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由被害人家属所请律师亲笔所写刘可心,由本人代为上网,如有丁点虚假,愿负一切责任!请大家帮忙,多谢诸位了!

刘可心:草根百姓的请愿!泱泱中华,哪里能说理?!

  三警察做假证包庇范围 受害人投诉石沉大海

  ——唐山市一个被害死者家属的伸冤证实

  2012年2月2日下午3:40,78岁的石勤老人在唐山市路南区骑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被超速通过路口的小轿车撞伤头部和左下肢,被送往医院时意识清楚,入院五小时后昏迷,经过3个多月的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2012年5月15日死亡,家人都痛不欲绝,尤其是相守了大半辈子的老伴更是精神萎靡了刘可心。唐山市交警八大队责任民警韩俊明勘察现场,责任民警鲁振宇绘制假现场图,由肇事司机做见证人,于2012年5月4日作出唐公交(2012)第L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署名交通警察为鲁振宇、线恒瑞。该认定书故意模糊事实真相,不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机动车与行人走向,事故地点道路的性质,行人因为什么应承担责任等关键问题,毫无道理地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承担同等责任。(认定书附后)死者家属不服,申请复核,唐山市交警支队2012年5月30日在确认家属反映问题属实的情况下做出维持原认定的复核意见(复核结论附后),为了为父伸冤,死者之子石庆海正走着艰难的维权路。

  2012年7月11日石庆海一家人向唐山市公安局督察处投诉鲁振宇、线恒瑞二警察枉法,该处将此事拖至8月20日告知已将投诉转交交警支队处理刘可心。石庆海又找到唐山市交警支队督察科,开始该支队督察科科长说没见到材料,叫重新补交材料,石庆海无奈第二次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和证据,该督察科长又拖了近一个月,9月12号该支队督察科长又说:“无上级指示不该由我们受理”。石庆海要文字答复不给,无奈一家被迫集体到市公安局找局长。该局长刘可心接待承诺认真调查处理。

  2012年9月14日由于刘可心局长督办唐山市交警支队督察科长、信访办主任、市公安局信访办、交警八大队队长、指导员、责任民督鲁镇宇、线恒瑞、韩俊明参加举行了听政会,石庆海要求对事故地点,位置及性质做出说明,当时警方不能做出有法律根据的答复,承诺找到法律规定后在答复刘可心。后于9月17日答复维持复核结论,但未拿出法律依据和证据。

  2012年9月18日石庆海找刘可心局长要求与交警共同勘察现场,经刘局长指示交警八大队于9月20日与石庆海一起到现场勘察,该大队队长,瞪眼胡说,把明显的东北西南走向并且接近东西走向的公路说成南北走向(附事故地点示意图及警方的绘图比对),硬把路口说成不许行人通过的路段,石庆海和他们辩解谁知他们不耐烦的说你们爱找谁找谁,上车就走了,把我们扔在了现场刘可心。无奈2012年8月7日,石庆海等人向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诉三警察做伪证,要求如实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该局行政庭庭长答复,最高法院有指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纠纷法院不受理。

  2012年10月15日石庆海一家人向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投诉鲁、钱、韩三警察徇私枉法,该局郑局长受理后,交警八大队通过中间人找石庆海说协商解决,按机动车负全责赔偿,只要求我们不在告,石庆海勉强同意后,该大队要石庆海交出相关票据,以算账为名拖至2012年底,这时我们等来的却是说有变动,说机动车司机不同意百分百赔偿要按70%赔付,这时我们才恍然大悟,中了他们的缓兵之计呀!再次找到郑局长,郑局长却因案件太多的借口给推辞了,还是让等刘可心。听到这,年过六旬的老伴,因对老伴的思念之情独自一人跑到警察局嚎啕大哭起来,她哭的是对死去亲人的思念,哭的是对政府和警察的欺骗啊,没人愿帮她,更没有人理她,她唯有用眼泪来诉说她心里的苦,心里的无奈啊!

  社会上的好心人们刘可心,帮帮我们吧!我们一家人都是老实厚道的百姓,这辈子不多拿别人的一分一毫,本本分分,不料天降灾难就这样夺去了一个老人的生命,悲痛还来不及谁料还受到政府和警察的官官相护硬是拖着不给解决呀!我们只想让这件事公平公正的解决完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也足以安抚我们悲痛的心情,安抚死者的在天之灵啊!难道让死去的人都无法瞑目吗?!我们那么相信政府相信社会还有真理在,可是多次都被冠冕堂皇的借口给一拖再拖,我们没有钱送不起礼,我们也攀不上社会的高端阶层的人士,但是我想说难道社会已经现实到这个地步了吗?现实到有理有据都说不出口!有理有据都没人受理?好心人们啊,求求你们了帮帮我们吧,现在肇事者和受贿的警察们都逍遥法外,我们还在思念亲人的悲痛中一蹶不振,我们渴望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希望法律保护的不只是那些有钱的人,好心人们,死去的人已无法死而复生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能再让死去的老人死不瞑目啊!所以我们会一直告,直到还我们公道!为了死去的人,为了活着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