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司法腐败、以权代法、敲诈勒索、侵犯人权严凤娇。
在2010年婚姻纠纷一案,被鄱阳县法折腾得好苦严凤娇。本人依照法律程序,按上饶市中国人民法院(2010)饶中民一终字第361号判决书裁定,返还对方彩礼金35000元,当时就付了1万元(因当时家庭经济紧张无法付清)。于2011年9月9日鄱阳县法院执法人员吴之云、李金华二人到我打工地(浙江宁波建设银行取出了2万元)此后我带5千元来到鄱阳县法院主动找到吴之云法官了结此案,末曾想到法院提出无理滥收费用2万的要求,本人不服,竟被法院强行扣押,后求人保出。
事后于2012农历腊月24日,又被县法院吴之云与对方严凤娇等人强行抓走,并且弄得一身是伤,尤其是这次抓人属于执法犯法,一不穿警服、二不开警车、三不出逮捕证和工作证,足以证明县法院执法人员违规执法,强行抓人,行为失当,(本身此案只是5千元的小事)所以引起当地广大民众不满,产生民事纠纷,更重要的事实证明产生纠纷过程中,从头到尾我的家人都末在场、更使人不可理喻的事,县法院执行庭余庭长还乱说,嫁祸广大村民说:妨碍公务、拦路抢劫、欧打执法人员,抢走了他们两手机,二千元现金,一条金项链,一部摄像机,还扯破了一件衣服价值一千元严凤娇。可想而知老百姓都是比较安分的,主要是被县法院执法院人员野蛮执法,强行乱抓人的不当行为而激怒,根本不会去抢执法人员的东西,这是件是非立见之事,纯属是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嫁祸于人,把一个能用五千元解决的小弄巧成拙,激化矛盾,制造事端,然而又采取一手遮天,以权代法、以法压人,敲诈勒索,以法谋私迫使我们这些原告与被告送钱送礼,谁送多帮谁说话,根本不管你有无道理,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些黑心的法官以权谋私,只要钱不要理,不相信群众,更不把群众放在眼里,因此处出以执法为名敲诈百姓钱财,与群众对抗。所以这些法官实在可恶而不可求,像我家这起小小的婚姻纠纷,到目前止已经敲诈了将近6万多元,还有暗中送礼请客不算,包括误工总共大约有十万元经济损失,对于一个土里刨食的老实家庭来说,还有日子过吗?已经逼上绝路。今年3月又把我和弟弟发布网上通缉,限制他人生自由,又陆续叫我交钱解除通缉,被迫无奈我与2013年3月11日又上交了2万多元,目前为止还继续敲诈。
老百姓是有苦无处诉,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严凤娇。实在被逼走投无路,才向广大网友求助,还我一个公道,好让我全家绝路逢生,重见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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