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顾国荣,今年69岁,家住济南市历城区辛甸花园顾莹。我对养女顾莹的做法非常不满,我要对养女的行为进行讨伐,让她一辈子受到良心的谴责。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1978年我和我老伴季宝香好心抱养了不满月的顾莹,我和老伴对她视如己出,家庭无一人工作,靠儿顾明给别人开车为生,我为家庭谋生断腿三截出了车祸,儿媳干装卸工断了腰,家庭这么困难,02年养女念完大学就结了婚顾莹。养女结婚花费我1.2万。我本以为为她付出这么多,会得到她的感恩和回报,岂料。得到的是恩将仇报。
2003年,辛甸村旧村改造,拆迁前我看图纸订购我现在住的81平方和儿子顾明的74平方的房子共计155平方顾莹。考虑到家庭困难,我残疾吃低保就综合考虑了一套方案。用我原来的135平米按拆一还一进行产权置换。再用拆迁安置费一万多购买村照顾的800元一平方买22平米还能剩4万多元,这就是事实铁证。
2004年底,养女为了搞到房子,按她泡制的分房协议,让顾明出资4.3万顾莹。按照我的方案我们还能余几万,现在反倒从自己口袋里往外掏钱,凭什么啊?我才和老伴闹矛盾导致离婚。拆迁周转等费用共计5.6万多元(经08年经庭审质)让我老伴和养女领走。周转期间,搬家租房花掉我家仅有的一万多又因为生病欠村卫生所500多元(血栓 让她气的)
,06年老伴过世后养女析产继承了老伴的财产后我倒欠了养女3.6万多,辛甸村对外嫁女要房,明文规定2650/平方,拿钱买就是 根本无须和家里商量,还搞什么分房协议?分明就是图谋我家财产,全家人的钱都让她弄去了,(顾明不愿意拿钱还是借的,拿煤气罐上她家闹)顾莹。拆迁安置,不应包括养女更无权无资格泡制分房协议,我不同意分房协议 没签字。她就报复我分房后不给我房住,应该赔偿我经济、精神损失费2万元。再说养女念书到24岁就结婚,一天没劳动,对家庭无贡献,养女即使继承我老伴的财产,也要按照她和顾明对家庭的贡献比例进行继承,老伴去世前后照顾我十几天(我二次血栓)她口头答应我还账,帮孙子上学,赡养我,我就同意十六号楼为她使用,拿到协议就跑了,我打电话要钱,让我跟她律师要(她预谋好的协议让我签)。我一气之下把养女的房客撵走 我先住,后来没钱花 就租了出去,养女骗钱买房,骗取继承财产,目的合法后反而让我负债欠她钱,她还不赡养我,好事都让她占了,真是丧尽天良遭天谴。
16号楼5单元201是由顾明和养女及拆迁、周转、安置费买的,我要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04年底我老伴很好(有照片为证),说看病花了是谎话顾莹。以此话为判决依据是错误的。08年底我老伴的存折里根本无此存款,又是养女搞的鬼。骗了人骗不了实事
2010年底养女领走土地款27万,今年3月5日发放我老伴的24万,养女不到现场无法分(村规)至今没领,人家都领走了顾莹。我心里什么滋味?让她制约我,我忍无可忍与她断绝养父女关系,我和亲生子顾明共同生活,我用不着养女赡养,药费也不让他报销,老伴丧事花费我9000多也不让她拿。抚养她不满月到24岁,抚养费、教育费、结婚费都还给我,她结婚走后,我们还礼钱,这些帐要一笔算清。
养女俩口子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顾莹,学历高不等于素质高,为了今后不再被养女欺骗,安度晚年,我要和这种人断绝关系
去年济南电视台张记者到我家采访我,张记者让养女去电视台,她为什么不敢去?我想发到网上让全国人民评论评论这种人能继承财产吗?全国人民说了算顾莹。
2011年4月25日上午九点在济南市历城法院六号庭解除养父女关系希社会各界人士敬请光临为盼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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