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冷漠的冷漠石圹镇前红村有个七十岁的妇女郭阿珍,巳经过了四十来年的疯癫生活林佩芬。她为什么发疯?而且疯了这么多年?村里的老年人,无人不知,而且一提此事,都叹息不止,辛酸不已。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前红村的渔民林祥兴在海上捕鱼时,不小心掉进海里,同船的渔民林应泽见状,二话没说,纵身跳入大海救人林佩芬。不知怎的,水性很好、人又健壮的林应泽入海后,一直不见踪影,当浮出海面时,两人却一动也不动了。
当时正值文革,政府几近瘫痪,镇里还是为林应泽开了一个规模不小的追悼会林佩芬。县委副书记王安厚自始至终参加追悼活动。
应泽去世后,丢下了母亲、妻子和两岁的女儿及四岁的儿子林佩芬。妻子郭阿珍忍着无限的悲痛和体弱,勉强坚持在麻袋厂做临时工,以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四口的生话。可是没过几年,她再也忍受不住悲痛和窘迫的煎熬,终于疯了。过了十几天,麻袋厂办理临时工转正,她因病无缘,而且把临时工也给丢掉了。七岁的女儿林佩芬不得不辍学,成天跟随到处乱跑的疯母,回家还得烧饭、洗衣,过早地支撑起这个不幸的家庭。不久,应泽的母亲也病倒。大队干部非常同情,决定给两个孩子每人每月六元钱的生活补贴。为了添补不足,年仅十五岁的儿子林仁炎也不得不提前下海挣钱。
几十年来,他们从无向政府要过一分钱,政府也从无派人看望过他们,更不用说送上慰问金之类,连已被鉴定为残疾人的郭阿珍也从无领到医疗补助费林佩芬。当初应泽如果不跳海救人,他就不会去世,其妻也就不会疯癫,因而每月还可以领得三百元的退休金。
当我了解这一情况后,感到社会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家庭不该如此冷漠林佩芬。我谅解政府的不知情,可是,知情后又能怎样?当我把情况向见义勇为办公室的同志反映并要求给予适当的抚恤补助时,他们表示同情,但又感到无奈,因为我市现在对因见义勇为而致残、致死者,还没有保障性的规定,更何况这是很久前的事情。
我们在评选见义勇为时林佩芬,为什么不同时出台因见义勇为而致残、致死的保障性规定?难道财政连对这极少数人必需的抚恤补助金都支付不起吗?重庆对参加打黑而过劳死亡的警察都补助一百万了,我们不妨少一点,再少一点,但总不能为零吧?一个公职人员病故,其遗属都可按规定领取每月六百元左右的补助,为什么非公职人员因见义勇为牺牲了宝贵的生命,却不能补偿分文?这公平吗?如果对于因见义勇为而致残、致死者,仅仅给予表彰,而不予抚恤和补助,谁还再愿意冒险见义勇为?当今,明哲保身,但求无故已被越来越多的人当作处世哲学,这会否加剧社会的道德滑坡?,会否使人对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承诺起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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