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文昌刘文昌,住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麻湖村,2006年11月14日是注定我一生最黑暗的日子,从此我的生活坠入了万丈深渊……

  2006年11月14日清晨6点左右,我从加油站买了二桶柴油(约110市斤)骑车赶回家中,家中尚有有八十岁的老父和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刘文昌。正等待我回去生火做早饭,吃完饭后又要投入到一天紧张的劳作——制砖坯。然而,厄运瞬间及至,当我骑着车驶到一个叫苗湖村的地方时,悲剧发生了…..仅有3.5米宽的乡村公路两侧堆满了砖头,那是苗湖村村民苗恩玉建房用剩的砖,其中一堆砖占去了路面的近四分之一,正常情况下,我的摩托车是可以安全通过的,恰在这时,对面快速驶来一辆机动三轮车,三轮车的驾驶人看到前面的砖堆,就毫不犹豫的向左猛拐,“咣铛”一声巨响,重重的撞击在我的摩托车上,将我连人带车撞倒在地并碾压过去,而且在这瞬间,我所携带的柴油泼洒在路面上,同时也泼洒在撞我的三轮车上,大火迅速燃起,三轮车、摩托车同时着火,我变成了火人。驾驶三轮车的两个人也被火烧着了,当时我的左腿被他的三轮车碾断,不能行走,不能迅速逃离火场,只能在地上翻滚,滚在路边的小干沟里,烧成了重伤。

  驾驶机动三轮的人叫李勤,曾用名:麻连军,是宁老庄镇政府的干部,当时车上还坐着他的妻子谢子敏,他们俩快速脱下被燃烧的衣服,解扣子时妻子谢子敏双手被烧伤,李勤左腿被烧伤、妻子谢子敏右腿被烧伤刘文昌。当时两人只是外皮烧伤,可以互救,扑灭身上火之后两人准备逃跑。被闻声赶来想看个究竟的苗恩玉阴止了。苗恩玉在事故的第二天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作了这样的陈述:“你还是国家干部,越跑事越大。”

  在此事故中,我被轧断了左腿,全身重度烧伤,多亏抢救及时,才保住生命,但已经变的面目全非,从一个健壮的劳动力变成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废人刘文昌。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鉴定、分析、交警部门作出了《事故成因分析》认定李勤驾驶的无证机动三轮车行驶时未靠右侧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我驾驶的无证摩托车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刘文昌。接下来的事故自然是民事赔偿。于是我向颍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事情并不像我估计的那样顺利,我低估了李勤的能量,在寻常的眼里,李勤不过是镇政府的一名一般干部而已,无职无权,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人们大跌眼睛。2007年三月14日、4月12日一审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的法官慧眼识真,做出基本公正的判决。

  李勤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却不顾事实真相,将案件发回重审刘文昌。在法庭上提起了反诉,要求我赔偿他与妻子谢子敏的医疗费用,而且此时李勤收买一批证人也开始粉墨登场,在法庭上的表演荒唐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可就是这些谎言,日后却被最高层记者:陈聚北视为至宝,全部移植到他所制作的节目里,在央视二套《经济与法》的栏目里名为:“火中的真相”,堂而皇之的播出。几个满嘴谎言的假证人,通过陈聚北的镜头,向全国人民撒下了弥天大谎。这些假证人众口一辞地说是现场目击者,当时正值冬季,11月的早晨六点钟,天还没有亮,而出事故的地方离村庄要有500米,在路那么远,天那么黑,11月的天也已很冷了,怎么可能有人在村外的野地里逗留呢?难到他们有先知先觉?知道那天早晨要撞车特意约好的在那等候看热闹???可是李勤在提交给公安机关书面陈述中有这样一句话:“当时现场没有一个人,想找个送信的都没有。”请问!后来又出现几个证人从何而来?而且公安机关在事后进行大量调查走访,除苗恩玉之外,没有发现目击者。.但就是在开庭的时候,法庭上一位证人说当天大雾,什么都看不见,却能看见两车没相撞,接下来的一位证人说的是晴天,有的证人说李勤驾驶的机动三轮车是从砖堆上轧过去的,有的证人却说是从砖堆边绕过去的。几个证人说的证词相互矛盾,漏洞百出,让法官和旁听人员忍无可忍,哭笑不得。大家来分析一下,如果你救人应该把自己的车停稳了才救人,为什么你自己的机动三轮车狼狈地一头扎到路东边的小干坑里?!车上的猪饲料散落地面随着车子去的方向行成了一条弧线??为什么你的车座和车箱底板也着了火?为什么你的机动三轮车左车邦断裂脱离?车厢左角扭曲变形?为什么你夫妻俩的腿也被烧伤?!!

  【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报告】结果是:摩托车在交通事故中的碰撞部位为前轮铝圈断端出和菜蓝处刘文昌。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的责任认定】结果是:李勤驾驶的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且未靠道路右侧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刘文昌。

  在这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李勤藐视法律,到处托关系,找门子,为自己的行为百般抵赖,死不承认刘文昌。

  在这期间,最高层记者陈聚北却突然来到阜阳刘文昌。我们阜阳的记者都知道,一个诉讼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记者是不应当采访报道的。但是最高层记者陈聚北违反行规,来到阜阳不调查访问事故勘查的公安机关和听取法院判决的意见,不了解案件事实的真相,仅听李勤的一面之词,到了事发现场,让几个假证人把谎言又重复了一遍,事情的真相就在陈聚北的笔下被掩盖起来,并做出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勾当,这还不算,经过他们的精心加工,李勤就演变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

  通过颍泉区人民法院三次审理判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复审均判李勤赔我22万元,李勤不仅不赔,反而到处拉关系,找人弄虚作假,故意拖延逃避赔偿刘文昌。2012年6月1日李勤又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工作,致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发回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2013年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发回颍泉区人民法院重审!七年的官司又回到起点。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一场交通事故赔赏案,最长能打多少年!谁能告诉我!!!!!!

  由于给我治伤,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并欠下近二十万元的债务刘文昌。从2006年到2013年已七年,我没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我是家里的顶梁柱,不仅要养活侍奉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还要照料患精神分裂证的妻子,每天承担大量的田间劳作和加工砖坯的繁重劳动,还要完成所有的家务劳动,做饭洗衣。现在我全身被严重烧伤,眼、耳、鼻、口无一处完好,整个面部全部变形,形同鬼魅,左腿被锯掉,双手十指被烧掉,唉!我不能干活啦!唉!我不能干活啦!我不能干活啦!!!

  我现在每天都只能扒在家,哪里也去不了,指头全无,车也上不去,碰到阴天下雨,有时几天都吃不上饭刘文昌。陈聚北!你制作的“火中的真象”为什么没有公安局、交警之队和法院的意见,就凭几个假证人的谎言就上电台报道了,你这样不负责任的搞虚假报道,良心何在?!你来过我家,家里的惨状你也看到了,你就是这样忍心落井下石吗?!!难道没有一点同情心吗?!!是什么原因能使你丧失做记者甚至做人的道德,而加入到助纣为虐的行列?!!我刘文昌到哪里才能讨回公道啊?!!!!党啊!政府啊!全国人民啊!我是你的遵纪守法,热爱劳动的好公民,我的身心受到这样的伤害,你们可知道,我要向你们诉说,我要呼冤,全国人民啊,你是我的父母,你是我的兄弟姐妹,请你们关注我的案情,为我的冤情助威呐喊!!为我转贴! 谢谢!

  下面的网址,是李勤请最高记者陈聚北制作的虚假报道《经济与法》栏目“火中的真相”大家请点击下面蓝色的网址,看看是怎么报导的,只有假证人声音,没有一点官方的声音刘文昌。

  

乡镇干部撞人不赔  摇身变救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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