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民吴俊东在各大微博、论坛发帖,称自己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七万余元,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关注胡启明。究竟吴俊东是扶起老人还是撞倒老人?为什么在警方和物证部门出示明显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还是使用了高度盖然性原则?新华社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一场交通事故引发诉讼
2010年11月23日中午12时许,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云头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夫妇胡启明、戴聪球摔伤胡启明。吴俊东告诉记者,当时他正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在附近,看到前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右侧车道行驶,车上坐着一对老年夫妇,他就按了喇叭超车过去。
吴俊东说:“等我超车过去一段距离后,后面传来一阵惊叫胡启明。我回头看见那对老年夫妇已经摔倒在地上。当即我就回头去扶两位老人。”
没想到摔倒在地的戴聪球开口就说,你开车怎么这么不小心?你把我们撞伤了胡启明。老太太的话让吴俊东傻了眼。当时被吓到的吴俊东立即打电话向父亲求助,并将老人送到医院。赶来的吴俊东父亲还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
胡启明在警方的笔录中坚称是吴俊东撞倒了他们,并要求赔偿损失8.2万元胡启明。吴俊东则认为,自己只是出于好心去扶老人。僵持不下的双方最终进行了法律诉讼。经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金华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由被告吴俊东承担本次事故原告损失的70%,赔偿原告73580.18元。
扶起还是撞倒引发争议胡启明?
今年21岁的吴俊东,是婺城公安分局汤溪派出所的一名协警,父母是普通农民,农活闲时帮村里代加工菜子油来赚钱胡启明。目前,吴俊东家榨油机器已被金华执法部门查封,如果到今年12月15日,即强制执行终审判决的截止期,吴俊东还没有付清7.3万余元赔偿款将被拘留。
今年9月12日,吴俊东用“渴望公平”的网名在中国好人网上发帖,同时打电话向网站创始人谈方求援胡启明。谈方立刻收集资料,并先后咨询了中国好人网的8位公益律师,组成“中国好人网吴俊东案公益律师团”,免费为吴俊东打官司。
吴俊东究竟是扶起老人还是撞倒老人引发了争议,案件的焦点集中在两车是否发生了刮碰胡启明。“中国好人网”创办人兼总编、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理论部副主任谈方教授说,法院的判决不遵从法定的证据规则要求,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法院不顾已存在的证据力极强的交通事故证明书和公安局的鉴定书,错用了高度盖然性原则,严重违反了民事证据规则要求,从而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
见义勇为也须“风险”化解机制
随着吴俊东案引发的高度社会关注,与此前发生的“彭宇案”“许云鹤案”一样,遇到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执法部门执法理念是否有失公允、道德救助如何规避“风险”等问题,再一次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胡启明。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社会学家杨建华说,政府和社会应该积极探索化解搀扶老人“风险”的道路,这不仅能带给搀扶者以慰藉,让大家遇到老人摔倒时放心大胆地去扶,更能引导整个社会风气朝着正义和谐的方向发展胡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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