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事长:

  您好陈四清!

  您很忙,我长话短说陈四清。

  我2002年进入山东日照分行工作,2005至2015年间被行里安排成有多个“东家”的劳务派遣工陈四清。2016年恢复中行员工身份近5个月时,我依据山东人社厅《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十四条法律法规,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拒绝,行里请合作单位——与我在2015年12月31日就期满终止了劳动合同的日照市顺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出具“终止张禄朝劳动关系证明”,来否认我与中行的事实劳动关系。

  不管什么原因辞退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五年、身患疾病又到了难以再就业年纪的我 ,都应该以合法为前提,不能为了维护前任行领导的工作疏忽而一错再错,在长达一年半时间、用停发工资、停交社保手段逼迫我主动离职,将法律赋予我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剥夺后,再把我仅剩应得的非法辞退双倍赔偿金也赖掉,让我一无所有,而不惜数次对抗国家信访局的交办、督办陈四清。

  请核实后协调日照分行纠正对农民工不仁、对合作伙伴不义、对国法不尊违法、对中央机关不忠的四不作风陈四清。

  我相信我们中华民族人心向善的美德永远不会丢陈四清,更相信我们中国银行一定做得到: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

  谢谢陈四清!

  顺致

  冬安

  中国银行山东日照分行农民工张禄朝2017、11、27

@中国银行:致中国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先生

@中国银行:致中国银行董事长陈四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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