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妇联:
我叫黄冬梅,女,现年36岁,一名苦命的中年妇女胡佳武。
2010年9月21日我进入超市正常上班,大约上午10点左右,洪江市农业局正科级干部向元德在其女儿死因不明的情况下来商场闹事胡佳武。纠集几个人到我超市开始大量抛撒冥币(钱纸),当时我商场老总李世友好言劝阻:“老向,不要这样做,什么事都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但他不听,不得已李总只好报警。向元德继续与其同伙向我超市抛撒冥币,当他与超市另一股东蒋利军相遇时,竟拿冥币打向他脑部,我便向前出言阻止,说:“你还要打人不成。”然而向元德竟穷凶极恶,不顾我是一个女人,挥手向我打来,我毫无还手之力,将我头部,颈部,腿部及下身打伤,更为可耻的是不顾公共场所将我上衣撕扯开了,造成我上身裸露。给我的人身及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侮辱。后来110民警及时赶到。然而民警的到来,向元德的嚣张气焰并未减弱,反而更加猖狂,并说:“什么胡佳武、向述照【前任市委书记】来了我也不怕,叫喊着什么保护我的又来了……..”并当众几次点燃香火,飞龙百货李红经理来劝说,劝其不要再公共场所烧钱纸香火,但向元德不听劝说,将其推伤并把李经理手打伤。其实此类事件不止这一次,向元德在几个月前纠集一些人将我商场用绳子围住(公安局有出警记录)并向来购物的顾客叫喊着:“你们还来这干什么,海阳家电杀人了……”上次我商场考虑其本人心情,并未出面阻止,后通过民警和各位领导调解才平息,现又来做出如此行为,已忍无可忍!
2011年1月28日9时左右,向元德又进入我商场燃烧冥币,我就说不许烧纸,向就将我推倒在地,用脚踢我的下身,又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甩开几米远,伤随后又抓起铁板凳向我猛砸,造成我头部,颈部,腰部,手掌,下身等多处受伤胡佳武。【有医院检查证明】到现在时时倍受头疼的煎熬,晚上时时惊醒,造成我整天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
我是一位弱势群体,而向元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名公务员正科级干部,应为国尽忠,为民办事胡佳武。然而他无视党纪国法,给我肉体,人权,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侮辱和伤害,而且扰乱一合法商场的正常秩序,给我商场的信誉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向元德还扬言下次来要用汽油来烧我商场,不顾公安民警的劝阻,而且出口辱骂公安民警,甚至咬伤,踢伤民警……..我为国家有这样的无耻干部,政府不感到耻辱,我感到耻辱。就这件事起因而言,本已通过中院协调解决。而向元德在协调过程中却对我做出如此残暴、无耻、下流行为。曾多次向市妇联反映情,未给予答复。至今未还我公道。故我特向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妇联协会给予我们女同胞维权,赔偿我本人的精神损失和医疗费,并作出书面道歉,还我公道。
我本人所写内容均为事实求是,并有证人及资料为证胡佳武。
报:湖南省妇联
黄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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