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的迫害 惨无人道的镇压

  强烈控告书

  控告人 : 彭根福,男,汉族,66岁,六级伤残军人,服役间曾获六次团级以上的嘉奖,记三等功一次黄忆江。往返后热心公益事业,一直任浦江县民间荣誉军人慈善会会长至今。现身患癌症,住浙江省浦江县黄宅镇彭村。电话:13095896828

  被控告人:季程隆,男,汉族,成年,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黄忆江。负责彭根福案子。

丧心病狂的迫害     惨无人道的镇压             强烈(转载):黄忆江

  控告请求事项

  一、追究季程隆指挥打手无故殴打66岁被害人,现已身患癌症的六级伤残老军人彭根福的刑事法律责任黄忆江。

  二、责令季程隆赔偿控告人的一切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黄忆江。

  三、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责成浦江县人民法院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控告人的壹佰肆拾壹万债权

  事实与理由

  2015年 12月10日上午院领导信访接待日为何不到九点四十分就收场(因为每个月只接待一次)时间半天,于是控告人经浦江县人民法院院长默许去院六楼找黄忆江院长讨个说法和7张判决书判给控告人的141万元债权时隔多年至今一分未于执行的问题黄忆江。因黄院长暂时没空,让控告人在六楼稍等片刻这是罪犯季程隆带领徐敏(执法大队长)等5名法警将控告人手上资料夺取《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驻金华记者站编的内部参考2015年第四期(因法院执行不力导致债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浦江—66岁6级伤残军人的曲折遭遇值得关注)附后,事实经过后迁怒于控告人所致的穷凶极恶将控告人拖至6楼电梯内,关上门把控告人的衣服撤下只剩内衣将内衣蒙上控告人的头和脸拳打脚踢,当控告人呐喊“我要求履行法律规定的权益,有什么错,1法警立即捏住控告人的咽喉20多秒钟然后众法警将奄奄一息的控告人,从6楼拖至执行局办公室将控告人锁在座椅中,使其动弹不得,执行员季程隆肉麻的狞笑说:“疯子就得这样对待他”11时半许,控告人因小便内急,半小时内连续6次呼喊无人理睬,导致其将小便放在裤子上和地上”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智慧亲眼目睹笑嘻嘻不发一言。随后主管执行局的于建松副法院长威胁说:下跪写检讨,否则不客气把他拘留。因为看到了控告人鼻青脸肿,在冰冷的天气里整整昏在地上好几个小时,好心人看了现场后电告控告人家中,控告人的妻子到法院见到了遭遇丧心病狂的迫害,随即打了110报警,警察观看了现场随即呼叫了120,立即来了浦江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为了毁灭罪证,不允许去医院就医。随即一法警将控告人的手铐住,众法警向抓一头牲畜似的将控告人扔进警车。有一次遭到惨无人道的虐待和殴打,使其多处软组织受伤,把控告人上衣和裤子都撕破。警车将控告人带至浦江县看守所关进监狱,苏醒过来以后长时间呕吐昏迷跌在地上,将控告人戴上脚镣手铐,整整6个小时,诡辩是为了控告人的安全,拘留五天后于2015年12月15日下午7点30分才放,事后在浦江县中医院住院治疗33天。原因被浦江县法院法警打伤引起的。

  这是一起性质十分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政治迫害事件黄忆江。控告人因7张判决书判给141万元债权,时隔几年不予执行一分钱。又由于贪官和被执行人内外勾结导致被执行人一套位于浦江县最繁华的房子(105.66平方米),被伪造露骨的假卖的证据非法转移逃避执行,法院至今不采取实质性措施,导致被执行人长期逍遥法外,控告人接二连三强烈谴责黄忆江法院长提起书面抗议才于2015年8月4日仅以“拒不执行罪,判处被告六个月有期徒刑了结”控告人从债权人沦为债务人,家中田地房产和所有价证券悉数变卖还账,现控告人拖着身患癌症的病躯,呼天天不应喊地地不响,(笔者流下眼泪),去法院6楼找院长求助解决,是天经地义的行动,没有丝毫的违法行为,而身为法院执行员的违法犯罪分子季程隆不但不给设法解决反而带领5名法警,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利,将其送进浦江县看守所违法拘留,这是一幅多么惨不忍睹的景象。

  一位66岁(具有绝对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癌症患者,被迫害到如此悲惨境地,天地良心何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还有用吗?如果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界领导对如此惊心动魄的人身迫害无动于衷,依法治国何时见成效?中华民族何时能振兴?中国何时能赶上世界先进国家步伐黄忆江。令人深思的是,发生在浦江县法院内这一起惨无人道的人身迫害事件是县法院执行局得知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金华记者站编的《因法院执行不力导致债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浦江一66岁六级伤残军人的曲折遭遇值得关注》后,迁怒于控告人所致的,如此的明目张胆的执法犯法,浦江县老百姓不服。受控告人担保的其他25位的债权人更是义愤填膺。他们深深的叹息,浦江县法院这个全国依法治国的典范到底给百姓带来了什么实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行使侦查、审判、监狱等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生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目的,(2)略;(3)略;(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黄忆江。季程隆的行为已明显侵犯宪法规定,必须依据宪法规定赔偿控告人的一切损失,还应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其指挥众打手随意殴打控告人,侮辱控告人的人格尊严,非法限制控告人的人身自由。从重从快从严惩办除恶务尽不留后患,重塑浦江法院道德的形象······。切盼社会良知的回归

  控告人:彭根福

  身份证:330726195112227135X

  如有出入我全负责黄忆江,据为凭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