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耕地被政府偷占修路 老人当场气晕脑出血生命垂危

  镇政府躲猫猫 究竟谁来担责陈秀荣?

  父亲杨立栋,男,今年 70岁,家住界首市王集镇朱大行政村杨寨自然村陈秀荣。

  今年10月11日这一天,我们一个原本幸福健康的家庭因为王集镇政府的违规违法、野蛮侵占行为给彻底摧毁了陈秀荣。

  王集镇政府、朱大村委会在不通知父亲的情况下,偷偷侵占父亲的良田修路,在父亲得知真相当场气晕致脑出血,家里花费了十几万,父亲生命依然垂危陈秀荣。

  我们多次找村镇领导,他们竟称占地修路的事他们不知情,躲猫猫陈秀荣。让我们找施工单位,我们找施工单位,他们则称,“这是政府的路,他们不说话,我们敢挖你家的地吗?”

  镇政府和施工单位相互踢皮球陈秀荣,不顾当事人生死,没有任何人出面担责,依然强行修路,试问,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还能讨到公道吗?

  一、事件经过

  父亲是一名老党员,近几年在界首市市区帮我哥接送孩子上学,2016年10月10日我村人打电话说修路把我家的地给挖了陈秀荣。父亲知道后,第二天回到老家王集镇杨寨村,来到施工现场看到被挖的支离破碎的地,我爸就去找来了村里的村干部陈秀荣来到施工现场当面质问:为什么修路占我的承包地村委会没有提前给我讲?仅仅修4米宽的路,原有老的路基就有3米多了为什么又向我地里纵深挖了3、4米?你们修路用的着那么多地吗?你们修路事先不放好路线吗?你就在这乱挖?把我的承包地全部给毁了村里干部为什么事先没有人告诉我?

界首市王集镇和朱大行政村为什么把国家的扶贫路修成杀人路?:陈秀荣

  我们认为:镇政府存在以下过错:1、在修路之前,镇村两级及施工方均未通知我家,说明修路方案陈秀荣。我父亲作为土地使用者土地要被征用,事先可有知情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群众纪律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2、原路基约3米多,但在修路时未向两边同时扩建路基,只向我家地里扩建,向东未扩建,导致我家耕地(系南北地块)被向里挖了4米左右,原本一亩多地被挖去三分之二还要多;3、在整个修路期间也未按标准施工,未划路基线,导致把路修到我家地里;在争吵中,老父亲气愤至极突然晕倒,倒在村干部面前,父亲被120救护车送进了界首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诊断为脑出血。做完头部手术进入重症监护室,全家陷入悲痛之中,现生命垂危,已转往合肥治疗。

  二、交涉过程

  10月17日,70岁的老母亲和我姐我弟来到王集镇政府,在镇党委书记桑起办公室,朱大行政村委会书记段小侠、会计朱修引、大队委员陈秀荣等都一口咬定修路她们不知情,是施工方张建伟胡乱挖的陈秀荣。王集镇党委书记桑起好像也认可了她们讲的对修路一事不知情,就讲镇里要先了解情况才能解决问题,派一个李姓副镇长和村干部、施工方张建伟和我的家人去了事发现场。在施工现场施工方张建伟也承认自己有过错,并表示第二天到镇里协商解决。

  10月18日,我母亲和我姐我弟媳妇再次来到王集镇镇政府时,镇党委书记桑起却突然说:镇里不管,你们自己去找施工方张建伟吧陈秀荣。

  10月19日,我们在张建伟的单位界首市火葬场办公楼一楼副馆长室找到了张建伟,我们问张建伟为什么不接电话,不出来解决问题陈秀荣。张建伟讲是镇领导打电话让他躲起来的:“我也想早点解决事情,我还有六七个工程要开工,但是要解决问题必须是桑起书记和朱大村委会、我。我们三方在一起谈才能解决事情,你们要是参与,四方在一起永远解决不了这件事”。

  张建伟说:我修的这条路是政府修的,王集镇政府和朱大行政村委会是我的业主,我和他们是雇佣关系陈秀荣。按正常程序打算修路前镇里和村里要提供好场地,我又没有征地的权利,路面要占谁家的地,村委会必须要提前宣传,动员村民,清除障碍,谁家的树该伐掉的伐掉,庄稼该收的收。现在是法制社会,虽然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但使用权时你们个人的,政府要征用一部分修路,要征用多少肯定应该提前和你们讲的。现在是村里通知你们了吗?没有,他们要是通知了做了工作老爷子也不会那么情绪激动,也不会突发脑出血。你说村里有责任没?

  10月20日我母亲、我姐和我弟媳妇和施工方张建伟一起来到王集镇希望解决这件事,但是朱大村委会的干部却怎么打电话就说不来了,王集镇党委书记桑起为袒护朱大行政村竟然漠视人命百般推脱搪塞阻止施工方张建伟和我们解决问题陈秀荣。你就是这样当一方父母官的吗?朱大行政村委会书记段小侠开始谎称修路她不知情,当谎言被施工方张建伟戳穿后,耍起赖说不当村书记了,我们共产党的书记一有责任可以说不当就不当了吗?

  现在我父亲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和施工方张建伟为此事多次与王集镇政府、村委会协商希望解决事情,但他们互相推诿扯皮,最后诓骗我母亲写个欠条村里借我们3万块钱来敷衍我们陈秀荣。

  国家出钱修扶贫路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陈秀荣,为什么会让在桑起领导下朱大行政村修成一条杀人路?

  王集镇党委书记桑起明明知道事情起因于朱大行政村委会工作不到位陈秀荣,严重侵犯群众知情权,违规违法、野蛮侵占行为酿成如此伤人性命让人家破人伤的事情!却为逃避责任百般推脱欺下瞒下草菅人命,敢问他党性何在?官德何在?他就是这样落实“两学一做”的吗?

  事发自今已经整整56天了陈秀荣,镇村两级违规违纪修路、违反群众纪律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事,谁该负责?

  郎朗乾坤在我中华大地却无说理的地方陈秀荣,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