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15年:“惹不起”、“躲不开”、“总是输”
广东工业大学教师 胡炜林
我夫妻原在武汉教书,家中有70来岁的农村父母和念小学的小孩胡炜升。93年参加广东人事厅的“人才会”来广东工作。引进单位无不以“办调动”来哄人、违约、克扣,甚至赤裸裸地要红包。我知道告状难、得不偿失,后来被逼告了四件事,陷入告状泥潭至今无法脱身(详情见实名博客:weilinhu.blog.163.com)
一告:武汉国企黄鹤楼酒业以内部股骗光我微薄积蓄,讨回不得反被打胡炜升。十多年信访石沉大海,当地法院不受理又不给理由。
二告:政府引进人才,广东用人单位关门打狗,跨省调动妻离子散:在穗多年无法回武汉,调动又涉及全家安危胡炜升。一路告到广州市委书记,靠了市委书记批示才办我个人调动。这个调动办了5年,还被迫离婚和将儿子户口扔在武汉,可说妻离子散。
下面两事就由简单变复杂,可写一本书了胡炜升。
三告:广州外经信托投资公司在我的跨省调动中违约严重克扣;广州人事局无视国家人事部规定,14年不作为;法院则说我没及时找劳动部门,现丧失时效胡炜升。
该公司所给工资仅相当于一般员工的1/3(750元/月胡炜升。当时大排档看车人800元/月,且包食、住),且无其它福利和社保。反复交涉无果,公司反而报复:我的档案被扔到五山街道;办公桌和住房被撬开,我的两个书稿衣物等被扔出;拒绝在我儿子迁入广州的资料上签章;在宿舍换锁,将我强行赶走,狂言“你告都没处告”。当时我长病体衰、风烛残年的老母来穗治肺气肿,见此又惊又怕,哭了一上午。但广州市外经委和警察都不管。我忍无可忍就以“国家干部”(广州人事局调令用语)身份,告到广州人事争议中心。
1、 广州人事仲裁中心处理中途而止,14年不裁决胡炜升。我只好信访。
2、 信访叫我跑来跑去三年,最后叫我找法院胡炜升。并在复函中说被告“无明显违法”(别人说这是暗示法院)。
3、法院将人事争议说成劳动争议,说我只找人事部门而不及时找劳动部门,判我失去时效胡炜升。我不服,从区法院、市法院到省法院,均败诉。申诉交到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手中,石沉大海。
我不服:1、我是“国家干部”跨省调动中出现这些争议的,也是根据国家人事部在92年和97年的规定投诉的胡炜升。广东劳动厅和市法院的走访答复均说我向人事仲裁投诉没错。2、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是不同的。两者在争议的起源、包含的利害、当事人的处境是大不同的。3、国家人事部显然是考虑到我国干部管理的现状和涉及到的复杂情况,《劳动法》难以适应这种现实,在《劳动法》颁布并生效之后才作出有关规定的。4、难道一个区法院能否定国家人事部规定的效力?难道市政府院内公开挂牌的机构是非法的?广州人事仲裁中心赤裸裸地枉法,法院却要我来负这种责任吗?
一个事实简单、法规明确的人事争议,历三年行政投诉,走过全部简单而又复杂的诉讼程序,投诉资格都成问题胡炜升。几乎半条人命。谁经得起这种投诉?
4、人事局将仲裁变成信访,信访石沉大海胡炜升。
天下没这种道理,我要养家糊口胡炜升。一直为此信访(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到中央,从地方法院至最高法院,从保先教育办到人民日报),均无结果。
四告:广东工业大学与广东人才局(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人事代理违约侵权胡炜升,两家分吞我的人事代理费,坑我职称,出假证言
广东工业大学在我的人事代理中将我的档案和第一年的人事代理费留在学校,第二年代理费的才交人才中心胡炜升。我申诉半年后,广工又和广东人才局背着我,搞代管档案“补充协议”。这些使我十多年无法申报高级职称,迫我投诉13年。
去今两年,教育厅才两次作出“决定书”,说广工无过错胡炜升。我告到区法院。区法院说教育厅的“决定”有证据。我无法明白,广东工业大学和广东人才局违约侵权是铁板钉钉的事,怎么变成没责任了?这些叫“证据”吗?
判我败诉的“理由”是:
1、广工是根据它与人才中心的代管档案“协议”办的,没违约胡炜升。
我告广工违背我与它的聘用合同,教育厅说广工没违背它与人才局的“补充协议”胡炜升。
我说这个代管档案的“补充协议”没经我同意,没告知我,违约侵权无效,教育厅说这是根据你的聘用合同来的胡炜升。但是聘用合同说得很清楚,我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怎么又变成可放在广工呢?我的聘用合同什么时候、哪个地方让它们代签代管档案协议呢?
教育厅说广工有人事权,可管我的档案胡炜升。我不明白,广工跟我搞人事代理就是放弃这个人事权,我的人事权在人才市场,怎么广工又有这个权呢?既然有这个人事权,又何必签合同呢?直接处理不省事么?
2、当年,我去人才局申报职称胡炜升。人才局先说可申报,后说“我们查了,你的档案不在这里,我们无法受理”。广工又不同意我报高级经济师。但现在人才局说我向它“咨询”过职称,但没收到我的申报材料。我不明白为何“申报”变“咨询”;不让申报变成我不申报。我觉得人才局明明推卸责任说假话,但教育厅说人才局不会说假话。要是人才局说我杀了人,我也要认?
我去找人才局,它百般耍赖;我要来访回执,不给胡炜升。我骂人了,才给,但盖“人才市场”的章。而广工要它“回复”,就盖“人才局”的章。
人才局一个机构,多个招牌和公章;当裁判就是人才局,捞钱就是人才市场胡炜升。税务局收税还要人大同意,但它只要签个代管协议,就可坐等人家送钱了。
3、人才局和广工都不说自己不让我报职称,而只说没收到我的申报材料胡炜升。言下之意是我自己不申报却去告状。我不明白我活了这么个年纪,从事经济工作几十年,也算走南闯北,现在糊涂到了放着大路不走去找苦吃?
4、广工向我收费是根据我与广工的聘用合同,无过错胡炜升。
我的人才市场挂靠费,前一年的归了广工,后一年的归了人才局胡炜升。我不知道广工有何理由向我收此费,人才局又有什么理由可以不劳而获?一个出力管档案,当然要收费;一个出权,当然也要收费。别人不劳而获,收了我的钱还害我。但教育厅为什么不追究这些?
5、我要求就人才局出假证、我申报职称受阻,进行对质胡炜升。但教育厅和区法院不听。人社厅受理半年多,石沉大海。
6、又信访,说人社厅不调查处理胡炜升。打听来打听去,答复是转送人社厅了。
我不明白胡炜升,怎么总是我错?总是我糊涂?又总是我输?
我现在告到中级法院胡炜升。我学的是经管,孤弱无律师,面对三个行政单位、四个律师事务所和强大的关系网。请大家看鸡蛋碰石头吧!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