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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述金:11月3日:回应沭阳县经信局长陈永高

  63719楼:

  在我的空间里查看吧孙述金!这里不让说了吧?

  回复人:沭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陈永高

  回复内容:63719楼网友您好!您提出的诸多问题,通过调查与事实不符 孙述金。我们知道的已经给予了回复。反映十几年前的问题,我们不是当时处理事情的人,且该厂已破产终结,你认为是谁的责任可以依法追究,你知道的如此之多,我们几次请你到我局面谈,为何总是避而不见,事隔十多年的问题,不是网上发一下就能解决的,通过面谈是我局该履行的职责,我们决不回避,否则在网上我们不再回复。

  回复人电话:83551951

  2010-11-3 15:28 回复

  尊敬的经信局局长陈永高先生:

   您好!你说“您提出的诸多问题,通过调查与事实不符 孙述金。”请问陈局长:你回复了我提出的什么问题?不错,你确实对我帖子给予了“回复”,但没什么实质的内容,你大多是“答非所问”和“避重就轻”,其原因是故意“断章取义”的理解。但是,其中关于我家属个人情况的调查情况,我们是从来就没否认过,也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关于职工 养老保险的办理情况,你所回复的就不准确了孙述金。你并没有说清职工养老保险办理的具体时间,我无法判断你所说的确切时间。这时间可以分为三段:王勇“租赁”当厂长;李俊生“承包”当厂长;改制破产清算时期。这前两个时期,众所周知,职工的养老保险是没有真正落实的,真正的办理时破产后,用原厂土地出让金为职工办理了养老金,按县里的统一规定截止2002年底。原公路工程仪器厂乃至整个经贸系统的问题多,这也不是什么秘密。这三个时段以前的情况,我并不怎么了解,但从王勇当厂长以来直至现在,我是还是比较了解的。我问你“漏报”的有多少人?他们都是“没上班”的吗?那些已经办理又是多少人?这些人都是“上班”的吗?原厂163名职工联名反映有至少30人是“非本单位”的在仪器厂办理了养老金是否属实?这几个问题,你回复了哪个问题啊?!

   这些重要问题,我一问再问,你视而不见,倒能挺认真的回答我家属个人在厂的情况,这就是没有诚信的表现孙述金。你说你不是当时处理问题的当事人,这个我并不怀疑。但是,你说别的事情都不了解,我感到你就不诚实了。我昨晚在回复反映县色织厂有关问题的网民对你的回复的感受时,我也说了和他一样的感受,你也应该看见了吧?我很欣赏并赞同你所说的“做人要讲人格,做事要讲诚信”的话,但这些都是要通过人的言行来具体体现的,不是只靠说的。这些年,我听的最多的就是“破产终结”的说法,这好像成为拒绝接受百姓诉求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至于你建议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说法,我认为你又是有意“推脱”我的诉求,并有意让我再次进入“死胡同”的嫌疑。我是有点法律常识的,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法律不支持的诉求并不能说明就不合法和不合理。你以为我没有走过这个程序以求解决个人问题?据我所知,破产以后的问题,法律早已明确是由你主管局负责的。再说,你也是有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据我所知,主管局曾有领导就诉至法院追究李俊生的合同欠款的经历。李俊生的11万欠款至今还了没有啊?李多年感到心里不平衡,多次提出要求也应兑现王勇的合同,这事如今怎么样啊?许多问题,你也不是不了解的,你不想说就说不知道。

   再说说你叫我到局里面谈之事孙述金。我为何没去拜见你,原因当然是有的。首先,我感到你没诚意。其次,你没有告知与我谈什么,大体的情况我都不知道,我怎么会去?市纪委曾有一位副处级官员Z书记通过手机短信息两次表明想见我的,并通过东北的一位网友(强国网站长)对我电话联系,后来也罢了,重要原因也是“语焉不详”。我已经几次说了,我也不是年轻的人了,哪会傻乎乎地一听你说“来啊”就跑去见局长大人?你说是不是啊?

   我的诉求,不是无原则的,与法与理与情都是相符的孙述金。我知道说话是要负责的,否则地方政府、相关的人员都不会容忍的。我仍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理性、冷静的原则,为个人、为职工、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努力!所以,你回复与否是你的事情,我说不说是我的事情。但是,我在这里仍然要再次向你建议:为官一任,定当造福一方。俗话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过去就有“清官不到头”的说法,如今看“贪官更不到头”!沭阳的孙述金被查,值得我们沭阳的所有官员深思,如何做到想干事、干好事、肯干事和不出事?请你三思,如何面对我的诉求和如今的经信局!谢谢!

  2010-11-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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