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山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中山”发帖透露:经审查,1993年至2011年,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李日添。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额合计过亿。该案经审理后宣判,罗荫国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过两年多的侦察,罗荫国案件属系列腐败大案,此案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一共303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贿在这个案件中落马。

  前不久(7月8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在1986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另有4900万元刘志军提出异议李日添。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人说高达百亿。法庭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罪行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李日添。一般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以后还可以根据情况减刑。因此,实际上死缓就是不死之刑。2010年之后,中国的巨贪基本就没有被杀头的担心了,最高就是判处死缓。

  毛时代,中国对贪官几乎是零容忍,就是对那些曾经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干革命,战功卓著,功勋显赫,对共和国的建立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贪官们,毛也绝不手软,挥泪斩马谡李日添。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典型的例子。因此那个时候党风政风、社会风气,都是风清气正。没有几个人敢拿自己的脑袋去下赌注贪腐。

  现在,贪腐在官员中已经成为风气,愈演愈烈李日添。从罗国荫、刘志军的贪腐案件我们就可以清楚看到,贪腐案件已经呈现出窝案、串案的趋势,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贪官现形,一大片大大小小的贪官随之落马。甘肃一个贪污受贿的县委书记落马后,没有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落马,=而是怪自己运气不好。他说:“查处贪腐就是隔墙撂砖头,砸着谁谁倒霉”。言外之意现在所有当官的都贪腐,被查出来的是运气不好,自认倒霉。杭州市滨江区区委书记尚国胜,说得更加直接:“男人就得提‘钱’进步,女人就得‘日’后提拔,除了这,在眼下,谁要能当上官,就不属人类,谁不服气的话,不花钱当个小科长叫我看看,真有那本事,我喊他大爷!”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记者采访某地的纪委书记,书记说:“一个县委书记在一个穷县还能收钱上千万,一个县里能有几个破单位,由此可以想见买官的人有多少。我敢肯定,在地方,官都是买的,大部分是用钱,也有人是用女人买,如果是女官员,就用身子换。你对人家没有好处,这官要能让你干,那就翻天了!为啥腐败分子边腐败边升官,许多人不明白,其实很简单——你不腐败不让你升。你腐败贪钱了,就可以给上级送钱,你自己也能得钱。上级就提拔你了。现在地方官场,之所以禽兽多,拿老百姓不当人,其原因也在于此。”

  除了贪腐几乎成为社会风气之外,现在的贪官的胆子也是越来越大,从曝光的贪官贪污受贿犯罪数额看逐年成上升趋势李日添。毛时代,贪官贪污受贿数万元就可能掉脑袋。现在,贪污受贿几十万是真正的小儿科,几百万是小巫见大巫,几千万屡见不鲜,高达数亿也不稀罕。在这样老百姓高度失望和不满,在这样严峻的反贪腐形势下,本应该下猛药重典治理。可是让人想不通的是,刑罚现在却对贪官们网开一面,把死缓作为判处贪官的最高处罚上限。

  究竟是谁让巨贪不死??我们不明白李日添,我们想问问!

李日添:是谁让太官不死!(转载)(转载)