有的罗映红。我吩咐黎金池,陈劲松他们去检查的,所以黎金池有带队去检查,陈劲松也有带队去检查过的。

  问:黎金池去检查的情况怎样罗映红?(为什么不问陈劲松的检查情况怎样呢?明显有针对性)

  答:因为黎金池没有向我汇报,而之前我们都有共识的,有非法采矿情况才向我汇报,所以黎金池没有向我汇报,我就认为这两个矿场后来是没有存在非法开采的情况的罗映红。

  问:现在田心、蕉洞两矿场情况怎样罗映红?

  答:黎金池向我汇报过,说已经全部复绿了罗映红。

  问:既然黎金池他们去查都没有向你汇报有非法采矿情况罗映红,为何后来没有多久田心矿场会因为非法采矿被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去查处?

  答:有可能黎金池他们检查到有非法采矿的情况而没有向我汇报,所以后来才会有田心矿场非法采矿被公安局经侦大队查处的事罗映红。

  陈劲松的口供:2012年7月7日22:42分至7月8日0:45分共5页口供罗映红。无讲到涉及到黎金池的问题。

  2012年7月9日09:39至11:08分共5页笔录,有讲到黎金池的事罗映红。推卸责任。

  欣凤翔的口供:2012年1月21日10:00至2012年1月21日11:30分,在公安局罗映红。

  合计总重为23050.24吨,自己挖矿进选矿厂的,990车,合计卖出精粉781.98吨,尾沙67823元,现还有选厂剩下16000——17000吨原矿罗映红。

  过磅记录本,核实2011年8月至12月进矿情况,8月份过磅单202车,总重量为4779.46吨,记录4779.46吨;9月份137车,总重量为2659.05吨;10月份239车,总重量为5265.9吨,(其中10月17日黄老板9车63.28吨,无在记录本上登记)罗映红。实际是5102.62吨。11月份251车,重量为6188.14吨,12月份为170车,重量为4320.97吨。我们自己挖的原矿合计990车,重23050.24吨,记录本总重为22800.65吨。

  2011年9月22日售精粉3车,重166.65吨,9月24日售6车,重152.06吨,9月29日4车,重154.81吨,11月15日卖8车,重308.46吨,合计781.98吨罗映红。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12日共卖出尾沙67823元,钱已交吴立红罗映红。目前大概剩余17000吨原矿。

  2012年1月4日15:30至17:30分,共5页笔录罗映红。

  吴立红的口供:2012年3月9日10:05分至11:38分罗映红。

  投入205万元到聂继东的场,占50%的股份,在2011年11月底最后一次见聂继东的罗映红。

  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清公清新诉字[2012]第00059号罗映红。原文未抄到。

  从家属了解到清新检察院存在有引诱、逼供的情况:

  当事人黎金池从7月4日中午到了检察院后,先由工作人员(陆科,严峻)做了一份个人的简单情况笔录,接着要自己交代什么重大经济问题,平日与经营开发商的什么的交易情况,岗位职责及落实情况等罗映红。当事人黎金池听了后感到十分的突然,自己哪有这样的事。于是围绕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回忆,深思、反省、自查,期间由于他们口口声声说交代清楚问题后,可以立即回去上班。当事人黎金池围绕问题从工作起到入检察院时的工作时间里一一查找,并将近年内收受的物资一一列了出来,但他们看后认为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加起来还不够一碟菜,没有一点有用的东西。当事人黎金池记得7月4日晚上下半夜,曹局到来与自己工作谈话,讲什么叫我到来,不是乱来的,不说也可以,已掌握了许多依据(我全不知道哪些方面),不说口供也可以,还列了一批被处理的名单;还说叫当事人黎金池回来,是做份什么证词调查笔录等。当事人黎金池听了后,思想非常之复杂、混乱,心里非常之惶恐。但当事人黎金池仍围绕他们说的问题,一一继续进行深入的反思,一连几日在交代问题中,但他们说仍没有看到什么有用的情况。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在做思想工作,分析形势、分析别人(尤其浸潭出现过)的情况。多次称叫当事人黎金池迅速将重大问题交代清楚,便可以回去上班,特别曹局又讲:问我是否需要请我老婆来做调查等,他完全是在恐吓当事人黎金池,在引诱当事人黎金池捏造一些事实出来。当事人黎金池听后,心情更惊,老是自问究竟自己在什么事情上出了问题,对照他们说的,及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应该有吧。就这样一连好几天在检察院的光如白昼的提讯室里度过,自己饭吃不下,觉睡不着,(4日至8日)共还不超过4个小时的睡觉,又无药吃(有糖尿病),这是检察院在用精神折磨黎金池,思想、头脑非常惊恐、混乱,精神非常之差,身体有病,手脚麻痹。而检察院工作人员轮班做工作,很多次叫黎金池迅速交代清楚,(可是黎金池没什么可交待的呀)!签名后便可回去上班,还说你领导龙介洪已交代清楚回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在8日下夜并将上述打电话的情况写成了通风报信的事。又把节日收的情况,“拟”到了郑金盛“给”

  从这里可以看出,为什么一审判决书非要等到中秋国庆前最后一天才发生的原因了,就是为了不想当事人提出上诉,让当事人食死猫罗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