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乱怀疑 罗宏明,派出所瞎抓人

  姓名:李明远 (2003年11月来深在深圳易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4年4月23日李明远在深圳火车站买好28日放假回家的车票后,下午2:00多进沃尔玛嘉里社区店(佳宁娜广场旁)购物,误走进该店员工打卡的地方,该店派两名员工跟踪至岗下车站,打电话叫附近的华富派出所来抓人(当时搜身没有拿到任何证据),后转交给南湖派出所关押两天罗宏明。据说是2002年12月5日该店有东西被窃,(从以前的录象带上看)李明远就是那次的盗窃者。

罗宏明:沃尔玛乱怀疑,派出所瞎抓人

   23日下午大约3点多钟关进南湖派出所的,到了吃饭的时间,要饭不给饭吃,要水不给水喝,一直到晚上大约11点看守人员要李明远自己掏15元钱,由看守人出外,才买了一小碗河粉和一小瓶350ml罗宏明。48小时中,上厕所要喊半天,才来人开牢门。我是他姐姐,24日早上8点多赶到南湖派出所去送早餐,看见他卷缩睡在冰冷的瓷砖地上,没有任何垫或盖的,里面空空的没有任何吃的东西。我在南湖派出所整整呆了一天,又送了两次房,我找到郭泽盛和罗宏明干警问,说是要“协助调查”。就这样一直持续关到25日下午3:00多才放人。在李明远的要求下,两位干警打电话到李的单位,表示赔礼道歉。

  李明远莫名其妙的被关整整两天,在关押的48小时期间,人格受到侮辱,身心受到伤害,要饭不给饭,要水不给水喝,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难道这就是叫“协助调查”罗宏明。沃尔玛没有任何证据就可以乱指正?怀疑谁就抓谁?他是一个外地来深的打工者,我是他姐姐李明路,是深圳蛇口中学的的一名教师,有生以来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束手无策。有冤无处伸,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联系人:李明路罗宏明。市话通:81938557 E-mail:minluli@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