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沭阳县潼阳镇政府副镇长石磊恶意利用行政手段对抗司法判决违法犯罪

  纪委领导:

  我是沭阳县潼阳镇潼东村村民刘东山,现向省纪委领导举报沭阳县潼阳镇政府副镇长石磊存在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利用行政手段对抗司法判决刘东山。

  基本情况如下:

  1、2013年村民仲启严起诉刘东山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刘东山,2014年8月11日不服沭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又上诉至宿迁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9日宿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决,驳回仲启严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刘东山将宿迁中院的民事裁定判决书及时寄达潼阳镇政府、潼东村委会、沭阳县农工办、沭阳县法制办等

  2、然而潼阳镇政府副镇长石磊不甘心仲启严败诉,因为镇政府在此土地承包纠纷中存在土地违法、违规建设楼房出售的非法利益,潼阳镇政府石磊副镇长为了对抗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于2015年1月11日石磊以副镇长的名义利用职权、与仲启严相互勾结、动用行政手段对抗司法判决,为仲启严出具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及关于仲启严的土地确权申请答复,这2份意见书的内涵完全推翻了宿迁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仲启言拿这2份信访答复意见到沭阳法院重新起诉刘东山,刘东山在此之前2012年以书面形式多次向潼阳镇政府提出土地确权申请,潼阳镇政府总是以进入司法程序为借口不干预、不参与处理本土地纠纷一事,石磊说:“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我们潼阳镇政府决不参与你们的纠纷一案”刘东山。

刘东山:举报沭阳县潼阳镇政府副镇长石磊恶意利用行政手段对抗司法判决违法犯罪

  潼阳镇政府副镇长石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恶意动用行政手段对抗司法判决,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人民政府的形象,给当事人刘东山造成经济、精神上的损失和伤害,现刘东山实名举报石磊副镇长的恶意犯罪事实,请求纪委领导尽快介入调查处理,以维护刘东山家庭的合法权益刘东山。

  举报人:刘东山

  电话:13770573799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