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磊光,现年31岁,河南省商水县人王磊光。由于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派出所民警李伟、刘其坤非法侵占了我的合法财产,使我家遭受灭顶之灾,生意倾家荡产,经济遭受巨大损失,生活没有着落,身心受到很大的打击,整天神智不清,饭吃不香,觉睡不好。

  由于我和方艳平做生意,方艳平(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城关镇人,身份证号411521198212140025)为了陷害我,虚假报案,说我自己偷了我自己的字画,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派出所民警李伟、刘其坤非法抢走了我的我的字画200多张,23张鉴定价值72989元,剩余的180多副价值最少50多万元王磊光。抢走我钱包里的3800多元钱,偷走了我的笔记本电脑。我一直向河南省各大党政机关,政法机关,无人管无人问。李伟和刘其坤还要想尽一切办法再陷害我和我家人。

合法财产不翼而飞  警察形象越抹越黑:王磊光

  我通过网上反应王磊光,希望有正义感的上级领导给予重视,有正义感的记者能给予报导,有正义感的广大网友多多转发,谢谢啦

  老百姓的冤情状告无门王磊光。人身安全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