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郭翔!

  实属无奈郭翔,才不得不麻烦您!!!

  2018年6月15日郭翔,本人王友保(身份证号342425198503220511),在昆山市花桥镇西环路上的宝乐迪KTV唱歌,同行的有郭翔、我一个客户及另两个朋友一行五人!期间郭翔用啤酒泼我客户一身酒,我就上去找他理论,并上去推了他一把!然后我跟我客户就走了,步行至近西环路与光明路路口时,郭翔叫上一帮人追过来,上来就打,期间用啤酒瓶砸我头部,我就跑,跑了一段被追到,他们对我进行殴打,导致我左腿残废!打人者有李晓东、李德登、张浩、潘道东!随后有人报警,我一个人被带到花桥派出所,我也通知了我的哥哥嫂子,我哥哥嫂子赶到花桥派出所的时候发现我左腿已经不能动了,就赶紧将我送至上海市安亭医院救治!

  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郭翔,花桥派出所一名女警官到了安亭医院给我录了口供{案件受理号为:昆公(花桥)受案字(2018)11242号}!之后我听说郭翔、李德登、李晓东三人被抓,张浩、潘道东在逃!但是郭翔、李德登、李晓东在派出所被关24小时候就被放了,这个消息也并非花桥派出所告知我的,而是我朋友看到他们没有被羁押,而是在正常上班之后被我朋友看到,来医院告诉我的!!!20多天后我出院,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的刘喆警官告诉我,另外两人没有被抓住,无法确认情况,就把郭翔、李德登及李晓东三人先放了!期间我跑了很多次派出所,给我的答复如出一辙,然后我的案子被交由窦肖警官处理,窦肖警官也带我去昆山公安局技术科做了伤情鉴定, 2018年10月15日鉴定为轻伤一级!鉴定结果出来后,任然没有抓人!之后张浩落网,但花桥所并未通知我,也就放掉了,随后潘道东落网,被关至看守所,花桥所也没有通知我,他朋友小丁打我电话说他家人想跟我协商,我才知道此事,之后就没有下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人就被放了!花桥所出具了批捕潘道东一人的书面函至昆山检察院批捕,但被以事实不清驳回!从此之后,这个案件就没有了后文,我期间跑了打黑办,但是根本进不去投诉,去了昆山市公安局旁边的信访办3次,每次都是让我填好资料等消息,但也没有下文!我去了检察院,检察院的赵科接待了我两次,说会让花桥派出所从新调查!2019年的这一年里我去了无数次花桥派出所,不是见不到窦肖警官人就是见到了后还是说事实不清,还在调查!眼看又是一年要过去了,我之前的手术费用是借的,出事后承接的装修活无人管理,导致亏本,欠下20多万的债务,我本想找律师介入先行民事赔偿,律师让我提供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我去花桥派出所找窦肖警官,给我的回复是这个信息是公民隐私,无法提供给我个人,要让法院去调取(这个我能理解),我就去了花桥法院,法院的人给我的回复是“他们去派出所调取不到信息,只能调取花桥本地人的信息”,我就问法院的人能不能先受理案件,法院回复没有身份信息受理不了案件!!!我就纳闷了,难道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架构断了,这就是一条死路???

  尊敬的领导:被打至左腿残废一年半了郭翔,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再加上借的债务压的我不知道如何去生活!我特别不能理解的事情如下:

  1. 我被他们5人打至左腿残废是事实郭翔,为什么就成了事实不清,难道这里面另有隐情??

  2. 2018年6月15日至今整整一年半——550天的时间给我的答复就是还在查郭翔,得查多久?

  3. 窦肖警官老是让我提供新的证据郭翔,什么事情都让我来做,警官做什么???

  4. 一年半的时间郭翔,除了之前让我录口供和鉴定联系了我之外,人抓住了没有通知我去辨认,人放了更没有通知我,我去花桥派出所,要么找不到人,要么就是还在查,期间从来没有主动告知我一次案情进展,我问的时候,告诉我是机密,难道我一个案件的受害者无权了解案情??

  5. 2019年12月我又跑了6次派出所郭翔,期间就见到过一次窦肖警官,回复还是让我提供新的证据,我说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就麻烦派出所出面让5人出来协调此事,给我的回复是“需要向领导请示”,直至昨天都没有给我任何回复,我想问一下,案件你一年半都没有办好,协调也不做,难道就这样让案件一直拖着,准备拖到什么时候呢???

  6. 就在2019年12月30日,我去了花桥派出所,没能见到窦肖警官,但是有个警官给窦警官打电话了,窦警官回复是“让他自己去起诉”郭翔。我特别不理解,刑事案件不属于公诉案件吗?还是说轻伤一级不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说公安局出具的轻伤鉴定不权威?

  7. 如果属于公诉案件郭翔,我准备起诉,需要提供的身份信息为何百般阻挠?不应该帮助我一起起诉吗?公职人员处理案件的时候不应该人性化一点吗?

  8. 一年半的维权经历非常心酸!让我不得不怀疑郭翔,这里面难道有什么猫腻?

  尊敬的领导郭翔,我这个案件对于特别忙的您来说可能只是小事,但对于我,我的小家庭来说无疑是个重创!希望您能为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

  上述情况绝对真实郭翔,如有虚构愿承担法律责任!15151679800

至政府领导的   --前年被打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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