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挑战法律法规、法院挑战国务院

  --上海市民第三次走访北京市人大维护公民诉权--

   2011年12月30日,上海市民袁建斌、陈燕燕、胡桂英、陆福忠、朱萍萍、毛菊华、唐秋荣、项文寅、王蓉华、杨新民、杨新华、胡伟星、王颖等第三次走访北京市人大,向北京市人大投诉北京市个别法院司法不作为,剥夺公民诉权行为违法行为胡伟星。走访者的要求北京市人大行使监督权,监督法院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北京个别法院剥夺公民诉权,严重侵害公民利益行为。

胡伟星:潜规则挑战法律底线、基层法院挑战最高院

  上海市民要求北京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上海市民向北京市人大投诉北京市个别法院司法不作为、乱作为,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立案、北京市个别法院任意缩小受案范围剥夺公民诉权的违法行为、北京市个别法院滥用职权裁定撤诉剥夺公民诉权的违法行为,2011年12月30日第三次走访北京市人大胡伟星。北京市人大03号接待员认为:你们反映的是个案,法律并未授予北京市人大监督个案权利。当事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是诉权被非法剥夺的共性问题,是稳定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海市民走访北京市人大要求北京市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如下:

  1 《监督法》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胡伟星。(人大有权确定法院立案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2 《监督法》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胡伟星。(人大可对法院对“7天立案受理或者裁定不受理”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 《监督法》第二十六条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胡伟星。 执法检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人大可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执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