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书记、区长:
我叫肖必勇,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龙升街168号,电话:13883318176袁府。
我于2019年9月25日以《关于反映丁贵华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为题,向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刘伟进行了书面实名反映袁府。围龙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4日以《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反映丁贵华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问题的调查回复》为题对反映人进行了书面回复。但是,围龙镇人民政府对我所反映丁贵华的问题未认真核实清楚的基础上就断章取义,过早下结论并回复我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围龙镇刘伟并未真正的履行职责和认真践行肩负的使命以及责任担当调查我所反映的问题;而是在“掩盖问题和回避矛盾和玩文字游戏”,有“雨过地皮湿”的感觉,查处丁贵华要牵扯出很多问题和涉及相关人员,因此,只有“瞒上欺下,就像秃子头上找虱子”。2019年11月5日我又以《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掩盖问题,回避矛盾和玩文字游戏吗?》为题,驳斥了围龙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4日的回复;至此,围龙镇人民政府至今未回复反映人;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
例如:一、2019年铜梁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违法建筑的专项行动,并且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但是,围龙镇龙井村三组村民张勇(其户籍在浙江省)、高明芳夫妻,龙井村十组村民方吉超,龙井村八组组长丁贵华,龙井村十二组村民刘中余等人的违法建筑不但不依法拆除,反而全部都获得了集体房屋产权证袁府。与陕西省西安市秦岭北麓的违建别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曹园”的违建、河北省邯郸市“袁府”的违建有什么区别吗?围龙镇政府的领导在隐瞒什么和扮演何种角色呢?是否存在涉嫌官商勾结和利益输送。1、张勇(户籍在浙江省,是一个老板,资产几千万至一亿元)、高明芳夫妻二人在原龙井村三组有一幢一楼一底200多平方米砖混结构的房屋,2016年1月在龙井村八组购买6户村民的承包耕地面积和集体耕地面积约2亩修建别墅,并支付6户村民和集体人民币6千至2万不等的购买耕地资金。并将别墅承包给龙井村八组组长丁贵华承建;2016年2月初开始施工,同时,当地群众实名向铜梁区纪委和铜梁区国土资源局以及围龙镇政府进行举报;但是,别墅照常施工,有道是,群众一边举报,职能部门一边查处,违法建筑照常施工,形成了这个模式的恶性循环直至2020年1月张勇、高明芳夫妻二人修建的别墅及附属设施工程全部完工。铜梁区国土资源局和围龙镇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居然敢蔑视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滥用职权,明目张胆的违法为张勇和高明芳夫妻二人在龙井村八组购买耕地修建别墅搞变通和一路开绿灯,是否存在涉嫌官商勾结。2、方吉超在1995年将住宅房屋卖给本组村民李兴超后,与国土部门相关人员相互勾结,于2010年出据本人及家庭人数4人其户籍关系是农业人口并且在龙井村九组无住房的证明,获得在龙井村十组占用耕地120平方米修建房屋。3、龙井村八组组长丁贵华将住宅房屋卖给本组村民欧代富后,又购买本村四组地名为猪市坡的耕地100多平方米修建房屋。4、龙井村十二组村民刘中余将住宅房屋卖给本村十八组村民罗某某后,又在本村十组购买耕地300多平方米修建房屋。二、涉嫌诈骗国家宅基地复垦资金问题:1 、龙井村8组组长丁贵华涉嫌诈骗国家宅基地复垦资金约20万元。2、龙井村12组村民刘忠余未将宅基地复垦并获得宅基地复垦资金3万余元。三、龙井村村组干部涉嫌贪污集体资金的问题:1、龙井村原支部书记方吉超涉嫌贪污集体资金。2、龙井村8组组长丁贵华涉嫌贪污集体资金10万余元。四、围龙镇龙神村主任周可苹将村集体资产房屋办成了本人和本村五组村民袁厚菊私人名下。
同时,围龙镇政府2015年12月14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和2016年5月26日有关问题的调查回复以及2017年1月6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等的内容与铜梁区纪委2016年4月7日有关信访问题的回复和铜梁区国土资源局2015年12月14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15)466一一467号;2017年9月15日333号信访问题的回复;2017年10月30日关于高明芳违法占地建房的回复等等回复的内容中可见;对于围龙镇龙井村三组村民张勇、高明芳夫妻,龙井村十组村民方吉超,龙井村八组村民丁贵华,龙井村十二组村民刘中余等人的违法建筑以及龙神村五组村民周可苹、袁厚菊将龙神村的集体资产房屋办理了私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其同一问题的表述不相符,并且还自相矛盾,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袁府。
但是,公民有责任和义务举报腐败问题并行使监督权,任何人没有任何权力剥夺和限制公民行使举报和监督的权利袁府。
附:1、2017年8月10日我以《对我实名举报的问题,恳请区纪委书面回复》为题向区纪委书记钟伟进行了书面反映袁府。
2、2017年10月20日我以《铜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作为,是否该查处》为题向区纪委书记钟伟进行了书面反映袁府。
3、2017年10月30日重庆市铜梁区国土房管局《关于反映高明芳违法占地建房的回复》袁府。
4、2017年11月17日我以《铜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履行“两个责任”,区纪委是否查处?》为题(驳斥铜梁区国土局2017年10月30日的回复)向区纪委书记钟伟进行了书面反映袁府。
5、2019年9月25日我以《关于丁贵华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为题向围龙镇委书记刘伟进行了书面反映袁府。
6、2019年10月24日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反映丁贵华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问题的调查回复》袁府。
7、2019年11月5日我以《学习“不忘记、牢记使命”就是掩盖问题,回避矛盾和玩文字游戏吗?》为题(驳斥围龙镇政府2019年10月24日的回复)向围龙镇委书记刘伟进行了书面反映袁府。
8、2019年11月5日我以《违法修建的别墅不但不依法拆除,并且还获得房屋产权证的举报》为题向铜梁区纪委书记钟伟进行了书面反映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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